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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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注意什么?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15:50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不适用行业 - 政策明确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不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 - 上述行业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目前最新版本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7)》 [3]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 -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与管理要求 -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7] -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7] -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7]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定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抵扣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4][15]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 [16] - 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以电子客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7] - 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7]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要求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9]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20]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20]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20]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该栏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20]
2025年哈尔滨市新设立企业4.8万户
新浪财经· 2026-01-14 06:55
新设立企业总体情况 - 2023年全年哈尔滨市新设立企业总计48,477户 [1] - 其中有限公司为42,371户 占新设立企业总量的87.40% [1] 新设有限公司的行业分布 - 按行业分类 新设有限公司数量前三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13,849户 占有限公司总量32.6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808户 占20.7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402户 占17.47%) [1] - 按产业划分 新设有限公司中第一产业907户(占总量2.14%) 第二产业3,333户(占7.87%) 第三产业38,131户(占89.99%) [1] 营商环境优化举措 - 企业开办时间已从过去的11.5天压缩至目前的38分钟 [1] - 推出多项创新服务 包括银行帮办代办 营业执照全城通办通取 以及设置24小时服务的“E站通”专区 [1] - 启动“企业开办大礼包”更新换代 由纸袋/纸盒升级为布料公文包 设计更实用 [2] - 为新开办企业赠送的印章数量由3枚增加至4枚(名称章 财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章 合同专用章) [2] - 制作惠企政策清单并附二维码 方便企业扫码阅读全文并申领奖励补贴 [2] - 推出企业迁移便利化举措 对全程电子化登记的企业 跨区县迁移可实现一次性办理并当日办结 [2] 营商环境成效 - 哈尔滨市已实现经营主体开办“零成本准入 当日办结” [3] - 蓬勃发展的经营主体正为哈尔滨注入持续的发展动能 [3]
普惠金融—小微指数显示:2025年三季度,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步下降
中国经济网· 2025-12-30 13:22
核心观点 - 2025年三季度,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显著下降,资金供给持续增长,金融服务可得性和质量提升,小微企业发展稳中向好 [1] 融资供给与需求 - 截至2025年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36.1万亿元,同比增长12.2% [1] - 2025年三季度融资供给指数为209.45点,环比增长2.12%,显示融资供给充裕 [1] - 调查显示,三季度超七成小微企业表示融资金额能够满足需求,融资满足度较高 [1] 融资成本与效率 - 2025年三季度融资价格指数下行至65.32点,环比降低4.92%,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2] - 2025年9月,企业新发放贷款(本外币)加权平均利率约为3.1%,比上年同期低约40个基点 [2] - 融资效率指数运行至215.09点,环比上升1.04% [2] - 近六成小微企业表示能够及时或提前得到贷款,融资效率提升 [2] 金融服务质量 - 2025年三季度,金融服务可得指数运行至203.47点,环比增长3.02% [2] - 金融服务质量指数运行至111.76点,环比增长0.31% [2] - 政策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升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降低综合成本 [2] 小微企业发展与营商环境 - 2025年三季度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平稳运行至52.48点,环比略升0.21% [3] - 2025年9月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为89,高于去年同期 [3] - 2025年三季度普惠金融-小微营商指数运行至57.85点,环比略升0.02% [3] 分行业表现 - 2025年三季度,五大样本行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融资价格指数均有所下降 [3] - 五大样本行业的服务可得指数和质量指数均有所增长 [3] - 其中,建筑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可得指数环比涨幅超过2% [3]
财政部:1—11月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756257.6亿元,同比增长1.0%
经济观察网· 2025-12-29 18:13
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 - 2025年1-11月 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为756257.6亿元 同比增长1.0% [1] 国有企业利润总额 - 2025年1-11月 国有企业利润总额为37194.5亿元 同比下降3.1% [1] 国有企业应交税费 - 2025年1-11月 国有企业应交税费为52803.0亿元 同比增长0.2% [1] 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 - 2025年11月末 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5.2% 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 [2] 统计范围说明 - 统计范围包括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 中央部门和单位所属企业以及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 - 统计不含国有一级金融企业及所属企业 [2] - 所属行业涵盖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业 邮电通信业 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其他行业 [2] - 同比数据基于本期汇总范围内企业本年数据与同口径上年同期数据对比计算得出 [2]
国家统计局关于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的公告 - 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 2025-12-29 17:36
2024年中国GDP最终核实数据 - 202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现价总量为1348066亿元 比初步核算数减少1018亿元 按不变价格计算 比上年增长5.0% 与初步核算数持平 [1] 三次产业结构与增长 - **第一产业**:增加值为91636亿元 占GDP比重为6.8% 不变价增长3.7% [5] - **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90305亿元 占GDP比重为36.4% 不变价增长5.0% [5] - **第三产业**:增加值为766125亿元 占GDP比重为56.8% 不变价增长5.1% [5] 主要行业表现 -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为96976亿元 占GDP比重为7.2% 不变价增长4.0% [5] - **工业**:增加值为404519亿元 占GDP比重为30.0% 不变价增长5.5% [5] - **制造业**:不变价增长5.8% 占GDP比重为24.8% [6] - **建筑业**:增加值为88863亿元 占GDP比重为6.6% 不变价增长2.9% [6] - **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为139192亿元 占GDP比重为10.3% 不变价增长6.5% [6]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为59045亿元 占GDP比重为4.4% 不变价增长6.7% [6] - **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为24894亿元 占GDP比重为1.8% 不变价增长7.0% [6] - **金融业**:增加值为96956亿元 占GDP比重为7.2% 不变价增长3.7% [6] - **房地产业**:增加值为84047亿元 占GDP比重为6.2% 不变价增长-2.2% [6]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为63958亿元 占GDP比重为4.7% 不变价增长11.7% [6]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为56941亿元 占GDP比重为4.2% 不变价增长11.1% [6] - **其他行业**:增加值为232676亿元 占GDP比重为17.3% 不变价增长3.9% [6] GDP核算制度与方法 - 中国年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 最终核实一般在隔年1月份之前完成 利用更全面可靠的基础资料 [13][15] -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 [8] - 不变价GDP核算以剔除价格变化影响 目前基期为2020年 主要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物量指数外推法 [9][26][27] - 年度GDP最终核实资料来源包括国家统计调查年报、部门年度财务统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及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 [22][23] 数据发布与修订 - 年度GDP初步核算数一般在次年1月20日左右发布 最终核实数不晚于隔年1月份发布 [37] - 最终核实数是对初步核算数据的修订 在获得更全面基础资料、普查或方法标准变化后 会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29][30]
【数据发布】国家统计局关于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的公告
中汽协会数据· 2025-12-26 17:37
2024年中国GDP最终核实数据 - 2024年中国GDP现价总量经最终核实为134806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1018亿元[1] - 按不变价格计算,2024年GDP比上年增长5.0%,增速与初步核算数持平[1] 产业结构分析 - 第一产业现价总量为91636亿元,占GDP比重6.8%,不变价增速为3.7%[4] - 第二产业现价总量为490305亿元,占GDP比重36.4%,不变价增速为5.0%[4] - 第三产业现价总量为766125亿元,占GDP比重56.8%,不变价增速为5.1%[4] 主要行业表现 - 工业现价总量为404519亿元,占GDP比重30.0%,不变价增速为5.5%[4] - 制造业现价总量为334881亿元,占GDP比重24.8%,不变价增速为5.8%[4] - 批发和零售业现价总量为139192亿元,占GDP比重10.3%,不变价增速为6.5%[4] - 金融业现价总量为96956亿元,占GDP比重7.2%,不变价增速为3.7%[4] - 房地产业现价总量为84047亿元,占GDP比重6.2%,不变价增速为-2.2%[4] 高增长服务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价总量为63958亿元,占GDP比重4.7%,不变价增速高达11.7%[4]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价总量为56941亿元,占GDP比重4.2%,不变价增速高达11.1%[4] - 住宿和餐饮业现价总量为24894亿元,占GDP比重1.8%,不变价增速为7.0%[4]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现价总量为59045亿元,占GDP比重4.4%,不变价增速为6.7%[4] 其他行业 - 建筑业现价总量为88863亿元,占GDP比重6.6%,不变价增速为2.9%[4] - 农林牧渔业现价总量为96976亿元,占GDP比重7.2%,不变价增速为4.0%[4] - 其他行业现价总量为232676亿元,占GDP比重17.3%,不变价增速为3.9%[4]
国家统计局公布2024年GDP最终核实结果
搜狐财经· 2025-12-26 09:53
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结果 - 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经最终核实为134806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1018亿元 [1] - 按不变价格计算,2024年GDP比上年增长5.0%,增速与初步核算数持平 [1] 产业结构与行业表现 - 第三产业增加值最高,为766125亿元,占GDP比重56.8%,不变价增速为5.1% [2] - 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90305亿元,占GDP比重36.4%,不变价增速为5.0% [2] - 第一产业增加值为91636亿元,占GDP比重6.8%,不变价增速为3.7% [2] 主要行业增长情况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最快,不变价增速达11.7%,增加值为63958亿元 [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强劲,不变价增速为11.1%,增加值为56941亿元 [2] - 住宿和餐饮业复苏明显,不变价增速为7.0%,增加值为24894亿元 [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稳健,不变价增速为6.7%,增加值为59045亿元 [2] - 批发和零售业增长良好,不变价增速为6.5%,增加值为139192亿元 [2] - 制造业增长领先于工业整体,不变价增速为5.8%,增加值为334881亿元 [2] - 工业整体不变价增速为5.5%,增加值为404519亿元 [2] - 金融业不变价增速为3.7%,增加值为96956亿元 [2] - 建筑业不变价增速为2.9%,增加值为88863亿元 [2] - 房地产业是主要行业中唯一负增长的,不变价增速为-2.2%,增加值为84047亿元 [2]
国家统计局:经最终核实2024年GDP现价总量为1348066亿元
国家统计局· 2025-12-26 09:39
2024年中国GDP数据最终核实结果 - 202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现价总量经最终核实为134.8066万亿元人民币,比初步核算数减少1018亿元[1] - 按不变价格计算,2024年GDP比上年增长5.0%,与初步核算数持平[1] 分行业经济表现 - **总体产业结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分别为6.8%、36.4%、56.8%[3] - **第一产业**:现价总量为9.1636万亿元,不变价增速为3.7%[3] - **第二产业**:现价总量为49.0305万亿元,不变价增速为5.0%[3] - **第三产业**:现价总量为76.6125万亿元,不变价增速为5.1%[3] 主要细分行业数据 - **工业**:现价总量为40.4519万亿元,占GDP比重30.0%,不变价增速为5.5%[3] - **制造业**:现价总量为33.4881万亿元,占GDP比重24.8%,不变价增速为5.8%[3] - **批发和零售业**:现价总量为13.9192万亿元,占GDP比重10.3%,不变价增速为6.5%[3] - **金融业**:现价总量为9.6956万亿元,占GDP比重7.2%,不变价增速为3.7%[3] - **房地产业**:现价总量为8.4047万亿元,占GDP比重6.2%,不变价增速为-2.2%[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价总量为6.3958万亿元,占GDP比重4.7%,不变价增速为11.7%[3]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价总量为5.6941万亿元,占GDP比重4.2%,不变价增速为11.1%[3] 其他重点行业 - **农林牧渔业**:现价总量为9.6976万亿元,占GDP比重7.2%,不变价增速为4.0%[3] - **建筑业**:现价总量为8.8863万亿元,占GDP比重6.6%,不变价增速为2.9%[3]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现价总量为5.9045万亿元,占GDP比重4.4%,不变价增速为6.7%[3] - **住宿和餐饮业**:现价总量为2.4894万亿元,占GDP比重1.8%,不变价增速为7.0%[3] - **其他行业**:现价总量为23.2676万亿元,占GDP比重17.3%,不变价增速为3.9%[3]
国家统计局关于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的公告
国家统计局· 2025-12-26 09:30
2024年中国GDP最终核实数据 - 202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现价总量经最终核实为134806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1018亿元 [1] - 按不变价格计算,2024年GDP比上年增长5.0%,与初步核算数持平 [1] 三次产业表现 - **第一产业**:现价总量为91636亿元,不变价增速为3.7%,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6.8% [4] - **第二产业**:现价总量为490305亿元,不变价增速为5.0%,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36.4% [4] - **第三产业**:现价总量为766125亿元,不变价增速为5.1%,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56.8% [4] 主要行业表现 - **农林牧渔业**:现价总量为96976亿元,不变价增速为4.0%,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7.2% [4] - **工业**:现价总量为404519亿元,不变价增速为5.5%,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30.0% [4] - **制造业**:现价总量为334881亿元,不变价增速为5.8%,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24.8% [4] - **建筑业**:现价总量为88863亿元,不变价增速为2.9%,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6.6% [4] - **批发和零售业**:现价总量为139192亿元,不变价增速为6.5%,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10.3% [4]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现价总量为59045亿元,不变价增速为6.7%,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4.4% [4] - **住宿和餐饮业**:现价总量为24894亿元,不变价增速为7.0%,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1.8% [4] - **金融业**:现价总量为96956亿元,不变价增速为3.7%,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7.2% [4] - **房地产业**:现价总量为84047亿元,不变价增速为-2.2%,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6.2% [4]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价总量为63958亿元,不变价增速为11.7%,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4.7% [4]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价总量为56941亿元,不变价增速为11.1%,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4.2% [4] - **其他行业**:现价总量为232676亿元,不变价增速为3.9%,占GDP产业结构比重为17.3% [4] GDP核算制度与方法 - 中国年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最终核实一般在隔年1月份之前完成,利用更全面可靠的基础资料 [11][13] - GDP核算采用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角度反映生产活动成果 [7] - 不变价GDP核算采用固定基期方法,目前基期为2020年,主要使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物量指数外推法 [23][24] - 年度GDP最终核实的资料来源包括国家统计调查年报资料、部门年度财务统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及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 [19][20] 数据修订与发布 - 年度GDP初步核算数在次年1月20日左右发布,最终核实数不晚于隔年1月份发布 [34] - 最终核实是对初步核算数据的修订,当有新的基础资料或方法标准变化时,也会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28] - 最终核实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在官网发布,并收录于《中国统计摘要》和《中国统计年鉴》 [35]
12月31日截止 快来申请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
新浪财经· 2025-12-26 01:24
政策核心内容 -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印发通知,明确按照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以激励企业扩岗吸纳就业 [2] - 该政策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企业需在此日期前提交申请 [2] - 政策补贴期限为1年,执行至2025年12月底,补贴从企业2025年为重点群体实际缴纳社保当月开始计算,先缴后补,按月发放,最晚发放时间为2026年底 [4] 补贴对象与行业范围 - 补贴对象为在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2025年企业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重点群体 [2] - 重点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 - 重点群体包括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 补贴标准与金额 - 补贴标准按照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2] - 根据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额度的不同,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每月可享受的补贴金额在115.6元至577.9元之间 [2] 政策执行与申报流程 - 重庆依托大数据建立动态筛查机制,锁定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主动推送至企业平台实现“直补快办” [3] - 全面实行“一次认证、后续免报”,企业首次申报确认信息后,系统自动按月比对参保数据生成补贴清单 [3] - 线下保留“一窗受理、即来即办”渠道,材料齐全当场就能审核通过,以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 [3] - 各区县精准锁定重点群体,督促企业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参保缴费,协助完成补贴申报 [3] -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对尚未申报的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告知和申报指导,推动政策“应享尽享”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