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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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5.1亿元增资子公司 加码算力与动力电池
搜狐财经· 2025-12-13 11:39
公司资本运作与战略布局 - 公司于12月9日披露两份增资公告,拟向控股子公司贝通信香港增资3.6亿元,并向全资子公司安徽新能源增资1.5亿元 [1] - 增资贝通信香港旨在满足其资金周转与提升海外业务拓展能力的需求,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1] - 增资安徽新能源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增强运营能力 [1] - 贝通信香港是公司拓展海外业务的核心子公司,此次增资3.6亿元后,最近12个月已累计为其增资达4.9亿元 [1] - 安徽新能源在2025年4月已获增资1亿元,叠加本次1.5亿元增资,年内累计增资额达2.5亿元,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将实现翻倍,股权结构仍由公司100%持股 [1] 海外与AI业务发展 - 贝通信香港将利用此次增资,发力海外智算集群建设,进一步做强AI业务板块 [1] 新能源业务财务与运营状况 - 安徽新能源主营锂离子电池制造,产品应用于商用车动力电池和工商业储能系统 [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安徽新能源资产总额达4.80亿元,较2024年末的2.93亿元增长67.3% [2] - 负债总额为3.30亿元,资产负债率从83.04%降至68.88%,财务结构有所优化 [2] - 2025年前三季度已实现营业收入1.21亿元,接近2024年全年6487万元营收的两倍,产能释放与市场拓展成效初显 [2] - 尽管净利润仍为负,但营收呈现显著增长态势 [1][2] 新能源业务客户与合作 - 客户端主要是江淮、比亚迪等汽车厂商 [2] - 通过参股浙储能源,公司间接与江淮汽车、安凯汽车等车企合作,参与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及储能系统集成业务 [2] - 公司与比亚迪旗下弗迪电池深度合作,是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在动力电池产线建设、电芯保供、智能驾驶技术对接等领域开展合作 [2] - 2024年2月,公司与比亚迪达成技术合作,引入其先进的2.2代自动化产线技术,启动大容量刀片锂电池产线的建设工作 [2] - 2025年1月,安徽新能源动力电池产线如期实现试产,年设计产能为5GWh,并在随后的季度中陆续释放产能,推动公司相关收入体量快速增长 [2] 新能源业务战略合作与市场预期 - 2025年4月,公司与金开新能签署20亿元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智算中心、工商业储能项目及新能源重卡运营等领域,合作覆盖新疆、青海、湖北等多地 [3] - 公司在调研纪要中预计,随着量产爬坡推进及新能源商用车普及,未来新能源业务将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增长点 [3] 共享电单车业务发展 - 公司于2021年首次涉足新能源共享单车业务,当年相关收入为1166.66万元 [3] - 2022年实现相关收入1.88亿元,共享电单车业务覆盖全国15个省份27个地市,累计投放8万余辆共享电单车 [3] - 2023年继续扩大业务规模,新增投放约3万辆共享电单车,覆盖范围扩展至全国20个省、逾30个地市,在线运营车辆突破10万辆 [3] - 公司曾与人民出行、小黄驴等合作伙伴签订的电池系统采购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48v23ah电池包超75万套,合同总金额超10亿元 [3]
20多岁男子开着保时捷,在多个小区疯狂盗窃190余块电瓶被拘,车系父母所购,本意是帮助他当上“一名开豪车的顺风车司机”
新浪财经· 2025-12-08 16:34
20多岁男子邱某驾驶保时捷SUV完成一单顺风车生意后,竟在多个小区疯狂盗窃电动车的 电瓶190多块。12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获悉,在小区保洁 和保安发现报警后,邱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案发11月22日早上,资阳城区某小区保洁员发现,一名男子频繁进出小区,十分 可疑,经观察发现该男子在盗窃电动车电瓶。随即,保洁员告知小区保安,保安在小区外找 到了这名男子。 区内成功将邱某抓获。 经警方调查和审讯,11月21日晚,邱某接了一个到资阳市雁江区某乡镇的顺风车订单。完 成订单后,他在资阳城区万达广场商圈附近小区连夜作案,盗窃30多辆电动车的电瓶190 多块。盗窃时,他将保时捷SUV停放在小区附近,然后用共享电单车进小区实施盗窃,最后 将电瓶转移至保时捷SUV上。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邱某从小喜欢名车,职高辍学后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虽然家境优越, 但他前科累累,曾多次因盗窃入狱。此次盗窃所驾驶的保时捷SUV是父母变卖旧车后,花 10多万元给他买的二手车,本意是帮助他当上一名"开豪车的顺风车司机",期待他"生意好 点",让他走上自食其力的正途。殊不知, ...
当前共享电单车行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市场化竞争不足
江南时报· 2025-09-19 14:45
行业现状与核心问题 - 共享电单车行业作为便捷高效的出行工具迅速普及,成为城市“最后一公里”出行的重要补充 [1] - 行业当前核心发展难题是“竞争不足”,政府在准入环节起主导作用,尚未形成充分竞争格局 [3] - 最直观表现是“找车容易用车难”或“车到用时方恨少”,车辆运维跟不上投放速度,导致有效供给不足 [3] 行业发展路径与监管背景 - 共享电单车走出克制缓慢的发展路径,重资产运营模式和高投入壁垒限制了企业扩张速度 [3] - 地方政府使用行政审批、招标配额、总量控制等强干预手段,使市场处于“保护”状态下的有限竞争 [3] - 多数城市实行总量控制,通过特许经营允许三四家企业运营,导致市场格局固化,企业创新动力减弱 [4] 历史教训与经验借鉴 - 共享单车初期呈现“过度竞争”特征,企业通过大规模投放车辆抢占市场,导致城市公共空间被严重挤占 [2] - 价格战愈演愈烈,企业通过低价补贴形成不可持续的“烧钱模式”,最终导致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 [2] - 产品同质化严重,技术创新乏力,竞争主要集中在投放密度和价格,缺乏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的比拼 [2] 政策与监管挑战 - 2022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将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列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 [4] - 因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特许经营模式有利于增加地方收入,导致各地未实质放开市场准入 [4] - 在“历史总量”基础上直接实施“总量控制”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精神相违背 [4] 行业发展建议:政府角色转变 - 政府应从“堵”向“疏”转变,建立基于服务质量的动态考核机制,推动运营配额的动态调整,实现优胜劣汰 [5] - 在准入阶段应开放欢迎企业进入,可完全放弃配额管控,引导企业从“拼数量”向“拼运营”转型 [5] - 政府应从“管”向“治”转变,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专用停车区、换电站等配套设施 [5] 行业发展建议:数据治理与平台建设 - 推动企业接入统一管理平台,实现车辆状态、停放数据的实时监管,服务城市交通规划与公共决策 [5] - 在保障隐私的前提下,适度开放数据资源,方便市民出行 [5] 行业未来展望 - 共享电单车行业的发展是市场机制与技术进步的产物,也是城市治理能力的体现 [6] - 应通过科学监管与制度创新,引导企业在公平有序环境中展开高质量竞争,从“量的扩张”走向“质的提升” [6] - 共享电单车不应只是城市交通的补充,更应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6]
司法部:一批不具备执法资格、严重违规人员被清除出执法队伍
新京报· 2025-09-16 12:58
专项行动成效与执法环境改善 - 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大幅下降 为企业退还违法收费 依法变更或解除冻结账户 [1] - 依法查处一批“吃拿卡要”“粗暴执法”和执法不作为案件 [1] - 将一批不具备执法资格、严重违规人员清除出执法队伍 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1] 典型案例揭示的执法问题类型 - 乱罚款问题:四川某区市场监管局要求企业将罚款直接缴纳至该局账户 涉嫌未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1] - 滥用职权问题:湖南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违反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规定 对协会借机收缴会费行为未拒绝、制止和报告 [2] - 违规执法问题:江西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某未经批准实施检查 违反两人以上执法、出示证件等规定 并放任同行人员抢摔司机手机 [2] - 乱扣押问题:广西某县住建局以未办理占用城市道路许可为由 扣押某共享单车公司800余辆共享电单车并拟罚款 后被认定无法律依据 [3] - 裁量不当与执法不作为问题:在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中有所涉及 [1] 监督机制与整改措施 - 通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发现违规行为 如四川案例 [1] -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如监督局、办公室、工作专班)受理企业投诉或根据线索开展监督 [2][3] - 针对发现问题 责令涉事执法单位限期整改并纠正不当行为 [1][2][3] - 对涉事执法人员采取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给予记过处分等措施 [2] - 对于复杂案件 采取提级办理方式 如由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处理县级部门问题 [3] - 推动全系统落实相关制度 如罚缴分离制度 以从源头防范趋利性执法 [1]
反垄断典型案例释放强化公平竞争司法信号
人民网· 2025-09-11 08:59
反垄断司法案例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细化裁判规则 为企业提供明确行为指引和稳定法律预期 [2] - 案例涵盖行政垄断 行业协会垄断及横向垄断协议 聚焦民生领域和市场公平竞争 [2][3][5][7] - 司法判决强化反垄断执法 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增进市场活力 [4][6][8] 行政垄断规制案例 - 某市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授予被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最高人民法院撤销该行政行为 [3] - 该案系首例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明确行政机关不得限定交易 [3][4] - 判决推动放开市场准入 破除地方保护 行业壁垒等隐性壁垒 [3][4] 行业协会垄断行为认定 - 某省水泥协会组织13家企业通过微信群 会议等方式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协调统一涨价 [5] -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协会起主导作用 罚款50万元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5] - 判决划定行业协会行为边界 禁止操纵价格 破坏公平竞争 [5][6] 横向垄断协议赔偿责任 - 混凝土公司与另一企业实施固定价格 分割市场垄断协议 期间当地仅两家商砼供应商 [7] - 最高人民法院推定垄断期间合同价格上涨90元/立方米属垄断结果 支持赔偿46万余元 [8] - 垄断实施者需自行举证非垄断因素 否则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8]
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典型案例
人民日报· 2025-09-11 06:13
反垄断执法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涵盖交通、建材、原料药、化工等民生行业 [1] - 案例涉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横向垄断行为及行业协会垄断行为等重要法律问题 [1] 共享电单车行业监管突破 - 最高法首例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涉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提供商青某公司 [1] - 某行政审批局在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被认定缺乏法律依据且超越职权范围 [1] - 法院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 因证据不足证明撤销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
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典型案例 认定首例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人民日报· 2025-09-11 06:04
反垄断典型案例发布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涵盖交通、建材、原料药、化工等民生行业 [1] - 案例涉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横向垄断行为及行业协会组织垄断行为等重要法律问题 [1] 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案 - 共享电单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系最高法首例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1] -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商青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 指控某行政审批局及大数据中心违法设定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 [1] - 最高法二审认定特许经营权设定缺乏法律依据且超越职权范围 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 [1]
中国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典型案例 涉“共享电单车”等
中国新闻网· 2025-09-10 16:31
反垄断司法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包括共享电单车、建材、原料药、化工等行业 [1] - 共享电单车案系首例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二审撤销被诉行政行为 [1] - 案件明确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认定标准 推动市场准入放开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 横向垄断协议规制 - 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明确损失推定与计算规则 减轻原告举证负担 [1] - 案例涉及固定价格及分割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行为 涵盖建材、原料药等行业 [1] - 水泥协会和原料药樟脑案体现司法对反垄断执法的监督 确保程序合法性与公正性 [2] 行业协会垄断行为 - 典型案例包含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的法律问题 [1] - 人民法院对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处罚决定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复议进行司法审查 [2]
行政机关设定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最高法判了
中国新闻网· 2025-09-10 14:19
案件核心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定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大数据中心在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并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行为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1] - 该行为被判定缺乏法律依据且超越职权范围 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撤销设定及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行政行为 [1][2] 案件背景与过程 - 案件源于杭州青某公司对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大数据中心提起的行政诉讼 指控其违法设定并实施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 [1] -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青某公司诉讼请求 青某公司不服并提起上诉 [1] 行业影响与意义 - 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首例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案件 [1] - 该案对明确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认定标准 推动放开市场准入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2]
中国共享电单车行业研究报告
艾瑞咨询· 2025-08-29 08:02
行业政策环境 -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行业提供统一市场准入标准[1] -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3年12月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城市绿色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共享电单车作为慢行交通组成部分获得政策支持[12] -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GB17761-2024)提升车辆阻燃标准,要求经营性电动自行车配备北斗模块和4G/5G通信模块,强化智能化基础[16][17] - 多地政府构建"地铁+公交+共享出行"三网融合绿色交通体系,北京2024年共享骑行量超6.1亿人次,上海2023年慢行交通出行比例达55.5%[10][12] 市场规模与格局 - 截至2024年底行业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城市超700个,车辆投放总量约713万辆[27] - 青桔、美团、哈啰、松果成为全国性规模品牌,在用户规模、营收规模、运营城市及车辆投放量方面优势明显[2][43] - 中国两轮电动车社会保有量超4亿辆,2024年销售量约5000万辆,新国标实施推动行业重回增长轨道[13] - 行业竞争从"铺量"和"低价"转向运营效率和硬件体验提升,市场集中度进一步向头部品牌靠拢[83] 用户特征与行为 - 用户以16-34岁青年为主,近六成用户处于该年龄段,男性略多,主要分布在华东、西南、华中、华南的中低线城市[3][46] - 单次骑行距离均值2.91公里,骑行时间均值13.1分钟,单次花费均值2.4元,超7成用户花费在1.5-3元之间[60][64][67] - 傍晚17-19点为使用高峰,5成用户每天骑行频次达2次及以上,主要场景为上下班通勤(高频)、休闲娱乐及购物办事[53][56] - 用户满意度达8.5分,扫码开锁、骑行过程及结算付款环节体验最佳,找车和还车环节仍需优化[3][73] 产品与技术发展 - 新国标要求经营性电动自行车强制安装北斗定位和通信模块,为智能化升级奠定基础[17] - 头部企业通过自建工厂(如松果5G智能工厂)或自主设计+代工模式提升供应链能力[35] - 无人驾驶技术、AI视觉停车、NFC开锁、陡坡缓降等技术应用于车辆运营,解决乱停乱放等痛点[6][39][40] - 用户对座垫舒适性、减震效果及实用功能创新需求提升,车辆硬件研发成为竞争重点[40][85] 经济与消费环境 - 2024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227元,交通通信支出占比14.1%达3976元,近五年复合增长率6.7%[7] - 2024年交通通信支出增幅8.9%,预计未来交通出行消费保持高速增长[7] - 共享电单车作为绿色交通新增长点,被纳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20] 行业价值与趋势 - 行业解决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需求,汽车出行分担率每向慢行交通转移1%,城市交通碳排放总量下降2.4%[12][18] - 政策环境持续优化,预测更多城市开放共享电单车引入机制,市场管理日趋规范化[80] - 企业从用户痛点出发技术赋能体验升级,通过精细化运营提升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87] - 无人驾驶和固态氢能等前沿技术有望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重塑行业格局[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