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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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一批不具备执法资格、严重违规人员被清除出执法队伍
新京报· 2025-09-16 12:58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今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记者从司 法部获悉,随着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大幅下降,为企业退还违法收费、依法变更 或解除冻结账户,依法查处一批"吃拿卡要""粗暴执法"和执法不作为案件,将一批不具备执法资格、严 重违规人员清除出执法队伍,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在江西一起违规执法案中,江西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根据县纪委监委提供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发 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某未经批准对出租车实施行政检查,涉嫌违反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件、履行告知义务等规定,且在出租车司机准备录音录像时,放任同行人员抢摔司机手机。县政府行政 执法监督局决定依法对此问题开展监督。县交通运输局根据监督意见,取消刘某执法资格,将问题线索 移送至县纪检监察机关,县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刘某记过处分。 在四川一起未执行罚缴分离案中,今年3月,四川某市某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通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备案审查发现,该区市场监管局在2025年1月对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将罚款直接 缴纳至该局账户,涉嫌未执行罚缴分离有关规定。罚缴分离是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
反垄断典型案例释放强化公平竞争司法信号
人民网· 2025-09-11 08:59
反垄断司法案例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细化裁判规则 为企业提供明确行为指引和稳定法律预期 [2] - 案例涵盖行政垄断 行业协会垄断及横向垄断协议 聚焦民生领域和市场公平竞争 [2][3][5][7] - 司法判决强化反垄断执法 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增进市场活力 [4][6][8] 行政垄断规制案例 - 某市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授予被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最高人民法院撤销该行政行为 [3] - 该案系首例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明确行政机关不得限定交易 [3][4] - 判决推动放开市场准入 破除地方保护 行业壁垒等隐性壁垒 [3][4] 行业协会垄断行为认定 - 某省水泥协会组织13家企业通过微信群 会议等方式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协调统一涨价 [5] -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协会起主导作用 罚款50万元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5] - 判决划定行业协会行为边界 禁止操纵价格 破坏公平竞争 [5][6] 横向垄断协议赔偿责任 - 混凝土公司与另一企业实施固定价格 分割市场垄断协议 期间当地仅两家商砼供应商 [7] - 最高人民法院推定垄断期间合同价格上涨90元/立方米属垄断结果 支持赔偿46万余元 [8] - 垄断实施者需自行举证非垄断因素 否则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8]
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典型案例
人民日报· 2025-09-11 06:13
反垄断执法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涵盖交通、建材、原料药、化工等民生行业 [1] - 案例涉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横向垄断行为及行业协会垄断行为等重要法律问题 [1] 共享电单车行业监管突破 - 最高法首例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涉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提供商青某公司 [1] - 某行政审批局在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被认定缺乏法律依据且超越职权范围 [1] - 法院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 因证据不足证明撤销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
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典型案例 认定首例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人民日报· 2025-09-11 06:04
最高人民法院10日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固定商品价格及 分割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行为以及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等重要法律问题,涵盖交 通、建材、原料药、化工等民生行业。 "共享电单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是最高法首例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案件。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提供商青某公司,以某行政审批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市违法设定并实施共享 电单车特许经营,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 为。最高法二审认为,某行政审批局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缺乏法律依据,超越职权 范围,且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撤销被诉行为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
中国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典型案例 涉“共享电单车”等
中国新闻网· 2025-09-10 16:31
最高法认为,该案对明确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认定标准,依法规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 竞争行为,推动真正放开市场准入,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增进市场活力具有积极意义。 此次发布的案例还涉及固定商品价格及分割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行为以及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 从事垄断行为等法律问题,涵盖建材、原料药、化工等民生行业。 中国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典型案例 涉"共享电单车"等 中新社北京9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0日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其中,"共享电单 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系最高法首例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案件。 案情显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提供商杭州青某公司,以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 市违法设定并实施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最高 法二审同意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其中,"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明确了横向垄断协议中受害人损失推定与损失计算规则,减轻了横 向垄断协议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负担和证明难度。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 ...
行政机关设定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最高法判了
中国新闻网· 2025-09-10 14: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张嘉怡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青某公司诉讼请求。青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某行政审批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 之授予某市交某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上是设定和授予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构成行政机关行 使行政权力限定交易,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且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 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审认为,鉴于某行政审批局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缺乏法律依据,超越职权范围, 且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撤销被诉行为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诉行政行为应予撤销。 故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在某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之授予交某公司的行 政行为。 最高法表示,该案对明确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认定标准,依法规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 竞争行为,推动真正放开市场准入,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增进市场活力具有积极意义。(完) 行政机关设定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最高法判了 中新网北京9月10日电(记者 高萌)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最高法首 例认定滥用行 ...
中国共享电单车行业研究报告
艾瑞咨询· 2025-08-29 08:02
行业政策环境 -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行业提供统一市场准入标准[1] -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3年12月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城市绿色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共享电单车作为慢行交通组成部分获得政策支持[12] -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GB17761-2024)提升车辆阻燃标准,要求经营性电动自行车配备北斗模块和4G/5G通信模块,强化智能化基础[16][17] - 多地政府构建"地铁+公交+共享出行"三网融合绿色交通体系,北京2024年共享骑行量超6.1亿人次,上海2023年慢行交通出行比例达55.5%[10][12] 市场规模与格局 - 截至2024年底行业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城市超700个,车辆投放总量约713万辆[27] - 青桔、美团、哈啰、松果成为全国性规模品牌,在用户规模、营收规模、运营城市及车辆投放量方面优势明显[2][43] - 中国两轮电动车社会保有量超4亿辆,2024年销售量约5000万辆,新国标实施推动行业重回增长轨道[13] - 行业竞争从"铺量"和"低价"转向运营效率和硬件体验提升,市场集中度进一步向头部品牌靠拢[83] 用户特征与行为 - 用户以16-34岁青年为主,近六成用户处于该年龄段,男性略多,主要分布在华东、西南、华中、华南的中低线城市[3][46] - 单次骑行距离均值2.91公里,骑行时间均值13.1分钟,单次花费均值2.4元,超7成用户花费在1.5-3元之间[60][64][67] - 傍晚17-19点为使用高峰,5成用户每天骑行频次达2次及以上,主要场景为上下班通勤(高频)、休闲娱乐及购物办事[53][56] - 用户满意度达8.5分,扫码开锁、骑行过程及结算付款环节体验最佳,找车和还车环节仍需优化[3][73] 产品与技术发展 - 新国标要求经营性电动自行车强制安装北斗定位和通信模块,为智能化升级奠定基础[17] - 头部企业通过自建工厂(如松果5G智能工厂)或自主设计+代工模式提升供应链能力[35] - 无人驾驶技术、AI视觉停车、NFC开锁、陡坡缓降等技术应用于车辆运营,解决乱停乱放等痛点[6][39][40] - 用户对座垫舒适性、减震效果及实用功能创新需求提升,车辆硬件研发成为竞争重点[40][85] 经济与消费环境 - 2024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227元,交通通信支出占比14.1%达3976元,近五年复合增长率6.7%[7] - 2024年交通通信支出增幅8.9%,预计未来交通出行消费保持高速增长[7] - 共享电单车作为绿色交通新增长点,被纳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20] 行业价值与趋势 - 行业解决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需求,汽车出行分担率每向慢行交通转移1%,城市交通碳排放总量下降2.4%[12][18] - 政策环境持续优化,预测更多城市开放共享电单车引入机制,市场管理日趋规范化[80] - 企业从用户痛点出发技术赋能体验升级,通过精细化运营提升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87] - 无人驾驶和固态氢能等前沿技术有望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重塑行业格局[89]
中国共享电单车行业研究报告
艾瑞咨询· 2025-08-17 08:04
行业政策与市场环境 -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为共享电单车提供统一市场准入标准[1] - 多地政府积极探索共享电单车发展,构建"地铁+公交+共享出行"三网融合绿色交通体系[10][12] - 新国标GB17761-2024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明确通信和定位要求,推动行业智能化升级[16][17] - 2024年居民交通通信消费同比增长8.9%,近五年复合增长率6.7%,高于整体消费增速[7] 行业发展现状 - 截至2024年底覆盖31省700+城市,投放量达713万辆,形成青桔/美团/哈啰/松果四大全国性品牌[27] - 行业进入差异化竞争阶段,头部品牌在用户规模/营收/城市覆盖/车辆投放方面优势明显[2] - 2024年中国两轮电动车社会保有量超4亿辆,年销量约5000万辆,新国标实施带来新增长动力[13] - 共享电单车单次骑行平均距离2.91公里,时间13.1分钟,花费2.4元,主要场景为通勤和休闲[60][64][67] 用户特征与需求 - 用户以16-34岁为主(占60%),集中在华东/西南/华中/华南的中低线城市[46] - 傍晚17-19点为使用高峰,50%用户每日骑行≥2次,最关注价格/投放便利性/安全性[53][70] - 骑行满意度达8.5分,扫码/骑行/支付环节体验较好,找车还车环节仍需优化[3][72] - 用户痛点包括停车点布局不合理(42.3%)、车辆卫生差(38.7%)、价格设置不合理(36.5%)[78] 企业竞争要素 - 竞争力评估模型显示业务拓展能力(13%)/城市运营能力(13%)/盈利水平(13%)为三大核心指标[34] - 头部企业采用不同供应链模式:松果自建5G智能工厂,青桔/美团采用自主设计+代工[35] - 技术研发聚焦AI视觉停车、NFC开锁、HDC随坡缓降等创新功能[39][40] - 运营规模直接体现竞争力,头部企业快速覆盖市场提升渗透率[42][43] 未来发展趋势 - 政策环境持续优化,预测更多城市将开放共享电单车准入机制[79] - 行业集中度提升,竞争重点转向产品迭代和精细化运营[82] - 无人驾驶技术有望解决车辆调度和停放问题,重塑行业格局[6][88] - 企业将加强舒适性创新(座垫/减震)和智能功能开发应对用户需求升级[84][86]
聊城市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速形成
齐鲁晚报· 2025-08-06 07:32
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 - 雄商高铁进入无砟轨道铺设与接触网架设阶段 计划2025年建成通车[4] - 济郑高铁开通运营 从聊城西站可直达17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3] - 累计实施普通国省道大中修项目55项 新改建农村公路2800余公里[3] - 东阳高速和德上高速临清连接线将于2024年底建成通车[4] - 聊城机场项目获批立项 临濮高速、高台高速、东聊高速、济聊高速改扩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突破[4] - 建成市大外环路、两座黄河大桥及聊城西互通改建工程 显著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并打破跨黄瓶颈[3] 交通运输服务优化 - 开通环湖旅游公交、"夜享水城"公交、"红色之旅"公交及6条高铁公交专线 实行"高铁不到站 公交不收车"机制[5] - 连续5年实施秋冬季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 主城区投放共享电单车2万辆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5] - 搭建95128出租汽车约车平台 实现一键叫车直达服务[5] - 茌平区获评全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 通过交邮融合打通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通道[5] 交通政务效能提升 - 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8类证件纳入免提交范围 实现"无证明"政务服务[7] - 15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上办理 涵盖机动车维修备案、道路运输证配发及年度审验等[7] - 推行"跨省通办"服务 经营性普通货运资格证可直接申领 从业资格证换发/补发/变更等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7]
开放or严管?共享电单车,如何便民不添堵?
人民日报· 2025-08-04 16:05
共享电单车行业发展现状 - 共享电单车作为绿色出行方式,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投放量约713万辆[7][11] - 单次骑行平均距离2.2公里,平均时间11.6分钟,23.7%的骑行发生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11] - 行业面临乱停放(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消防安全(电池集中充电)、骑行安全(超载/不戴头盔)三大核心问题[3][4][7] 市场需求与用户反馈 - 河北邯郸、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地用户呼吁增加投放,认为其适合学生出行及坡道地形[3] - 安徽合肥、广西北海等地用户反映无序停放导致交通堵塞,双车道被占一半[3] - 江西景德镇、广东汕头用户担忧电池仓库消防安全,部分地区已开展联合整治[4] 政策与技术管理进展 - 新国标将于2025年9月实施,现有共享电单车100%符合标准,企业通过电子围栏、强制戴头盔等技术手段规范使用[9][10] - 北京通州区试点投放6000辆,贵阳等城市采取区域差异化投放策略[10][11] - 浙江台州实现公交站台零距离换乘,共享电单车延伸公交服务半径[11] 行业竞争优势 - 共享电单车日使用强度是私人电单车的4-7倍,周转效率更高[7] - 集中充电模式比私人电单车分散充电更安全,专业运维团队可改善停放秩序[9] - 作为慢行交通纳入绿色出行体系,可替代部分私人电单车并缓解交通压力[7][12] 基础设施与行业挑战 - 全国住宅小区充电端口配建比仅20%,距离30%目标有差距,上半年已置换旧车846.5万辆[8] - 非法改装和违规停放屡禁不止,老旧电池火灾隐患将长期存在[8] - 部分城市因市容环境与交通秩序顾虑暂缓开放,需因地制宜制定政策[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