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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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骑行共享电单车出事故,谁来负责?
新浪财经· 2026-02-14 04:37
案件判决与责任认定 - 2024年4月,6名未满16周岁的少年骑行共享电单车发生碰撞,导致6人受伤,其中一人伤势最重,住院11天并构成七级、十级伤残 [1] - 经交警认定,两名驾驶人小轩、小浩负事故同等责任,4名乘车人无事故责任 [1] - 法院判决驾驶人小轩、小浩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因未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1] - 4名乘车人虽无事故责任,但作为未成年人,对“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车”及“禁止三人同乘”应有基本认知,其自愿参与违规骑行存在过错,依法可减轻骑车人责任 [1] 共享出行行业运营与责任 - 共享电单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常用代步工具 [2] - 共享单车公司已在车把醒目处设置“未满16周岁严禁骑车”、“禁止载人”等标识,法院认为其履行了提示义务,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1] - 保险公司须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付4.2万元 [1] 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单车属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监护人须根据民法典承担侵权责任 [2] - 法律设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是基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与道路交通安全现实需要的一条必须严守的“生命线” [2]
九年后,ofo和摩拜单车仍在欧洲漂流
36氪· 2026-02-10 21:30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以ofo和摩拜等中国初代共享单车在欧洲街头“遗产”的持续存在为切入点,回顾并反思了共享单车行业从资本狂潮、野蛮扩张到回归理性、深度融入城市日常的演变历程,揭示了行业本质从“移动提款机”和流量入口回归到基础出行服务的变迁 [4][5][16][25][27] 中国初代共享单车在欧洲的现状 - ofo和摩拜在2017年高调进入欧洲市场,投放数万辆单车 [5] - 九年后(截至2026年初),大量初代共享单车仍在欧洲多国街头运行,包括伦敦、柏林、巴黎、阿姆斯特丹、意大利、阿尔巴尼亚、耶路撒冷等地 [8][11] - 许多车辆因当时投放的“海外高配版”设计(如可变速、气动座管)而保持良好状态 [16] - 这些单车智能锁多已失效或被破解,脱离了原公司的服务器和运维,成为“去公司化的街头公物”或“被收归私有” [11][16] 中国初代共享单车在国内的现状 - 国内同样存在ofo和摩拜的遗留单车,但相比欧洲,国内的坏车率更高,许多已被弃置在野外桥下 [17] - 公司员工会通过社交媒体联系发现者,对国内遗留单车进行回收处置 [21] - 现存于国内城市的主流共享单车颜色为美团黄、哈啰蓝、青桔绿,对应背后三家互联网巨头 [23] 共享单车行业的演变与现状 - 行业已从早期的烧钱扩张、抢占流量入口,转变为高理性化、低增长率的存量市场,强调精细化运营与成本控制 [27] - 政府通过配额管控和服务质量考核重新掌握公共空间分配权,例如北京市共享单车数量从2017年9月巅峰时期的235万辆,降至2025年城六区不到80万辆的配额,仅为巅峰时期的三分之一 [27] - 共享单车已深度融入城市生活,成为非法广告的载体,2025年北京市累计清理共享单车非法广告1267万张,内容多为色情服务、公积金提取等 [28][29] 共享电单车面临的挑战 - 松果出行作为共享电单车代表,面临订单减少、营收停滞、连年亏损的问题 [23] - 相比共享单车,电单车的硬件、运营、维护成本更高,政策阻力更大,更高的客单价与更低的骑行频率并未带来更大的营收空间 [23] - 缺乏移动互联网生态护盾的共享电单车企业,难以将街头曝光转化为额外流量收益,生存空间被挤占 [25] 行业本质的反思 - 共享单车的生意早已超越单车本身,成为互联网巨头的流量入口 [25] - 行业最终回归到一个平常甚至传统的出行业态,其产品从“改变世界”的创业光环,沉降为反映现实需求与欲望的城市背景的一部分 [27][29] - 遗留在欧洲的初代单车成为“复古符号”,触发人们对那个全球化乐观时代的怀旧 [37]
九年后,ofo和摩拜单车仍在欧洲漂流
创业邦· 2026-02-05 08:09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对比中国共享单车行业在国内外的现状,回顾了行业从资本狂热到回归理性的发展历程,并指出共享单车已深度融入中国城市生活,成为反映社会需求的镜子,而遗留在海外的初代单车则成为全球化乐观时代的怀旧符号 [4][13][30][31][36] 国内共享单车行业现状与演变 - 行业格局从早期ofo、摩拜的激烈竞争,演变为美团、哈啰、青桔三家互联网巨头割据的存量市场,颜色分别对应黄、蓝、绿 [19][22][27] - 政府通过配额管控政策对行业进行强力干预,例如2025年北京城六区三大运营企业的总投放配额不到80万辆,仅为2017年9月巅峰时期235万辆的三分之一左右 [26] - 行业已彻底告别烧钱扩张的风口叙事,进入高理性化、低增长率的阶段,竞争焦点转向精细化运营、成本控制及服务质量考核 [27] - 共享单车深度融入城市生活,车身成为非法广告的载体,例如2025年北京市累计清理共享单车非法广告达1267万张 [27][29][30] 初代共享单车(ofo/摩拜)的海外遗产 - ofo和摩拜在2017年高调出海进入欧洲市场,投放了数万辆单车 [4] - 九年后(2026年),这些初代共享单车在欧洲多国(如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阿尔巴尼亚、耶路撒冷等地)仍被网友发现,部分车辆因高质量设计(如欧洲特供的高配版)而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7][10][13] - 这些单车在商业运营停止后,智能锁失效或被破解,脱离了公司控制,反而成为“去公司化”的街头公物,实现了某种意义上的真正共享 [10][13] - 海外遗留的单车成为社交媒体上的怀旧符号,被视为全球化乐观时代的一个缩影 [31][36] 国内初代共享单车的遗留与处置 - 国内同样有大量ofo与摩拜的遗留单车,但由于投放基数大且国内路政清理效率高,网友发现的车辆坏车率更高,多被弃置在野外桥下 [14] - 对于仍在街道上运行的初代单车,公司员工会通过社交媒体联系发现者进行回收处置 [19] 共享电单车的市场挑战 - 共享电单车企业(如松果出行)面临硬件、运营、维护成本更高及政策阻力更大的挑战 [23] - 尽管服务范围扩大至“最后3-5公里”,但更高的客单价与更低的骑行频率,并未带来比共享单车更大的营收空间 [23] - 作为行业第四名,缺乏移动互联网护盾的共享电单车企业难以将街头曝光转化为额外流量收益,生存空间被挤压 [23]
明确平台责任 畅通维权渠道
新浪财经· 2026-02-02 03:22
行业现状与核心问题 - 共享单车及共享电单车行业规模快速扩张,已成为城市居民绿色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车辆故障引发的消费纠纷与安全事故随之增加 [1] - 行业当前面临的核心问题是用户与平台权责边界模糊、维权机制亟待完善 [1] 消费纠纷类型与平台处理方式 - 因系统延迟或故障导致的超额计费、无故扣费是常见纠纷类型,涉事金额多在几元至十几元不等,例如10.8元、17元等 [2] - 平台在处理小额扣费纠纷时,常以“系统记录为唯一计费依据”、“系统数据不可篡改”或“订单已关闭”等理由推卸责任或拒绝退款,导致用户维权需耗费数小时至数天,甚至一个多月 [2] - 用户协议中常注明“系统记录为唯一计费依据”,但未明确系统故障时的责任归属,成为平台规避责任的依据 [2] 安全事故与人身财产损失 - 车辆缺陷(如刹车失灵、车座突然倾斜)导致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远超小额扣费,例如造成1200元、近3000元损失 [3] - 平台对安全事故的处理态度往往较为消极,赔偿金额可能与用户实际损失相差悬殊,例如仅补偿100元,而医药费达3000元 [3] - 平台在事故处理中可能设置障碍,如要求提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或以“数据保密”为由拒绝提供车辆检修记录 [3] 平台的法律责任与合同义务 - 运营平台作为车辆的所有者、出租者与管理者,对车辆质量与安全性能负有法定责任,若因未定期检修导致故障需承担侵权责任 [5] - 用户扫码用车即与平台建立服务合同,平台有义务提供可正常使用和归还的车辆,无法还车导致超额计费属于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5] - 若故障源于产品缺陷,最终责任应由生产者承担,但平台需先行赔付 [5] 专家建议与行业改进方向 - 专家建议用户留存证据,包括扣费记录、骑行轨迹、故障提示、客服沟通记录,涉及人身伤害还需医疗记录、费用票据等,并注意部分平台可能自动清理聊天记录 [5] - 建议建立阶梯式维权渠道:先平台申诉,未果可投诉至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最后可通过小额诉讼程序起诉 [5] - 建议平台建立“一键报障”渠道、加强运维巡查,并借助技术手段实时识别刹车失灵、电池异常等潜在故障 [5] - 建议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明确共享车辆报废年限等刚性要求,以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5]
最高法发布知产报告:防治行业“内卷式”竞争,引导良性竞争
南方都市报· 2026-01-28 13:46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5)》核心观点 - 报告核心在于展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实践防治行业“内卷式”竞争并提升反垄断效能,旨在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创造条件 [1] 防治行业“内卷式”竞争 - 法院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与审理案件相结合,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条件 [1] - 在“光学镜头”专利无效系列案中,通过有效释明发明专利申请规则,促成两家全球行业头部企业主动撤回起诉并认可行政审查决定 [1] - 针对新能源企业间持续数年的知识产权纠纷系列案,通过大法官巡回审判引导双方聚焦创新与良性竞争,促成50余件互诉纠纷一揽子实质性化解 [1] 提升司法反垄断效能与案件数据 - 自建庭以来,法院共受理垄断案件347件、审结292件,其中实体案件203件,有66案被认定构成垄断 [2] - 2025年全年审结垄断案件49件,其中实体案件34件,有15案被认定构成垄断 [2] 重点规制的民生领域垄断行为 - 重点规制医药、建材等民生领域垄断行为 [1][2] - 在原料药樟脑横向垄断协议案中,依法维持反垄断行政执法决定,以规范原料药企业市场竞争,促进降低下游成品药成本和患者用药支出 [2] - 在水泥协会横向垄断协议案中,正确划定行业协会行为边界,规范其行业指导和企业服务 [2] - 在多起水泥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中,依法支持行政处罚决定,促进形成执法司法合力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2] 规制大型平台垄断与促进互联互通 - 依法规制大型平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 [1][2] - 涉移动支付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为大型平台企业划定竞争红线,有效保护消费者选择权,并促进跨平台互联互通 [2] 破除行政垄断与典型案例发布 - 在“共享电单车”行政垄断案中,首次认定行政机关违法设定特许经营权构成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交易,此举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 - 在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发布了“2025年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共5件 [2]
估值缩水近三成 松果出行离“共享单车第一股”还有多远?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26 20:19
公司估值与融资历程 - 公司最新估值约为9.66亿美元,较2021年巅峰时期的13.82亿美元缩水约30.1% [1][6] - 公司自2017年成立后经历多轮融资,投后估值从2500万美元飙升至2021年的13.82亿美元,两年内增长7.3倍,并在2021年完成7500万美元D轮融资后估值一年内激增346.4% [5][6] - 公司股权结构高度机构化,创新工场、险峰长青、蓝驰创投、软银及红杉中国等知名投资机构合计持股比例高达68.7% [1][7] 财务表现与运营数据 - 公司近三年营收增长停滞,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9.53亿元、9.63亿元、7.46亿元,2024年营收同比仅增长0.99%,2025年前三季度同比微增0.13% [3] - 公司净亏损持续收窄,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净亏损分别为1.92亿元、1.51亿元、0.6亿元,累计亏损达4.03亿元,但2025年前三季度经调整净利润扭亏为盈,达到0.26亿元 [1][3][4] - 公司毛利率显著改善,从2023年的15.8%提升至2024年的18.9%、2025年前三季度的24.3% [1][4] - 公司日均订单量持续下滑,从2023年的110.19万单降至2024年的105.51万单,2025年前三季度为100.6万单,但单次行程平均价格从2023年的2.73元逐步提升至2024年的2.85元、2025年前三季度的2.94元 [3] 业务模式与市场地位 - 公司采用“农村包围城市”战略,专注深耕三四线城市及县域市场,是中国外围发展区域中最大的共享电单车服务营运商,并在中国整体市场中位居第四 [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全国422个市县共投放45.46万辆共享电单车,注册用户总数达到1.28亿 [4] - 公司构建了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制造再到运营服务的完整产业链,但背负了重资产运营的包袱 [5] 竞争环境与风险挑战 - 公司面临美团等巨头的竞争压力,竞争对手拥有更雄厚的资源、更高的知名度,并能提供更低的价格 [8] - 公司资金链相对紧张,截至2025年9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1.57亿元,流动负债净额却高达14.53亿元 [8] - 公司研发投入持续缩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开支分别为1.29亿元、1.23亿元、0.85亿元,研发支出占比逐年下滑,分别为13.5%、12.7%、11.4% [8] - 公司面临政策合规挑战,截至2025年9月30日,在运营的422个市县中,有51个市县未取得当地政府的合作协议或书面同意,41个市县监管机构仅知悉其业务存在 [7] 未来战略与募资用途 - 本次IPO募资拟用于市场拓展、技术研发、海外布局 [9] - 行业分析师认为,中国县域市场的增量空间正在收窄,而一二线城市又被巨头把控,公司需通过业务模式创新和战略转型寻找第二增长曲线 [9]
三年亏四亿,“共享电单车第一股”赔钱赚吆喝?
36氪· 2026-01-24 10:59
公司核心动态 - 松果出行母公司正式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目标是成为“共享电单车第一股”,这是其继5年前赴美上市折戟后的又一次资本化尝试 [2] - 公司成立于2017年,创始人为美团早期创始团队成员翟光龙,其关键战略是避开与巨头正面交锋,聚焦于下沉市场 [2]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业务覆盖全国422个市县,投放车辆达45.5万辆,累计注册用户突破1.28亿 [2] - 按2024年交易额计算,公司在中国下沉市场共享电单车行业中排名第一,市场占有率为18.7% [2] 公司运营与财务表现 - 2023年至2025年前9个月,公司单次行程平均价格持续上涨,分别为2.73元、2.85元以及2.94元 [9] - 同期,公司每日订单量出现明显下滑,从2023年末的110.19万单,降至2024年末的105.51万单,到2025年9月末进一步下滑至100.6万单 [9] - 2023年和2024年,公司营收分别为9.53亿元和9.63亿元,年度亏损分别为1.92亿元和1.51亿元 [13]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7.46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录得亏损近0.6亿元 [13] - 公司自成立以来依赖外部融资,从2017年至2025年以近乎每年一轮的节奏完成了从A轮到D+轮的多轮融资 [13] - 公司2024年平均一辆电单车的购置成本高达2978元,结合其超45万辆的投放规模,构成巨额开支 [11] 行业竞争格局 - 共享电单车行业面临重资产、强竞争、高监管的挑战,即使是美团、滴滴青桔、哈啰等头部玩家,其电单车业务现阶段也未能实现稳定盈利 [2][3] - 行业巨头布局该业务更多是出于生态协同的战略考量,而松果出行则过度依赖共享电单车租赁作为核心营收来源 [18] - 哈啰已意识到两轮车业务的盈利局限,在过去几年陆续开拓网约车、顺风车等新业务以寻求多元化 [14] 行业定价与用户趋势 - 共享电单车价格普遍上涨,被消费者称为“价格刺客”,例如深圳有用户骑行19分钟被扣费9.5元,时长费高达0.5元/分钟 [4] - 在一个五线城市,美团共享电单车起步价为前10分钟2元,滴滴起步价为前15分钟2元,哈啰定价更高,为前10分钟2.5元 [6] - 除基础骑行费外,还存在运营区外还车调度费、停车点外还车管理费等隐形支出 [5][7] - 尽管平台提供会员优惠及套餐,但对偶尔使用的用户实际优惠有限 [8] - 不断走高的骑行成本导致用户使用频次下滑,共享电单车正从“日常代步工具”变成“非必要不骑”的选择 [9][10] 行业成本结构 - 行业具有“重资产”基因,成本压力巨大,涵盖前期车辆购置和后期运维调度 [11] - 共享电单车因需叠加定位、锁车、智能电池等软硬件,造价远高于普通代步车 [11] - 县域市场的分散性推高了运维成本,包括电池更换损耗、跨区域调度物流以及一线运维人员的人力开支 [12] 行业发展历程与前景 - 2017年共享电单车作为新兴赛道吸引了众多玩家入局,因其客单价和用户单日骑行频次更高而被看好 [15] - 无序投放引发的城市管理问题导致一线及部分重点城市启动清退工作,行业发展曾陷入阶段性停滞 [16] - 2019年多个三、四线城市逐步放开管制,行业迎来密集投放期 [17] - 2019-2024年,共享单车与共享电单车的交易额年复合增长率达30% [18] - 预计2025-2029年,共享单车与共享电单车的增速将大幅滑落至8.3%,行业趋近饱和 [18] - 2020年共享电单车用户中,一线城市占比仅1.8%,二线城市占27.4%,三线城市占36.2%,四线城市及农村地区占比达34.6% [18] - 尽管一线城市管控有所放松,但高准入标准和严格的投放配额管理构成实质性门槛,短期内难以改变行业增长放缓的情况 [18]
昔日独角兽“流血”赴港:松果出行近三成车辆闲置? 违规成顽疾、高比例VC/PE持股埋隐患
新浪财经· 2026-01-20 15:19
公司IPO与财务表现 - 松果出行于2025年1月12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计划主板上市,由华泰国际独家保荐,这是公司继2021年赴美IPO失败后的再次尝试[1][12] - 2023年至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分别为9.53亿元、9.63亿元、7.46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0.99%和0.05%,增长基本停滞[1][14] - 同期,公司净亏损分别为1.92亿元、1.51亿元、5998.70万元,累计亏损总额突破4亿元,但经调整后,公司于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扭亏,录得净利润约2649.60万元,而2024年同期为净亏损1.89亿元[1][14] 运营数据与效率 - 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注册用户从2023年的9900万人增至2025年9月30日的1.28亿人,覆盖市县从371个增至422个,投放电单车总数从38.99万辆增长至45.46万辆[2][15] - 然而,公司每日订单量从110.19万单下滑至100.60万单,每辆电单车的日均订单量从2.83单下降至2.21单,显示整体运营效率下滑[2][15] - 活跃电单车数量及占比持续走低,推算数据显示,活跃电单车数量从约39.24万辆降至约32.66万辆,占投放总量的比例从102.4%降至71.8%,表明大量新增车辆处于闲置状态[2][15] 成本结构 - 公司运营成本持续攀升,2023-2024年,劳动力及雇员成本、运营服务成本、维护维修成本及物流成本合计占销售成本的42.4%和45.7%,占当期收入的35.8%和37.1%[4][16] - 2025年1-9月,上述四项运营成本合计高达2.90亿元,占销售成本比例超过51%,占总营收比例逼近40%,其中维护及维修成本同比大幅提高36.1%至3779.60万元,物流成本同比增长31.6%至1844.40万元[4][16] 行业监管与合规风险 - 行业监管政策趋严,2017年十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且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上路电动自行车需符合新国标并获得强制性3C认证[5][17] - 各城市监管态度不一,广州、上海等城市明文禁止投放,汕头、深圳等地实行配额与备案管理,三亚、石家庄等地则对违规投放车辆进行清理整治[5][6][17] - 公司在多地运营存在合规瑕疵,招股书披露,在经营业务的51个市县未取得政府合作协议或书面同意,也未进行实质沟通;在另外41个市县,政府虽知悉业务但未明确反对[7][18] - 2025年公司因违规投放多次被约谈整顿,例如7月在河南洛阳和四川南充被认定为未取得运营手续强行入市,9月在安徽合肥大规模违规投放无牌车辆,12月在四川乐山擅自投放车辆被清理[7][18] 融资历史与估值变动 - 公司成立于2017年,早期专注于下沉市场,2018-2019年吸引创新工场、红杉中国、险峰、蓝驰创投等机构近5000万美元投资,投后估值从2500万美元飙升至2.08亿美元[8][19] - 2021年3月,公司完成7500万美元D轮融资,投后估值从3.39亿美元激增346.4%至13.82亿美元,成为独角兽[9][20] - 上市失败后,公司启动股份回购,2022年向D轮投资方长木桥有限公司回购约四分之一股份,2023年以1000万美元向韩国未来资产集团回购股份,交易价格均与投资成本持平[10][21] - 2025年11月,公司向D轮投资方发行269.74万股股份以摊薄其投资成本,交易后D轮每股对价从5.7208美元下调至4.6163美元,降幅约19.3%,公司估值约为9.66亿美元,较2021年D轮估值蒸发30.1%,跌出独角兽行列[11][22] 股权结构与股东 - 上市前,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于VC/PE机构,合计持股高达72.05%[11][22] - 最大外部股东为创新工场,通过四个实体合计持股约23.23%,险峰、蓝驰创投、软银分别持股约14.12%、11.85%、10.57%,诺基亚成长基金、红杉中国、长木桥有限公司分别持股约4.59%、4.17%、3.52%[11][22]
松果出行前路未卜
北京商报· 2026-01-19 23:17
公司近期财务与运营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7.46亿元,同比微增0.05%,经调整净利润2639.6万元,实现扭亏为盈[1] - 2023年至2024年营收增长近乎停滞,分别为9.53亿元和9.63亿元,增幅仅1%[3] - 2025年前三季度共享电单车服务营收6.98亿元,同比下降3.8%,主要因公司退出了某些营运回报较低的市县市场[3] - 2025年前三季度其他营收(含广告服务等)4756.4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44.5%[9] 市场地位与运营规模 - 公司是中国外围发展区域(下沉市场)最大的共享电单车服务运营商,2024年市占率达18.7%[1][8] - 在全国共享电单车市场中,公司以6.6%的份额排名第四,前三名哈啰出行、美团单车和青桔单车市占率分别为23.7%、22%和21.7%[1][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业务覆盖全国422个市县,拥有1.28亿注册用户,共投放约45.5万辆共享电单车[1][8] 关键运营指标变化 - 单次行程平均价格持续上涨,从2023年的2.73元升至2024年的2.85元,再升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2.94元[6] - 每日订单量从2023年的110.19万单降至2024年的105.51万单[6] - 公司解释订单量下滑源于对经营区域组合的战略优化,将运营调整至大规模市场[6] 业务结构与战略调整 - 共享电单车服务是公司绝对营收主力,2023年和2024年该业务贡献营收占比分别为98.1%和97%[3] - 公司正尝试开辟第二增长曲线,计划加强“探所”电单车销售以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10] - 公司通过战略收缩,退出低回报市场以优化盈利,但此举导致注册用户总数、覆盖城市数目、每日订单量等部分运营指标出现下滑[3][6] 行业竞争与监管环境 - 共享电单车赛道巨头云集,竞争激烈,尤其在县域下沉市场[10] - 国家层面尚未指定互联网共享电单车业务的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是监管主体,各地政策差异大[8] - 部分地方政府明确禁止或鼓励共享电单车业务,政策存在不确定性,例如海口市明确禁止,陕西省等地则不鼓励[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