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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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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完成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2-12 03:49
事件概述 - 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1] - 为保障债券本息兑付及换股,控股股东已将50,000,000股公司股票划入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并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1][2] 担保及信托登记详情 - 2026年2月10日,控股股东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完成了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 [2] - 共计50,000,000股公司股票被划入“凌云集团-中信建投证券-凌云K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2] - 该专户由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并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2] - 专户股份的表决权由受托管理人根据控股股东意见行使,但不得损害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 股权结构变动 - 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980,342股,持股比例为27.82% [2] - 控股股东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4.09% [2] - 此次操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情况及后续进展 [2] -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7 03:10
公司资本运作 - 控股股东凌云集团计划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1] - 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将采取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 以凌云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 以保障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债券本息兑付 [2] - 为本次发行 凌云集团与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担保及信托合同》 并已开立担保及信托专户 [2] 股权结构变动 - 为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 凌云集团计划将其持有的共计50,000,000股公司股票划入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该部分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09% [2] - 截至公告日 凌云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89,980,342股 持股比例为31.91% [3] - 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 凌云集团直接持股将变为339,980,342股 持股比例降至27.82% 同时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50,000,000股 持股比例4.09% 合计持股比例与登记前一致 [3] - 本次操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构成要约收购 [3] 相关安排与后续 - 划入专户的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中信建投证券名义持有 并以专户名称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2] - 对于担保及信托专户内股份的表决权 中信建投证券将根据凌云集团的意见行使 但不得损害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及后续进展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万泽股份: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1%,降至25.94%
新浪财经· 2026-02-05 19:38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变动 - 控股股东万泽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债券持有人于2026年2月3日至4日累计换股168.7795万股 [1] - 同期,万泽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万股 [1] - 上述换股及减持行为导致万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减少193.7795万股,持股比例由26.32%下降至25.94%,变动幅度达到1% [1] 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万泽集团原计划在2026年1月27日至4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万股 [1] - 截至2026年2月4日,万泽集团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3.3万股 [1]
凌云股份(600480.SH):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上交所无异议函
格隆汇APP· 2026-02-04 16:02
公司公告核心事件 - 控股股东凌云集团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无异议函 [1] - 本次可交换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1] - 债券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将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1] - 凌云集团需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组织发行,该函有效期同为12个月 [1] 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凌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9亿股 [2] - 凌云集团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91% [2]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补充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4 03:15
文章核心观点 - 珍宝岛药业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拟办理少量股份补充质押,用于为其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此次操作后其累计质押比例将小幅上升,公司认为该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控制权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1][2][3]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概况 - 截至2026年2月2日,控股股东创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3056亿股,占总股本56.38%,累计质押股份4.2728亿股,占其持股比例80.53% [2] - 创达集团拟补充质押117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0.12%,占其持股0.22%,用于为“23创02EB”债券的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2][3] - 本次补充质押完成后,创达集团累计质押股份将增至4.284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45.53%,占其持股比例升至80.75% [2][3] 控股股东财务状况与偿债安排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创达集团已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余额为4.92912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券余额为4.92912亿元 [10] - 控股股东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经营回款、下属公司分红以及金融机构融资,经营及履约情况正常,不存在偿债风险 [11] - 控股股东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11] 质押影响与风险控制 - 本次补充质押是为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7] - 目前控股股东累计质押比例已超过80%,但暂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 [13] - 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 [13] 其他相关情况 - 控股股东创达集团最近一年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 [12] - 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8]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30 03:27
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及担保信托登记 - 控股股东生益科技拟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其中第一期已获准发行 [1] - 为保障债券偿付,生益科技已将其持有的25,600,000股生益电子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8%)划入由中信证券管理的担保及信托专户 [2] - 担保信托登记完成后,生益科技直接持股比例由62.93%降至59.85%,并通过担保专户间接持有3.08%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 2025年度业绩预告核心数据 - 公司预计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3,090万元至151,34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331.03%至355.88% [7] - 预计2025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2,520万元至150,740万元,同比增长335.77%至360.91% [7] - 2024年同期(比较基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197.32万元,扣非净利润为32,704.96万元 [9] 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 公司坚持“市场引领,双轮驱动”经营理念,聚焦高端市场拓展并加大研发投入 [11] -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提产扩产进程,强化质量管理,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 [11] - 上述举措巩固了公司在中高端市场的竞争优势,从而驱动净利润大幅增长 [1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情况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16 03:10
事件概述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其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被持有人换股,导致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触及权益变动披露标准 [1][2]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新华投控以其直接持有的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 [2] - 截至2026年1月14日收盘,因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新华投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14,413,493股减少至412,499,527股 [3] - 新华投控的一致行动人中经社持股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3] - 新华投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19,835,533股减少至417,921,567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2.22%下降至61.94%,变动比例达到1%的整数倍,触发信息披露义务 [3] 变动性质与影响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数量被动减少 [3] - 本次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 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的换股数量、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4]
福达股份:福达集团发行4.7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5 15:58
公司融资动态 - 福达股份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6福达EB",代码"137197.SH" [1] - 本次可交换债实际发行规模为4.7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1% [1] - 债券初始换股价设定为17.5元/股,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摘牌日前一交易日止 [1] 行业相关动态 - 特斯拉"廉价版"Model 3车型或进入中国市场,售价可能低于20万元人民币,续航里程为480公里 [1] - 特斯拉在美国市场对其自动驾驶功能进行了重大调整 [1]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事项进展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的一笔融资提供担保,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4] -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4] -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金日晟矿业的可用担保额度由75,000万元减少至55,000万元,担保余额由67,723.13万元增加至72,723.13万元 [4] 累计担保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34,168.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7% [2][10] -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且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2][10] 被担保子公司情况 - 被担保方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11,000万元人民币 [4][5] - 金日晟矿业对公司担保金额为177,312.84万元,另有抵押贷款金额30,00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信用状况良好 [6]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25众兴EB01”进入换股期,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权益被动稀释 [11] - 2026年1月6日至1月13日期间,债券持有人累计换股14,669,047股,导致众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2.92%被动降至61.96%,权益变动比例被动跨越1%的整数倍 [12]
北京市国资委印发市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新华财经· 2026-01-08 13:59
北京市国资委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北京市国资委印发《市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旨在规范市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 利用债券融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 - 《办法》共六章26条 涵盖总则、发行计划管理、债券品种与期限管理、债券风险管控、监督追责及附则 [1] 债券发行计划管理 - 对市管企业债券发行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企业需上报本级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决策文件及所属子企业债券发行计划 [1] - 明确市管企业在审核范围内发行债券可自行决定事项 以及实际发行额拟超出计划的特殊情况做法 [1] 债券品种与期限管理 - 要求市管企业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平衡 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 逐步提高中长期债券发行占比 [1] - 明确支持市管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等创新品种 规范市管企业永续债发行和境外债券发行 [1] 债券风险管控 - 要求市管企业严格限制信用评级低、集中到期债券规模大、现金流紧张、经营指标显著恶化的子企业债券发行 [2] - 明确市管企业应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重视并妥善处置债券违约风险 [2] 监督与追责机制 - 明确市国资委对市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评估 [2] - 对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 附则与其他规定 - 明确上市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2] - 对《办法》的生效日期、解释权等进行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