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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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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家券商斩获银行间债市“金门票”,固收业务竞争白热化
新浪财经· 2026-01-04 09:47
行业格局与监管动态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最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名单,18家券商成功获批相关业务资质[1] - 此次券商牌照扩容是债券市场深化发展的重要标志,将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随着更多券商参与银行间市场竞争,债券市场活力将进一步释放,直接融资比重有望持续提升[1] - 获批券商形成清晰的三层业务梯队,体现了监管对债券承销业务精细化管理的思路[2] - 资质获批并非“一劳永逸”,交易商协会将通过存续期管理、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8] 获批券商业务资质分层 - 6家券商获得一般主承销商资格,包括财通证券、华泰联合、山西证券等,可独立主导短融、中票、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全谱系产品的主承销业务,统筹发行方案设计与定价,实现银行间市场全品类覆盖[2][3] - 1家券商(中银证券)独揽科技创新专项主承销商资质,聚焦科创类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享受政策倾斜支持,服务专精特新与战略新兴产业[3] - 11家券商获得承销商资格,包括渤海证券、德邦证券、华鑫证券等,可参与承销团分销业务,收取分销佣金,但无独立主承权[3][5] 对券商业务的影响 - 此次资质扩容最核心的影响在于实现了券商固收业务的跨市场突破,此前多数券商的债券业务集中于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这一核心阵地难以深度参与[5] - 获批一般主承销资质标志着券商正式获得银行间市场独立主承能力,固收业务将从“交易所为主”转向“交易所+银行间”双市场协同发展[6] - 银行间市场聚集了大量央企、地方国企及优质民企的短融、中票等融资需求,券商入局后客户覆盖与项目储备将显著扩容[6] - 券商可依托承销资格构建“发行—交易—做市”的全链条服务能力,这与大类资产配置的发展方向高度契合[7] - 资质获批帮助券商补齐了产品短板,实现了债券服务的全品类覆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涵盖超短期融资券(SCP)、短期融资券(CP)、中期票据(MT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多个品种,与交易所市场的公司债、企业债形成互补[7] - 债券承销业务能与股权融资形成协同效应,券商可对企业提供“股债结合”的综合解决方案,形成全生命周期服务,增强客户依赖度[7] - 例如中银证券凭借专项主承销资质,可提供“科创债+创投基金+上市辅导”一体化服务[7] - 对于仅获分销资格的中小券商,也拿到了进入银行间市场的“入场券”,可通过分销积累客户与项目经验,为未来升级主承销资质铺路[7] 市场竞争与行业格局变化 - 此前,债券承销市场长期由大型银行和少数头部券商主导,银行间市场主承销资格中,券商占比不足三成,此次18家券商的加入,将有效打破市场原有格局[5] - 18家券商的入局将加剧债券承销市场的竞争,推动行业格局重新洗牌,此前市场集中度较高的格局将被打破,承销费用有望更趋合理,发债企业将获得更多选择[7] - 头部券商凭借资本实力与风控体系,将在央企、国企等优质项目中占据优势[8] - 资质扩容将加速行业洗牌,缺乏风控与定价能力的中小券商可能被边缘化,而具备“主承+做市+投资”全链条能力的券商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8] 市场效率与融资成本 - 获得独立主承资格后,券商可以摆脱与银行联席合作的束缚,以往找银行搭档,对方往往坐享其成,仅凭牌照就能分走不少于30%的承销收益[5] - 当前银行间与交易所两大债市存在制度割裂,这使得企业债务融资在产品设计、定价逻辑、投资者群体等方面均存在差异,无形中推高了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6] - 两大债市实现互联互通后,其电子交易平台可联合为投资者提供债券交易服务,交易所债市投资范围也将进一步拓宽,这不仅能推动金融机构投资者在统一市场中展开良性竞争,更能间接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企业让利[6]
债券通“南向通”迎来上线四周年
金融时报· 2025-09-25 09:00
债券通“南向通”发展概况 - 债券通“南向通”于9月24日迎来上线4周年,是连接内地与香港及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渠道,提升了两地金融市场联通效率和一体化程度 [1] - 截至今年8月末,“南向通”债券达971只,余额为5742.1亿元,托管余额同比上升21% [4] - “南向通”是中国债券市场实现“南北双向”互联互通的重要里程碑,巩固了香港市场在债券融资方面的地位 [1] 市场开放与互联互通深化 -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从“债券通”到“互换通”,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从债券延伸至场外衍生工具 [4] - 2023年5月15日,“互换通”正式落地,标志着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再进一步 [4] - “南向通”与“北向通”、“沪港通”、“深港通”共同构建了完整的金融生态闭环 [4] 投资标的与投资者范围扩大 - “南向通”可投资标的包括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涵盖港元、人民币、美元或其他外币债券 [5] - 合格境内投资者可使用人民币或外汇参与“南向通”,实现更多元化的投资组合 [5] - 202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境内投资者范围扩大至券商、基金、保险、理财等4类非银行金融机构 [7] 政策优化与市场影响 - 202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一系列“南向通”优化措施,包括支持境内投资者更便利购买多币种债券、延长结算时间、增加托管行等 [7] - 扩容后的“南向通”将为香港债券市场注入更多流动性和活跃度,并推动相关政策与基础设施的进一步优化 [7] - “南向通”为境内投资者提供了更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同时助力香港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如“点心债”)蓬勃发展 [4] 机构参与与能力提升 - 金融机构通过参与“南向通”提升了国际化经营能力,适应了不同市场环境和监管制度,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6] - 境内机构注重产品创新和业务拓展,积极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创新产品,并与国际合作伙伴合作拓展相关业务 [6] - 多币种、多市场的配置有助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降低单一市场利率波动对投资组合的影响,提升抗风险能力 [7] 发展驱动力与前景 - 境内投资者对境外资产配置需求的日益增长是“南向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叠加政策助力及基础设施完善,其市场潜力逐渐显现 [8] - 当前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面临良好契机,“点心债”融资成本低于美元债融资成本的情况或将持续,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相对美元更具成本优势 [8] - “南向通”的扩容有助于优化资产配置,获得更具吸引力的投资回报,从长远看将进一步增强人民币资产的国际吸引力 [7]
上交所发布实施细则 拓宽外资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渠道
新华网· 2025-08-12 14:25
政策发布与实施 - 上交所发布《实施细则》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债券市场的托管、开户、交易、登记及结算等业务安排 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 [1] - 该细则是基于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及外汇局2022年5月27日联合发布的第4号公告的具体业务落实 [1] 投资范围与渠道 - 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债券(含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借贷、风险管理衍生产品及债券基金(含债券ETF)的发行认购与交易 [2] - 允许通过委托符合条件的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 并委托具有上交所会员资格的境内证券公司作为交易参与人 [2] - 允许已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作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市 [3] 市场影响与规模 - 截至2022年5月末中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达139.1万亿元 境外机构托管余额为3.74万亿元 占比2.7% [3] - 新规将扩大境外投资者对交易所市场的投资规模 为国内债券发行人提供更丰富资金来源 利好债券市场长期发展和金融开放 [1] - 指数型债券基金(尤其债券ETF)因符合外资beta策略偏好 可能成为外资切入中国债市的重要工具 [4] 制度设计与战略意义 - 政策反映中国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与"对外开放"两大趋势 通过制度规范化推进国际化进程 [4] - 上交所表示将持续完善债券交易制度 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友好便利的投资环境 构建高质量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新格局 [5]
债券出海系列报告之一:详解“南向通”
华泰证券· 2025-07-30 22:15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报告未提及行业投资评级相关内容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南向通是我国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探索,银行自营是现行机制下最主要的投资者,有望扩容 [1] - 随着机构范围扩容,南向通将成为国内机构债券投资出海的重要起点,建议积极把握出海机遇,审慎管理汇率风险 [1] 各目录总结 我国金融市场开放与债券“南向通” - 我国资本市场开放历程分为“早期开放尝试—跨境投资渠道拓宽—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三个阶段,债券“南向通”是互联互通阶段的重要探索 [4][12] - 2016 年 1 月债券通概念被首次提出,2017 年 7 月北向通正式上线,2021 年 9 月南向通启动,2025 年以来,监管多次提及南向通,明确南向通投资者将扩容至券商、基金、保险、理财等四类非银机构 [4] 债券南向通制度解析 - 南向通参与者分为做市商、投资者,银行自营是现行机制下最主要的投资者,交易服务品种初期为现券买卖,可投债券为境外发行并在中国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 [5] - 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 5000 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 200 亿元等值人民币,境内投资者参与南向通交易通过请求报价方式进行 [5] - 南向通采用名义持有人制度,投资者可自主选择通过多级直连托管或境内托管清算银行托管其债券资产,资金跨境实行严格监管 [5] - 南向通扩容有利于优化投资者结构,机构出海或将率先压缩以点心债、中资美元债为代表的中资境外债超额利差,关注后续监管细则以及配套措施 [5] 中国香港债券市场介绍 - 中国香港债券市场按计价货币划分,主要包括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港元债券市场以及以美元、欧元、日元计价的亚洲 G3 货币债券市场;按发行主体分类,可分为(准)主权债与公司债 [6] - 中国香港债券市场投资者类型多元,包括中资和外资的银行、基金、保险、证券公司、对冲基金、私募等 [6]
这类机构 拿到“入场券”!
中国基金报· 2025-07-13 23:06
债券通"南向通"扩容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管局宣布扩大"南向通"参与机构范围,新增券商、保险公司、理财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机构 [1] - 可交易币种由人民币拓宽至美元、欧元、港元等多币种 [1] - 优化互换通运行机制,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 [1] 非银机构参与影响 - 此前参与机构仅有银行类金融机构、QDII和RQDII,扩容后非银机构获得投资全球债市渠道 [2] - 有助于提升非银资金组合投资回报和风险收益比,特别是在国内债券收益率处于历史低位的情况下 [2] - 可缓解"资产荒"压力,以10年期国债为例,中国、美国和欧元区利率分别为1.64%、4.34%和3.24% [3] - 险资出海新通道打开,国内传统型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2.5%明显低于欧美债券收益率 [3] 券商业务机会 - 券商自营业务可通过配置高收益债券提升回报,利用境内外利差和汇率波动进行套利交易 [4] - 资管业务可开发挂钩境外债券的理财产品,设计"南向通"专属资管计划 [4] - 部分券商可能成为合格做市商,通过提供流动性赚取买卖价差 [4] - 中资企业赴港发行离岸债券需求增加,券商可提供承销、财务顾问等服务 [4] 离岸回购业务优化 - 拓宽离岸回购应用场景至多币种,取消对回购质押券的冻结 [6] - 提升在岸人民币债券作为抵押品的应用场景,推动离岸回购交易规模扩大 [6] - 多币种回购可匹配不同货币负债需求,减少汇率对冲成本 [6] - 香港可发展成多币种回购交易中心,增强全球资金枢纽功能 [6] 市场互联互通影响 - 深化内地与香港债市互联互通,扩大境内外资本双向流动规模 [6] - "南向通+港股通人民币柜台"协同可形成资产配置闭环 [7] - 加速人民币国际化,推动离岸人民币资产从"流动性补充"向"核心配置"升级 [7]
澳门金融管理局顾问兼MCSD董事刘佳华:打造高效金融基础设施 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新华财经· 2025-07-08 20:43
澳门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 澳门债券市场对互联互通与国际化的需求最为强烈,MCSD与国际中央证券托管结算机构(ICSD)对接形成"对接内地、联通世界"的跨境国际化债券市场 [1] - 2019年财政部首次在澳门发行20亿元人民币国债,由澳门中行牵头承销并在MOX挂牌 [1] - 2021年12月澳门金管局成立MCSD负责运营CSD系统,形成由澳门金管局监管、本地银行牵头承销、MCSD提供登记托管结算、MOX挂牌的整体格局 [2] - 截至2025年5月末MCSD托管的各类未到期债务证券超过1,000亿等值澳门元,发行方包括财政部、广东省和其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澳门本地银行机构 [2] 澳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与服务 - MCSD持续优化系统,提供多种货币、低成本、直通式自动化的DVP交收及交易后服务 [3] - 2025年1月MCSD与香港CMU实现直接互联,首次完成与境外中央证券托管平台的对接 [3] - 截至2025年5月双方CSD会员通过联网业务完成多次债务证券一级发行和二级交易,结算金额27亿等值澳门元 [3] 澳门债券市场产品与创新 - "莲花债"指澳门人民币或多币种债券,MOX还为澳门之外的债券发行提供挂牌服务,未到期余额6,444亿等值澳门元 [2] -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等高评级债券已形成常态化澳门发行机制,绿色、ESG、新兴科创产业等主题债券不断登场 [3] - 澳门金管局推出债券回购业务,将国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银行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回购标的 [3] 澳门债券市场政策与法律环境 - 《金融体系法律制度》将澳门债券发行由审批制优化为注册制,简化发行流程 [4] - 新一届特区政府及立法机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指引,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法已进入立法推进环节 [4] 澳门债券市场未来展望 - 澳门将抓住内地经济增长机遇,以联通世界的债券市场吸引更多内地及国际投融资需求 [4] - 期待更多创新驱动型、人工智能等领域优质发行人及低碳绿色债券相关主体来澳门发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