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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互联网平台数据被“寄生”,法院判定不正当竞争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02 16:45
数据权益司法保护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淘宝天猫对其平台经营数据及衍生的数据产品享有数据权益 此案被称为全国"数据资源法治第一案" [1] - 法院明确淘宝天猫对三类数据享有权益 包括原始信息粗加工数据集合 自主加工的经营数据 精细加工形成的衍生数据产品 [2] - "小旺神"软件通过技术手段窃取淘宝天猫真实经营数据并打包销售 侵权功能收入达2296万元 构成不正当竞争 [3] 数据产品商业化价值 - 淘宝天猫数据产品"生意参谋"提供市场排名 搜索分析 行业分析等服务 为商家提供数据分析并收取费用 [1] - 该产品已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显示其数据加工处理能力获得官方认可 [2] - 衍生数据产品通过脱敏处理形成 具有商业利益和社会效益双重价值 [1] 司法判决影响 - 法院判定"小旺神"相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 并赔偿淘宝天猫3010万元(含3000万惩罚性赔偿及10万合理开支) [3] - 判决首次在司法层面确认"数据三权分置"概念 即数据持有使用权 加工使用权及产品权益的归属 [1] -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司法效力获认可 可作为数据来源合法性的初步证据 [3] 侵权软件现状 - "小旺神"软件官网仍显示插件下载链接和安装教程 但微信子菜单功能已无法正常使用 [3][4] - 软件功能涉及直通车优化 订单标记 宝贝信息下载等 部分功能宣称免费使用 [5] - 侵权行为包括批量获取店铺数据 商品分析 市场监测等核心商业数据 [5]
“数据资源法治第一案”一审南京落槌
新华日报· 2025-06-30 05:27
案件判决结果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小旺神"相关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淘宝、天猫、淘软三家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 [1] - 该案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实施以来的"数据资源法治第一案" [1] - 涉及"小旺神"相关功能已全面下架 [2] 侵权行为分析 - "小旺神"通过寄生软件窃取三原告平台中的商品信息、销量、优惠券、客户等关键数据 [1] - 侵权行为始于2019年,通过技术手段破解、窃取、打包销售数据获取巨额收益 [1] - 法院认定被告产品多个功能构成侵权,适用两倍惩罚性赔偿 [2] 数据权益认定 - 原始加工数据集合、深度加工的经营数据及"生意参谋"等衍生数据产品均属三原告核心权益 [2] - 法院确认三原告依法享有商业秘密及数据权益 [2] - 该案首次在单一侵权案件中对多类数据进行全面、分层保护 [2] 行业影响 - 判决通过分层确权、惩罚性赔偿及刺破公司面纱三重机制保护数据权益 [2] - 区分了商业秘密和公开数据权益,确定数据行业商业道德标准 [2] - 为数据市场正当有序竞争提供规则指引,探索数据权益司法保护新模式 [2]
企业数据权益纠纷趋势研究报告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2025-05-09 22:05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相关内容 报告的核心观点 伴随技术发展数据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关键生产要素,国家重视企业数据权益,但学术界和司法实践对其保护机制存在争议。报告梳理涉企业数据权益纠纷典型案例,展现司法保护现状,厘清裁判规则,归纳保护路径与边界,为企业维护数据权益提供参考,提示合规经营风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14][15][16]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近年企业数据权益民事纠纷的特征 - 总体特征:通过关键词筛选出2016 - 2023年89个有效民事案例,近年与企业数据权益直接相关案件数量整体递增,2019年后明显上升,反映企业数据要素使用流通增多及维权意识增强 [22] - 地域分布:纠纷案件集中在经济发达及有专业数据审判庭地区,北京占比32%最高,其次为浙江22%、广东18%、上海6%、四川5% [26] - 行业分布:样本案例所涉行业主要集中在社交通讯、电子商务等,社交通讯和电子商务领域侵权纠纷最多,共32例 [31] - 赔偿数额:法院判赔较谨慎,大部分样本案件赔偿金额集中在0 - 100万元区间,占比51%;5个案例因原告证据不足诉讼请求被驳回,占样本案例6% [33] - 案由分布:主要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纠纷,占比74%;其次为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占比约10%;著作权纠纷占比9%;合同纠纷占比约5%。反不正当竞争法成为保护企业数据权益主要途径 [38] 近年企业数据权益民事纠纷的趋势 - 趋势一:涉案企业由互联网行业向传统行业延伸,政策引导传统行业数据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丰富,数据权益纠纷将激增。典型案例有石油行业“DAKS系统”技术秘密侵权案、钢铁行业上海钢联公司诉上海某横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40][41][43] - 趋势二:数据侵权手段日趋多样化,常见手段有非法爬虫/非法抓取、API滥用、网络钓鱼、中间人攻击、数据污染等。典型案例有链家房源数据被爬取案、国内首例非法调用服务器API接口获取数据予以交易转卖案 [44][47][49] - 趋势三:数据交易引发的纠纷问题逐渐显现,2021年我国数据黑市交易市场规模超1500亿元,场外数据交易规模近占95%。典型案例为全国首例法院认定数据交易买受人商业秘密侵权案,明确买受人接收数据负有审慎注意义务 [51][52][55] - 趋势四:从单一原始数据保护到对整体数据资源价值的认可,司法判例体现保护企业对整体数据资源合法财产性权益趋势。典型案例有腾讯诉浙江某道网络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天猫公司诉绍兴某尚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数据产品侵权纠纷案 [56][58][64] - 趋势五:既保护企业作为数据控制主体的权益,同时明确企业应承担对数据质量保证义务。典型案例为深圳长某公司诉天某查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提出数据使用主体的数据质量保证义务 [69][70] 全国数据法庭和仲裁庭的建设情况 - 数据仲裁庭建设情况:大数据(深圳)仲裁中心2017年7月成立,构建多元化大数据维权解纷机制;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数据仲裁中心2021年11月成立,审理跨境电商等纠纷;温州数据资源仲裁院2022年5月17日成立,受理数据资源各环节纠纷;武汉数字经济仲裁院2023年7月成立,处理数字经济领域纠纷 [73][75][76][77] - 数据法庭建设情况:贵州大数据审判庭2016年成立,获黔南州涉大数据产业一审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权;广州互联网法院涉数据纠纷专业合议庭2021年9月26日成立,截至2023年4月23日审理近600件数据纠纷案件;温州瓯海区人民法院数据资源法庭2022年5月18日成立,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审理涉数据资源案件612起;北京数据权益巡回审判庭2023年9月成立,立足园区和企业司法需求提供服务 [78][81][82][84] 企业数据权益司法保护路径与裁判趋势 - 著作权保护路径:著作权自身特征与数据权益契合,成为法院探索适用路径之一,关键是判断涉案数据是否构成作品。法院认定权利方数据权益以著作权保护集中在数据库构成汇编作品和特定类型数据集具有独创性两类。典型案例有上海梅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科睿唯安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等 [86][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