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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盛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8-21 12:21
公司成立信息 - 广东瑞盛源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成立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1] - 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等科技服务类项目 [1] - 涉及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与销售 石墨烯材料销售等新材料领域业务 [1] 业务范围 - 包含电池制造与销售 电池零配件生产与销售等新能源产业链环节 [1] - 覆盖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生产与销售等电子产业相关业务 [1] - 涉及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不含许可类) 生物基材料制造等化工领域 [1] 其他经营活动 - 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配套服务 [1] - 开展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等国际贸易业务 [1] - 包含标准化服务 科技中介服务等专业化服务项目 [1]
淮南宏构建材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8-07 07:11
公司成立信息 - 淮南宏构建材有限公司近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平勇,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1]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等传统建材业务 [1] - 业务范围延伸至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包括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等 [1] 业务范围 - 传统建材业务包括砖瓦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等 [1] - 汽车相关业务涉及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蓄电池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等 [1] - 服务类业务包括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 [1] - 物流运输业务涵盖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 [1] - 其他业务包括广告制作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等 [1] 许可经营项目 - 公司获得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的许可经营项目 [1]
依米康: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2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Yimikang Tech. Group Co., Ltd,注册地址为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邮政编码610041 [4] - 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31日,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740327535Y [2] - 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1,9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1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0,487,994元,股份总数440,487,994股,均为普通股 [6][2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其职权包括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签署董事会文件等 [8][118]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12]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法定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召开 [51][52] - 公司设立党组织开展活动,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包括为客户提供最有价值的服务、为员工构建健康快乐环境、为社会做出贡献 [14] - 经营范围涵盖云计算设备制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制造、制冷空调设备、电池制造销售等20余项一般项目,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等许可项目 [15]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6][18][19]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5,800万股,发起人包括孙屹峥、张菀等11名自然人及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22][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表决、查阅公司文件、要求公司收购异议股份等 [34]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违规担保、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提案,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62][57]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议 [46] - 对外担保单笔超过净资产10%、总额超过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8] - 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 [50] - 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85] 董事会运作规范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经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可召开 [121][122]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 [125]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12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保存10年,内容包括审议提案、表决结果等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