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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格列净口服常释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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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个品种纳入,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报量启动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8 13:57
药品集采规则变革 - 第十一批集采共涉及55个品种,包括降糖药、抗菌药物、抗过敏药物、流感药物、肾病治疗药物等,覆盖注射剂、口服液、颗粒等多种剂型 [5] - 首次允许医疗机构按厂牌报量,改变以往仅按药品通用名报量的规则,提升临床需求与中选结果的匹配度 [1][2] - 设置80%报量红线,要求医疗机构报量不得低于两年平均用量的80%,但允许临床需求减少的机构书面说明后按实际需求报量 [1][7] 质量优先导向 - 优化价差控制规则,不再单纯以最低报价作为参照,要求最低报价企业发布"低价声明",避免恶意竞争 [2] - 企业需具有2年以上同类型制剂生产经验,且生产线2年内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记录 [7] - 加强对中标品种全周期质量监管,加大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抽检力度 [8][9] 儿童用药特殊安排 - 儿童适宜品规未过一致性评价的,医疗机构可说明后按实际需求报量 [1] - 研究调整儿童适宜小规格药品的价格折算规则,鼓励企业供应儿童适宜规格 [11] 企业影响与策略调整 - 集采明确采购量有助于企业科学安排生产,降低销售费用,如甘李药业通过胰岛素集采新增进院1.2万家 [10] - 价格压力下企业需提升成本控制能力,市场份额小的企业面临更大竞争压力 [10] - 国产药企正根据不同层级医院用量调整报价策略,挖掘基层市场潜力 [12] 政策执行细节 - 报量工作需与基本药物政策衔接,未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规格可自行确定折算比例 [1] - 季节性药品允许按疾病规律调整报量,限适应证药品可在80%基础上少报,特需医疗用药不纳入报量 [11] - 报量窗口期仅20天(8月6日至25日),各省需在8月27日前完成审核 [6]
第十一批国采共纳入55个品种
国际金融报· 2025-07-17 10:11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第十一批)概况 -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共纳入55个品种,涵盖抗肿瘤、糖尿病、心血管、呼吸系统等临床常用药物 [2] - 信息填报时间为7月16日至7月31日16:00,审核通过的药品将作为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的选择范围 [1] - 被纳入集采的药品均为已上市多年、过了专利保护期且有多家企业在生产的成熟品种,创新药未被纳入 [1] 纳入与未纳入品种分析 - 本次集采涉及多家原研药企,包括默沙东、阿斯利康、诺华、罗氏、武田制药等,将与上百家过评药企竞争 [2] - 倍特药业、正大天晴、石家庄四药等龙头企业均有10个及以上过评品种,齐鲁制药、石药欧意、华海药业、科伦药业等企业有6个以上过评品种 [2] - 68个过评数量达到条件的药品未被纳入,原因包括跨医保目录、采购金额小于1亿元、未启动一致性评价、临床使用风险高及专利侵权高风险等 [3] - 5个因专利侵权高风险未纳入的品种包括沙库巴曲缬沙坦、恩扎卢胺、阿格列汀、伏诺拉生、吲哚布芬,其中沙库巴曲缬沙坦在国内销售额从2.88亿元飙升至40亿元以上 [3] 专利与市场竞争动态 - 沙库巴曲缬沙坦的过评企业数已达21家,南京一心和、科伦药业的相关产品已上市销售 [4] - 南京一心和的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商品名"一心坦")为全球法规市场首个突破原研专利壁垒并获批上市的该品种药物 [4] 集采规则优化 - 规则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原则,预计在投标资质、报量带量、竞价规则等方面优化 [5] - 首次公开集采品种遴选条件和流程,以"参比制剂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企业数达到7家及以上"为基础条件,从122个品种筛选至55个 [6] - 强化质量要求,投标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受托生产企业需具有2年以上同类型制剂生产经验,且生产线2年内不违反药品GMP要求 [6] - 取消1.8倍价差熔断,改为动态调节模式,废除"0.1元""1元"低价保护线,引导理性定价 [7] - 报量与分量规则调整,医疗机构可选择按通用名报量,新增"单一企业获量不得超过全国报量50%"条款 [7] - 完善竞争预警机制,定期公布过评企业超12家的"强竞争品种"和超20家的"超强竞争"提醒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