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银行卡收单
icon
搜索文档
新国都
2025-11-01 20:41
公司概况与核心业务 * 公司为新国都 一家成立于2001年并于201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支付科技企业[2] * 公司业务涵盖银行卡收单 支付硬件 跨境支付 人工智能四大领域[2] * 全资子公司嘉联支付是国内头部银行卡收单机构 2022年排名达到行业第二名[2] * 支付硬件出货量多年位居全球前十[2] * 公司已获得欧盟 美国 香港的支付牌照 并上线跨境支付品牌Pay[2] 近期经营业绩 * 公司三季度实现总营收23.43亿元 同比下降4.15%[3] * 归母净利润为4.08亿元 同比增长37.1%[3] * 当期净利润率为17.439% 同比提升约5.2个百分点[3] * 前三季度银行卡收单业务交易流水约为1.08万亿元 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3] * 三季度收单业务流水约为3600亿元 同比下降2.5% 但环比二季度提升1.6%[7] * 电子支付设备业务前三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1.9% 增长动力主要来自海外市场[4] 银行卡收单业务 * 收单业务费率在Q1及Q2前半段同比去年较低 公司从6月份开始提价 Q3费率环比Q2 Q1有所增长[8] * 上半年针对新客户进行了促销导致费率同比下降 从6月份开始费率有逐步修复趋势[9] * 预计全年整体费率将低于去年 因去年是提价的完整年度 为历史最高点[10] * 代理商出货补贴对毛利率有边际影响[11] * 收单行业牌照存量减少 无新增 头部机构集中度提升 呈现强者恒强趋势[13] * 行业未来改善需关注宏观经济及居民消费数据[13] 跨境支付业务 * 跨境支付业务交易流水在Q2和Q3环比增速均超过200%[4] * 业务包括B to C电商收款 B to B外贸收款 独立站线上收单 境外本地收单四类[18] * 公司于2022年获得欧盟PI牌照 2023年开展业务[21] * 香港MSO牌照由香港海关发行 用于货币兑换和跨境汇款等业务[24] * 跨境支付业务费率约为3‰ 为公司到手费率[24] * 2025年跨境支付流水预期为20-30亿元人民币 按3‰费率计算收入约为千万级别[25] * 目标是在3年左右实现该业务盈亏平衡 预计所需流水规模为几百亿元人民币[27][28] * 公司看好跨境支付市场空间 中国外贸出口总额超过40万亿人民币 其中出口额超20万亿 跨境电商规模约2万亿[19] 人工智能业务 * AI业务包括参股公司的C端AIGC出海应用和控股公司的B端AI数字员工产品[30] * 参股公司前三季度确认投资收益约2600多万元 同比下降20%多[31] * AI数字员工公司已签约数字营销 白色家电 游戏 传媒等行业客户 在手订单达千万级别 上半年实现收入几百万 目标今年实现千万级别营收[31] * AI技术已应用于支付业务的客服 审核 营销等环节 并与跨境业务结合推出AI智能审核数字员工用于商户KYC验证[39][40] * 公司认为OpenAI与PayPal的合作是超级应用与支付基础设施结合的必然 若公司在国内获得互联网支付牌照亦可拓展类似场景[34] * 参股公司的C端AIGC业务近年收入相对稳定 在海外有稳定客户群体 期待未来推出爆款产品[43] 支付硬件出海业务 * 支付硬件出海是公司重要战略 近年高速增长得益于发展中国家移动支付普及带来的需求爆发[53] * 公司正加大欧美日等高端市场拓展 因中国企业渗透率较低且该市场毛利率较好[53] * 在日本市场通过推出针对劳动力短缺和自助习惯的无人值守设备 去年同比增长300%[53] * 海外销售客户包括银行和支付机构等[54] * 公司正在发展SoftPOS(软POS)业务 这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通过将手机变为收款设备 从流水中收费[56] * 公司是全球首家获得相关认证的厂商 认为该方向前景广阔 但目前仍处于早期商业化落地阶段[56][61] * 宏观上 全球进入降息周期可能刺激金融活动活跃度和支付硬件需求[50] * 公司为出海战略进行了多方面准备 包括加强海外本地化建设(销售网络 团队 在巴西 印度落地产能)和技术研发认证[50] 公司战略与展望 * 公司正在筹备H股上市 主要目的是为支付硬件和支付服务双出海战略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 提升国际品牌力和资金实力[62] * 影响未来业绩的核心是收单业务的流水量和费率 以及支付硬件海外市场情况[49] * 对于2025年 收单业务流水呈止跌回稳态势 跑赢行业大盘 若此态势维持 2026年份额有望提升 费率在调价动作下可能持平或提升[49] * 支付硬件业务展望取决于海外市场情况 公司已做全面准备捕捉市场机会[50] 其他重要信息 * 公司对稳定币持审慎态度 未申请相关牌照 关注风险并寻求未来合规利用的可能性[15][16]
银联商务新帅上任!333万份股权仍难觅买家,起拍价再降
南方都市报· 2025-10-28 18:36
核心观点 - 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变更,邵阔义新任总经理[1][2][3] - 公司小股东持续尝试转让少量股权,但多次拍卖均未成交,起拍价较年初大幅下降近50%[7][12] -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支付机构,商户服务规模和市场地位突出,业务资质齐全[4][5][6] 公司治理与人事变动 -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于2025年10月15日批准公司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 - 变更内容包括:邵阔义、王立新、徐竹、金正、刘继、杨高宇、王良柱为新任董事,邵阔义为总经理,吴俊峰为合规风控负责人,冀乃庚为技术负责人[1][3] - 新任总经理邵阔义此前曾任银联商业服务事业部总经理、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等职,拥有多项学术专利并参与重大支付项目建设,曾获“北京奥运支付环境建设先进个人”称号[4] 股权结构与股东行为 - 公司最小股东芜湖市世纪江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0.1197%的股权(对应3337656股),正在挂牌拍卖[7][11][12] - 该部分股权起拍价为616万元,起拍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2025年内已上架拍卖七次均未成交[7] - 起拍价相比2025年年初的1200万元已大幅下降近50%[7] - 公司前十大股东均明确表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10][11] - 大股东为上海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5362%,二股东为光际尚嘉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持股9.3413%,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1434%,位列第五大股东[10][11] 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约27.89亿元,总部位于上海浦东新区[4] - 是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可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4] - 业务许可范围覆盖全国,业务类型包括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仅限于全国预付卡受理)、支付交易处理Ⅰ类[4][5] - 支付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5月2日[5] - 截至2025年7月,公司累计服务商户数量超过2800万家,累计铺设终端超过4300万台[6] - 根据尼尔森报告,公司自2013年度以来连续十一年位居亚太地区收单交易金额第一,连续七年位居收单交易笔数第一[6] 行业背景与股权转让分析 - 业内人士指出,0.1197%的股权转让比例极低,对公司本身及现有商户体系不会造成影响,转让方目的主要为资产变现[12] - 机构股权拍卖成交难度受机构基本面、行业情况等多因素影响[12] - 第三方支付行业马太效应日益凸显,支付业务利润较薄,成功找到既具备资本实力又有支付业务开拓需求的受让方并非易事[12]
又见注销式回购 拉卡拉一年内两次减少注册资本
中国经营报· 2025-10-17 14:52
公司资本变动 - 中国人民银行同意拉卡拉注册资本由78808.25万元减至77666.4942万元 [2] - 减资原因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成 拟回购注销19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141.7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步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剩余的58股股份 [2] - 此次是一年内第二次注销式回购 两次合计注销股票预计达2335.5万股 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2.92% [2] 注销式回购背景与影响 - 注销式回购是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行为 在市值管理和市场信心传递方面有积极作用 [3] - 2024年监管层出台多项政策推动该模式发展 包括新"国九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均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 [3] - 此类操作被视为优化股本结构的常规方式 通过注销未达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实现股权结构集中化 短期内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和增强主要股东控制权 [3] 公司经营与股东动态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6.5亿元 同比下降11.1%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亿元 同比下滑45.33% [4] - 受银行卡收单市场整体影响 支付交易总金额同比下降9.2% 但跨境支付交易金额和客户数量分别同比增长73.5%和70.4% [4] - 重要股东联想控股减持公司股份超2364万股 原第三大股东孙浩然完成减持计划并套现约4.93亿元 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4][5] 公司战略与市场表现 - 公司股价在10月17日早盘一度跌至23.68元 此后小幅回调 整体处于年底低位 [5] - 公司于今年6月公告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 核心目的是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和打造国际资本运作平台 [5]
中付支付武汉分公司被罚60万 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等
中国经济网· 2025-08-15 11:30
行政处罚事件 -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1][2][4] - 违法行为包括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 [1][4] - 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 [1][4] 公司背景 - 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00万元 [2] - 公司是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业务范围涵盖银行卡收单和互联网支付 [2] - 提供聚合支付、电子发票等配套增值服务,为客户提供支付解决方案 [2] - 支付系统符合《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V1.2及V2.0要求,获得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安全认证证书 [2] 监管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鄂银罚决字〔2025〕15号 [1][4] - 处罚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于2025年8月8日作出 [4] - 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3年 [4]
中付支付被央行深圳分行罚200万元 违反机构管理规定
中国经济网· 2025-08-08 15:20
行政处罚事件 - 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警告 通报批评并罚款200万元 [1][3] - 时任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王某音因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通报批评并罚款50万元 [1][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深人银罚〔2025〕19号(针对个人)和深人银罚〔2025〕20号(针对公司) [3] 公司背景 - 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 注册资本为16,100万元人民币 [1] - 公司业务范围涵盖银行卡收单 互联网支付 聚合支付及电子发票等配套增值服务 [1] - 支付系统符合《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V1.2及V2.0要求 持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支付系统安全认证证书》 [1]
最新!深圳多家公司成“被执行人”
南方都市报· 2025-08-01 11:26
公司法律风险 - 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为1688万元 [1] - 同时被列为被执行人的还包括深圳市盛迪嘉置地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迪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标的均为1688万元 [2] - 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余三家公司的控股方 [2] 监管处罚记录 - 2025年3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对盛迪嘉支付处以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2.67万元并处罚款737万元 [4][5] - 处罚涉及五项违规行为: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未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5] - 2025年3月25日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未对外包服务商尽职调查等事由再次被罚没324万元 [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13年 注册资本1亿元 为盛迪嘉集团旗下金融支付服务平台 [2] - 2014年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 2019年完成续展 [3] - 业务范围涵盖互联网支付 银行卡收单 条码支付及行业综合解决方案 [3] - 为国内少数同时拥有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牌照的支付机构 [3]
1688.37万元!深圳盛迪嘉支付被列为“被执行人”
南方都市报· 2025-07-28 19:53
公司法律风险 - 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达1688万元[1] - 同时被列为被执行人的还包括关联公司深圳市盛迪嘉置地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迪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1] - 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余三家公司的控股方[1] 监管处罚情况 - 2025年3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对盛迪嘉支付处以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2.67万元并处罚款737万元[3][4] - 处罚涉及五项违规行为: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未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3] - 2025年3月25日再次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未对外包服务商开展尽职调查 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等违规事由被警告并合计罚没324万元[4] 公司基本情况 - 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 注册资本1亿元 是盛迪嘉集团旗下金融支付服务平台[1] - 公司2014年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 2019年顺利续展 拥有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双牌照[1] - 业务范围覆盖互联网支付 银行卡收单 条码支付和行业综合解决方案[1]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 海科融通山东分公司违法遭罚
中国经济网· 2025-07-28 11:01
公司违规处罚情况 - 海科融通山东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处以5万元人民币罚款 [1] - 2019年海科融通累计收到6张罚单,罚没金额总计170.62万元 [1] - 2019年2月海科融通广西南宁分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及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被央行南宁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16万元 [1] - 2019年3月海科融通成都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被央行成都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6238.31元并罚款55万元 [2] - 2019年7月海科融通辽宁分公司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罚款18万元 [2] - 2019年8月海科融通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被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罚款3万元 [2] - 2019年12月海科融通宁夏分公司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罚款27万元,相关负责人被罚1万元 [2] - 2019年12月海科融通因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等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41万元 [2] 公司基本信息 - 海科融通成立于2001年4月5日,注册资本2.56亿元,实缴资本2.16亿元,法定代表人孟立新 [1] - 公司2011年12月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支付业务许可证》,2016年12月续展后有效期至2021年12月 [1] - 经营范围包括银行卡收单、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等 [1] - 山东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7日,负责人为吴勇 [1]
三闯港交所,富友支付业绩增收不增利,四年累计被罚690万
南方都市报· 2025-05-21 17:33
公司IPO进展 - 富友支付第三次向港交所提交招股书,前两次因未在6个月内完成聆讯或上市导致招股书失效 [1] - 公司曾于2018年5月和2021年9月尝试A股上市但均终止 [2] - 本次募资计划:35%用于产品创新、30%用于技术升级、15%扩展支付网络、10%拓展海外业务、10%用于营运资金 [1] 财务表现 - 2022-2024年营收分别为11.02亿元、11.42亿元、15.06亿元、16.34亿元,呈现增收趋势 [2] - 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47亿元、0.71亿元、0.93亿元、0.84亿元,呈现增收不增利状态 [2] - 2024年净利润下降主因:进项增值税盈余扣减亏损增加及行政开支增加 [2] - 毛利率从2022年28.4%降至2023年25.2%,2024年小幅回升至25.9% [3] - 境内支付服务毛利率从2022年23.1%降至2023年21.1%,跨境支付毛利率从48.9%降至36.3% [3] 业务结构 - 综合数字支付服务2024年毛利率22.2%,其中商户收单服务毛利率19.1% [4] - 数字化商业解决方案2024年毛利率75.2%,商户SaaS解决方案毛利率63.1% [4] - 智能营销服务2024年毛利率82.0%,账户运营服务毛利率83.1% [4] 股东与分红 - 富友集团持股61%,创始人陈建通过富友号间接持股0.62%,其配偶蔡美珍持股2.33% [6] - 2021-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3.65亿元,占同期净利润总额90% [5] - 老股东上海擎仪(原持股5.06%)等已撤出 [7] 合规问题 - 2021年以来因外汇违规、客户身份识别等问题受到四次行政处罚,累计罚款690万元 [8] - 2023年时任董事长张轶群因监管失职被罚8.5万元 [8] - 公司称已缴清罚款并加强内控措施 [8] 创始人背景 - 创始人陈建拥有30年金融从业经验,曾任职招商银行、中国银联,主导制定银行卡跨行交易标准 [7] - 2008年创立富友集团,2011年成立富友支付 [7]
广东汇卡因三项业务违规被罚近千万!牌照续展仍“悬而未果”
南方都市报· 2025-04-30 15:20
公司违规处罚情况 - 广东汇卡因3项业务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处以警告,罚没合计947.82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312.82万元,罚款635万元 [2][3] -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因对"未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单独罚款5万元 [3] - 此次违规行为包括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机构管理规定、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3] - 这是公司近年来收到的第二张"双罚"大额罚单,2023年12月曾因类似违规行为被罚没2183.56万元 [6][7] - 公司还曾卷入涉案金额43.14亿元的跨境赌博洗钱案件,时任副总裁刘某某向非法支付平台提供3687个商户号协助洗钱 [8] 公司基本情况 - 广东汇卡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6600万元,曾是中国银联认证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 [4] - 2013年首次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银行卡收单,覆盖广东省 [4] - 2023年1月公司牌照续展申请被中止审查,至今未有新进展 [5] 支付行业监管动态 - 2025年以来支付行业监管趋严,截至4月28日支付机构已累计收到近30张罚单,多为"双罚"形式且金额较大 [12] - 千万级罚单包括北京雅酷时空被罚没1199.24万元,广州汇聚支付被罚没1061.78万元 [13] - 反洗钱领域是监管重点,2025年1-4月各类机构反洗钱个人处罚罚单214张,罚款总额696.72万元 [14] - 支付机构在反洗钱个人处罚金额中排名第二,达199.99万元 [16] 反洗钱监管趋势 - 新修订的《反洗钱法》扩展义务主体范围,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尽职免责 [20] - 新法加强非银支付机构反洗钱责任,明确客户身份识别要求,提高罚款上限并扩展处罚范围至责任人 [20] - 支付机构需优化升级反洗钱管理体系,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资金来源核查,提升洗钱风险防控能力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