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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 恒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恒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兴业恒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兴业恒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兴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兴业恒益6个月持有期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 票的时间为准)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兴业 恒益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增持主体兴合集团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 安排。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其他主体不参与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兴合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合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兴合集团 ...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0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13:30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聚贤街道扬帆路515号远大中心1904会议室召 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一 一9:25,9:30一一11:30和13:00一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 9:15一一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 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琳 女士召集,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 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 权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 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 ...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5-089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城矿业,证券代码:000688)连续2个 交易日(2025年11月10日、11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现场与通信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 [2] - 会议以3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 关联董事吕锦程、刘丽杰、王天敬回避表决本议案 [2]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委托贷款方式通过厦门银行三明分行向公司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2,300万元 [6][9] - 委托贷款利率为2.8%,贷款期限为3年,具备条件时将依法转为中林集团对公司的股权投资 [7][9]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8][10] 交易审批与资金来源 - 本次关联交易已通过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 - 交易依据为《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办法》,允许对暂无增资计划的股权多元化子企业列作委托贷款 [9] - 公司收到委托贷款后将根据金额拨付给全资子公司中林(莆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中林(漳州)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9] 交易条款与定价依据 - 借款金额2,300万元,用途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支出,借款期限3年,利率2.8% [14] - 委托贷款利率定价不高于外部金融市场同期贷款利率,遵循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 [14] - 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14] 关联方及历史交易情况 - 关联方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97,000万元人民币,由国务院国资委持股100% [13] - 2025年1-10月,公司与中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42.65万元 [15] - 公司与中林集团连续12个月累计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543.32万元 [15] 交易目的与对公司影响 - 本次交易有利于国家储备林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15] - 交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15] -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1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公告
诉讼基本情况 - 案件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开庭 [2] - 上市公司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为被告 [1][3][5] - 案件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3日立案,案号为(2025)浙0212 民初32931号 [5] 涉案金额与诉讼请求 - 涉案总金额为8133.995387万元 [4][9] - 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浙江商贸归还借款本金8000万元,并支付截至2025年9月22日的利息105.665498万元、罚息23.2万元、复利0.306498万元 [7] - 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承担律师代理费4.8万元及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7][8] - 原告要求对担保资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包括新大洲控股持有的五九集团5400万股股权及新大洲投资名下的一处上海不动产 [7] 借款与担保详情 - 借款由三笔款项构成,总额8000万元,分别于2023年9月18日(3060万元)、19日(3180万元)和20日(1760万元)发放,原期限一年,后统一展期至2025年9月10日 [12] - 借款利率为展期前一日一年期LPR加245个基点,按季结息 [12] - 担保措施包括:新大洲控股以其持有的五九集团5400万股股权提供最高额8650万元本金范围的质押担保;新大洲投资以其上海不动产提供最高额310.716528万元本金范围的抵押担保;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 对公司的影响 - 全资子公司浙江商贸已将80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确认负债入账 [4][16] - 本次诉讼预计将增加罚息、律师费、诉讼费等支出 [4][16] - 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5400万股股权及全资子公司名下上海不动产均存在被拍卖的风险 [4][16] - 若五九集团股权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公司失去对其控制权,无法合并其财务报表 [1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大额投资收益的公告
对外投资背景 -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丽人丽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出资2000万元参与投资苏州元创进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 投资收益情况 - 公司近期收到合伙企业管理人通知 因投资的部分股权项目实现退出 按照分配方案获得基金分红款3057892.45元 [2]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收到的基金分红款将计入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科目 [3] - 预计影响公司税前利润金额为3057892.45元 [3] - 该笔收益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12.53% [3]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 -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 - 该事项公告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告编号为2025-081 [1] 提前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10日 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1][2] - 公司已将上述5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 此次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 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全体监事及内审部经理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 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组织 架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