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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诉讼案件核心进展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提起的上诉,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进入二审阶段 [2][4] - 涉案金额为111,386,405元,较首次披露的暂计金额增加了10,600元 [2] - 本次诉讼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2][6] 案件背景与一审情况 - 中美华东作为一审原告,因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将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公司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中美华东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8,732元由中美华东负担 [3] - 中美华东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请 [3] 公司其他诉讼状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且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后续行动与信息披露 - 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以保护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知识产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 -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下午2:00在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4]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下午2:00,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进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在当日9:15至15:00进行 [3]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因董事长陈建军先生因公务缺席,由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眭敏先生主持 [4]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8人,代表股份274,987,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355% [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股份254,201,400股,占比46.438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20,786,399股,占比3.7973% [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 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20,623,4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对131,900股,占比0.6345%;弃权31,600股,占比0.1520% [8]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420,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57%;反对131,900股,占比0.6408%;弃权31,600股,占比0.1535% [8] - 因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54,200,800股表决权股份已回避表决 [8] -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 会议合规性与法律意见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蒋成、赵小雷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8]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8] - 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 - 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6年2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2] - 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2]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药一致总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吉林省鼎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审批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 清算注销的子公司吉林省鼎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下属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 - 清算注销该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及质量 [3] - 本次清算注销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 公司A股股份回购方案于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批准,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5-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7.08元/股,后因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90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若3年内未使用则注销[3][4] - 公司H股股份回购方案于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批准,根据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予的一般性授权,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4亿元,回购价格每次不高于回购前5个交易日H股平均收市价的105%,回购期限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授权被撤回/修订之日较早者,回购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并在回购后10日内注销[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2月27日),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工作安排等因素,尚未回购任何股份[5][6] 关于年度预计担保的进展公告 - 公司于2026年1月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兖矿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两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0.51亿元和0.5亿元,合计1.01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无反担保,其他股东方青岛世纪瑞丰集团有限公司也提供了担保[12][14][15] - 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度已获股东大会批准,不超过等值40亿美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的被担保对象各提供20亿美元担保,同时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澳元的日常经营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已批准的额度内[13][16]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7.13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人民币825.94亿元的11.76%,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6.36亿元(占比11.67%),对烟台金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77亿元(占比0.0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18][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公司高管变动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27日收到公司总地质师郭旭升先生的辞职报告 [1] - 郭旭升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中国石化总地质师职务 其原定任期至2027年6月 [1] - 郭旭升先生离任后将不在中国石化及其子公司任职 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1] - 郭旭升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 亦无任何有关其离任须提请股东注意的事宜 [1] 1. 公司董事会对郭旭升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1] 公司治理与交接 - 郭旭升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1] - 本公告由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黄文生于2026年2月27日发布 [2]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归还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 - 截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已累计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人民币1,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1] - 近日,公司提前归还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1] 募集资金当前状态 - 截至2026年2月27日,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 [1] - 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 - 公司承诺将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发布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
西高院2025年度业绩快报 -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发布了2025年度业绩快报[1] - 西高院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6,796.6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1,918.71万元[1] 中国西电与西高院的股权及财务关系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西高院44.44%的股权[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00,360.39万元[1] - 2025年前三季度,西高院实现营业总收入65,092.83万元[1] 数据说明与提示 - 本次西高院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 - 公司经营情况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1]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2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2026年2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峪关炭材料、田东百矿、陇西索通、索通创新、索通齐力的授信业务提供了担保 [1] - 2026年2月,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索通齐力为索通创新、嘉峪关炭材料与嘉峪关预焙阳极为索通盛源的授信业务提供了担保 [1] - 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金融机构多以合同的提交审批时间为签署时间 [4] 担保额度与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1] -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2] 被担保子公司担保余额与额度使用情况 - 截至公告日,为嘉峪关炭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4,150.00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为44,350.00万元 [2] - 截至公告日,为田东百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740.25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为85,320.00万元 [2] - 截至公告日,为陇西索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931.12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为30,000.00万元 [2] - 截至公告日,为索通创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968.36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为65,100.00万元 [2] - 截至公告日,为索通齐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020.00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为25,400.00万元 [2] - 截至公告日,为索通盛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900.00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为47,000.00万元 [2] - 田东百矿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2][16]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部分) - 为山东索通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5] - 与广西北部湾银行百色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9,600万元 [6] - 与桂林银行百色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6,500万元 [8] - 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9] - 与交通银行滨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 [10] - 与交通银行德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人民币8,400万元 [11] - 与招商银行滨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 [12][13] - 与甘肃银行嘉峪关分行签订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均为人民币1,500万元 [13][14][15] 担保必要性与合理性 -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6] - 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16] - 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16] 累计对外担保总体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53,305.0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1.06% [18]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91,685.0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3.11% [18]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6,985.0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2.10% [18]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45,365.0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4.15% [18] -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 [18]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公告核心信息 -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收到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件 [1] - 本次变更涉及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1] 保荐代表人变更详情 -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军亮因工作变动不再履行督导职责 [1] - 平安证券授权樊旭接替王军亮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1] - 变更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志亭和樊旭 [1] - 持续督导责任将持续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1] 新任保荐代表人背景 - 新任保荐代表人樊旭为金融学硕士及保荐代表人 [3] - 樊旭曾主办或参与多个IPO、再融资、收购及债券发行项目,包括亚香股份IPO、广东鸿图再融资、宇晶股份再融资、岱勒新材再融资、南玻集团再融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紫科环保双创可转债、益阳城投企业债等项目 [3]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6年3月16日14点30分在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2号之四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9:15至15:00 [2][3] - 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广东威玛存续担保期限调整的议案》,该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7] 董事会决议与审议事项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东威玛存续担保期限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22][23][25][26] - 《关于广东威玛存续担保期限调整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4][33] 广东威玛存续担保期限调整详情 - 公司为原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提供的存续担保总额为7,000万元,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0] - 因银行内部审批程序较长,原定于2026年2月28日到期的担保无法按时解除,公司拟将存续担保期限调整至2026年4月30日,以保障广东威玛的经营稳定性 [30][31] - 广东威玛的控股股东安徽朋泽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7,000万元的等额反担保 [32] 担保调整的审议意见与依据 -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担保期限调整非新增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与方式均未扩大,有利于保障广东威玛经营稳定,且提供了等额反担保,风险可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9][40] - 审计委员会认为,此次调整是维持融资连续性的阶段性措施,担保额度与方式未发生实质变化,且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稳健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1][42][43] - 董事会认为,此次调整是基于经营发展实际需求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保障广东威玛经营稳定,同时有等额反担保,有效把控了对外担保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8][43] 被担保方及反担保方基本情况 - 反担保方安徽朋泽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控制人代新凯持股95% [35] - 安徽朋泽实际控制人代新凯为锂电池回收行业资深从业者,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与产业资源,旗下企业布局多元、资本实力雄厚,具备充足的资金调配与资产支撑能力,有能力履行反担保责任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