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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巡视组原正厅级巡视专员高建慧被开除党籍
文章核心观点 - 河南省纪委监委对原正厅级巡视专员高建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给予严肃处理 核心观点包括其丧失政治信仰 违反多项纪律 并涉嫌多项犯罪 最终被开除党籍 取消待遇 并移送司法 [1][2]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违纪违法事实 - 丧失政治信仰 背离初心使命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 违规收受礼金 [1] - 违背组织原则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 [1] - 廉洁底线失守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 利用职权在购买团购房方面谋取利益 [1] - 毫无纪法底线 大搞权钱交易 在任时及退休后为他人在职务调整 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处理结果 - 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 利用影响力受贿 徇私枉法犯罪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 不收手 [2] - 依据相关规定 决定给予高建慧开除党籍处分 [2] - 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2]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
山东省泰安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倪庆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案件定性 - 泰安市政协原党组成员 副主席倪庆宾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1] - 其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 不收手 性质严重 影响恶劣 [2]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对抗组织审查 [1]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规收受礼品 礼金 消费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1] - 违背组织原则 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在职工录用等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1] - 廉洁底线失守 搞权权交易 [1] - 违反工作纪律 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1] - 贪欲膨胀 大搞权钱交易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用耗材采购 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 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处理结果 - 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 决定给予倪庆宾开除党籍处分 [2] - 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 - 终止其泰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2] - 按规定撤销其荣誉称号 [2]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
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莱芜区委原书记焦卫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案件调查与定性 - 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济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莱芜区委原书记焦卫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1] - 经查,焦卫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1] - 焦卫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2] - 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 具体违纪违法行为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 [1] -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跑官要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 [1] - 廉洁底线失守,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1] -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1] - 不重视家风建设 [1] - 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处理结果 - 依据相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焦卫星开除党籍处分 [2] - 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 - 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济南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莱芜区第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2]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
进一步加强学习
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与动员 -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加强理论学习被强调为奋进新征程的关键所在,首要任务是钻研党的创新理论 [1] - 注重理论学习与强化理论武装是行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是提高能力水平、克服本领恐慌的现实需求,也是驾驭复杂局面、赢得战略主动的根本之道 [1] 理论学习的实践应用与方法 - 通过钻研理论实现思想淬炼,需要坚持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例如从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中感悟科学方法 [2] - 理论学习有助于在面对高质量发展难点时稳住阵脚、保持定力,增强政治能力和战略思维能力,吃透重大决策部署 [2] - 党的创新理论源于实践并引领实践,善于从中寻找解题之法能有效破解具体工作中的“疑难杂症” [3] - 在传统产业转型困局中,理论指引推动工艺、技术、装备升级以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将废渣、废水循环利用 [3] - 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开发中,“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理念通过修旧如旧指引发展新图景 [3] - 在偏远山区养老服务难题中,“把好事办好”的宗旨催生了“山区养老管家”等新模式 [3] - 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党的创新理论是找到破解难题有效办法的关键,坚持学以致用能将其转化为推行具体政策、推进实践探索的巨大力量 [3] 理论指导下的工作作风与目标 - 面对深刻复杂的发展环境及深层次矛盾,必须弘扬蕴含在理论中的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 [4] - 需要锚定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将宏伟蓝图逐步转化为美好现实 [4] - 党的创新理论是推动工作、解决难题的“金钥匙”,面对新的赶考之路上的挑战,需在学深悟透中找方法、在笃信力行中找答案,勇于攻坚克难 [4]
广安观潮丨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
文章核心观点 - “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核心是坚持人民至上、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将人民幸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2][4]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政绩观的核心内涵与历史传承 - 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是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的政绩观 [1] - 从谷文昌、焦裕禄、杨善洲到廖俊波,一代代共产党人勾勒出一脉相承的为人民幸福不懈奋斗的政绩追求 [1] 新时代的实践与承诺 - 新时代以来,坚持为人民出政绩,具体实践体现在“一个都不能少”的承诺、高铁修进山区、“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以及反腐败斗争等方面 [2] - 目标是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2] 党性修养与行动指引 -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需把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自觉把个人价值与为民造福相连 [3] - 党员干部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守牢为民初心,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最大追求 [3] “十五五”时期的规划与落实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 [4] - 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坚持民生为大,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列入2026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 [4] - “十五五”开局之年需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处理好发展与民生的关系,统筹当前需求与长远利益,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形成良性循环 [4]
明纪释法丨准确认定违规借用款物和违规借贷行为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是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关于党员干部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款物、以及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行为的详细解读,旨在阐明该条款的违纪构成、认定标准及适用中的注意事项,以指导精准执纪[5][6][7] 法规条款与修订沿革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党员干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6] -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7] - 该条款在2018年修订《条例》时新增(原第九十条),2023年修订时调整为第九十九条,并将“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统一修改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8] 违纪行为构成要件 - **违规性要件**:首先须存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款物(如钱款、住房、车辆)或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的行为[9][10] - **“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要件**:指行为与党员干部职权相关联,与其公正履职相冲突,可能导致不公正执行公务[11] - **情节严重程度要件**:需达到“情节较重”或“情节严重”才适用《条例》第九十九条的处分规定,情节较轻的通常给予批评教育等处理[13] 管理与服务对象的界定 - 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认定,关键看其从事的业务是否可能或已经受到党员干部职权的影响或制约,包括下级、下属、行政执法相对人、司法案件当事人等[9] - 借用行为的终止时间认定:已归还的以归还时间为准,至案发未归还的以立案时间为准[9] “大额回报”与“民间借贷”的界定 - “大额回报”的认定需结合当时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综合判断[10] - “民间借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10] 行为的主观故意认定 - 违规借用款物行为的主观方面是“借用”的故意,而非占有,判断需综合考虑借用事由、归还约定、款物去向、双方关系及归还能力等多重因素[14] - 若行为人有归还能力而长期不还,或双方以此方式进行利益输送,则可能构成受贿[14] - 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行为的目的是“获取大额回报”,需注意与以营利为目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适用《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行为进行区分[14] 合法借贷与违纪违法的界限 - 关键界限在于是否有公权力介入、是否与职务相关、是否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12] - 合法的民间借贷应具备主体平等、意思自治、交易公平、事由正当等特征[12] - 党员干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其他与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放贷,因主体不平等、意思难自治,通常可认定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12] 执纪实践中的综合考量因素 - 对于违规借用款物,需结合借用必要性、数额、次数、持续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情节轻重[13] - 对于违规借贷行为,需结合相对方借款必要性,借贷数额、次数、持续时间、利率约定、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13] 纪法罪问题的区分与认定 - 需准确区分合法民间借贷、违纪(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与犯罪(放贷收息型受贿)[15][16] - 判断核心一看借贷双方关系是否平等,二看主客观上是否存在权钱交易[16] - 对于涉嫌受贿犯罪的情形,需精确计算受贿数额(如明显超出正常利率的利息部分),并与违纪所得区分处理[16]
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文章核心观点 - 河南省渑池县纪委监委通过强化监督、严肃执纪、系统施治等多维举措,旨在提升乡村振兴项目的廉洁性、效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监督效能转化为发展动能 [1] 压实责任与提升项目运行效能 - 构建“清单明责、监督压责、问责促责”的责任落实闭环,压实属地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2] - 建立“重点项目监督清单”,对存在闲置风险、效益不佳、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进行“点对点”跟踪督办 [2] - 运用“室组地+职能部门”联动模式,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379个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开展“扫描式”监督检查 [2] - 对发现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并“回头看”,去年以来共发现44个问题,推动整改完成38个 [2] 破除梗阻与保障项目廉洁运行 - 拓宽线索渠道,加强纪检监察与审计、行业监管的协同,并畅通下沉接访、线上平台等群众监督途径 [3] - 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重点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3] - 去年以来共收集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45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组织处理9人 [3] - 深化以案促改,通过“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3] 系统施治与促进项目持续发展 - 针对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过程监管不到位等共性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4] - 推动构建全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机制,锚定“群众致富、集体增收”目标 [5] - 落实“运营主体、政策要素、群众认可”三个前置关口以防范风险,强化“五位一体”协同监督体系护航项目全程 [5] - 坚持对“项目入库、实施、经营、效益发挥”四个环节高标准管控,机制运行后项目管理质效显著提升 [5] - 2025年新批复项目3个月内建成率达92%,累计培育特色产业项目56个,带动就业1.5万余人 [5]
贵州紧盯政治偏差严查突出问题促责任压实政策见效工作落地
重大工程项目监督与保障 - 贵州省重大交通项目花江峡谷大桥建成通车并平稳运行 其建设过程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全过程监督护航 相关纪检监察组与地方机关建立了联动监督机制以聚焦项目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保障项目廉洁高效推进[1] - 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廉洁高效落地是贵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政治监督以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1] - 贵州省纪委监委围绕高层领导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 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在内的5个专题监督 旨在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1] 政治监督的深化与落实 - 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全省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重点内容 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抓落实 例如六盘水市纪委监委聚焦改革重点 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扛牢改革领导任务[2] - 深化政治监督必须压实“两个责任” 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包括协助省委接受中央巡视并抓实整改 协助开展“一把手”述责述廉评议工作 对153个党委(党组)政治生态逐一分析研判 并制定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2] - 通过制定工作办法和建立制度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例如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推动驻在单位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暂行办法 建立7项制度机制并细化25项责任内容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制定州纪委书记与州管“一把手”谈话工作办法[3] 纪律审查与监督质效提升 - 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肃查处“两面人”和“小团伙” 2025年全省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人员453人 其中省管干部60人[3] - 贵州省纪委监委通过强化监督全过程质量管控来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具体措施包括进行月分析和季评查 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 举办监督业务培训班以加强业务指导和纠偏正向[4] - 通过制定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信访监督贯通衔接工作办法等方式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信访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 以凝聚监督合力并保障监督有力有效 从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4]
违规经商办企业有盈有亏如何计算违纪所得
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案例分析 探讨了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且未如实报告的定性处理问题 核心观点支持对多次违规营利活动的违纪所得应分项计算盈利 亏损不抵扣盈利 同时 对因担心查处而隐瞒不报的行为 因缺乏“期待可能性” 不应单独认定为违反组织纪律 而应作为前一个违纪行为的情节处理 [3][4][5] 案例事实 - 张某 某区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在2016年至2019年间以亲属名义出资80万元经营餐饮公司 累计获得分红150万元 [2] - 2019年 张某以朋友名义出资60万元投资某租赁项目 2021年5月因资金链断裂 60万元本金全部亏损 且投资期间未获分红 [2] - 2023年 张某为弥补亏损 出资100万元与他人共同投资某超市 2024年6月超市倒闭 经营期间未分红 经清算仅退还本金20万元 [2] - 2017年以来 张某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 因担心被查处 未如实填报上述经商投资信息 [2] 违纪定性争议与处理 - 第一种观点认为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廉洁纪律 违纪所得应按盈亏总额计算 即150万元(盈利)减去60万元(亏损)和80万元(亏损)等于10万元 同时 隐瞒不报行为违反组织纪律 两种违纪应合并处理 [3] - 第二种观点(即文章支持的观点)认为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廉洁纪律 但违纪所得应分项计算 有盈利则认定 无盈利(含亏损)则不认定且亏损不抵扣其他盈利 因此张某经营餐饮公司的违纪所得为150万元 后两次投资亏损不产生违纪所得 总额为150万元 [3][4] - 对于隐瞒不报行为 文章认为因行为人缺乏“期待可能性”(即不能期待其在违规后主动报告) 该行为在主观责任层面不构成违纪 不应单独评价为违反组织纪律 可作为违规营利活动的情节处理 [3][5]
综合发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案件审理工作的核心定位与方向 - 案件审理工作的根本定位是“政治之审”,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审,聚焦政治忠诚、安全、责任和立场,强化政治监督并纠正政治偏差 [2] - 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将人心向背作为根本标准,开通案件快查快处“绿色通道”并优先审理,精准甄别政治与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2025年审核处理违反政治纪律42人 [2] - 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政治效能,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宣布处分决定及回访教育等组合措施,推动惩治、整改和治理协同 [2] 案件质量保障与评查机制 - 案件审理部门坚持全面、独立审理和查审分离,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程序手续关,持续改进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以夯实质量基础 [3] - 构建覆盖举报处理、线索处置、措施使用、定性量纪等环节的多层次全流程案件质量综合评查体系,对案件本身及办案部门整体水平进行检视 [3] - 对日常办理案件在移送审理后同步开展审理与质量评查并同步反馈,每年开展系统性全面评查,并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或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评查 [3] - 通过评选“精品案件”和优秀文书推广经验,梳理存在瑕疵或错误的案例查找问题,针对典型问题由办案部门进行针对性复盘并跟进指导 [3] - 组织相关部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并进行复盘,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和证据标准,去年以来共评查案件223件以发挥纠错和提升作用 [3] 制度与流程规范化建设 -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优化案件审理全流程管理,制定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审理工作指引,明确移送范围、标准、流程和责任以提升办案质效 [4] - 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程,细化评查程序为七个步骤,并通过评定等次、跟踪整改、复盘分析等措施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评查“指挥棒”作用 [4] - 各派驻机构及下级纪委监委同步发力,例如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编制执纪执法工作手册规范文书,西山区纪委监委制定街道案件审理工作指引细化程序 [4] 法法衔接与外部协调协作 - 针对基层法法衔接问题,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联合制定提前介入工作办法和衔接指引,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会商机制 [5] -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在移送审理后及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移送审查起诉后跟踪诉讼进展以提高办理质效 [5] - 与司法机关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规范职责分工、协作流程等全要素,形成高效协作体系,并建立联合复盘机制深化类案指导 [5] - 规范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指定管辖工作,严格审核下级监委商请事项,避免应报不报或无管辖权报请等问题 [5] 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 - 坚持“实战练兵”与“精准指导”相结合,分类分领域开展监督执纪执法业务练兵以提升案件审理队伍专业能力 [6] - 强化学习培训,举办全市案件质量提档升级专题业务培训,着重提升干部谈话突破、调查取证、数据分析、案件审理等专业技能 [6] - 深化“委领导领衔+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机构”业务协作单元机制,抽调业务骨干参与轮训或案件质量评查以促进经验交流与能力提升 [6] - 建立案件审理干部包片联络机制,覆盖各办案部门、派驻机构、下级纪委监委及市属国企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强化智力支持并实施全员培养计划 [6] - 规范业务咨询答复,开展“点对点”辅导,对疑难问题精准施策,并对所办理案件质量开展“把脉问诊”,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以推动队伍素养与案件质量双提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