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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6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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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涨超7% 事件扰动叠加旺季需求走强 机构料运价将有更强表现
智通财经· 2025-10-13 10:45
公司股价与市场表现 - 中远海能股价上涨7.46%至9.8港元,成交额达3.78亿港元 [1] - 波交所TD3C-TCE运价单日环比大幅上涨42%,从5.7万美元/天涨至80807美元/天 [1] 行业事件与运价驱动因素 - 美国对伊朗石油出口相关企业实施新制裁,涉及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影响3个可接卸大型VLCC的码头 [1] - 市场担忧潜在的港口拥堵和运力周转受影响,叠加中国宣布对美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事件 [1] - 在运价叠加旺季需求走强的背景下,运价预计将有更强表现 [1] 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中远海能是中国最大的油轮运营商,也是全球领先的原油、成品油和液化天然气运输企业之一 [1] - 公司营运多元化船队,其规模、较新的船龄结构和增加的LNG业务在波动的运费市场中提供下行保护 [1] - 公司被定位为能受益于多年的上行周期 [1] 财务预测与增长前景 - 预测公司2025至2027年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 [1] - 增长受运费复苏、结构性供需催化剂和谨慎的船队扩张支持 [1]
小红日报|标普红利ETF(562060)标的指数收涨0.82%
新浪基金· 2025-10-13 09:35
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成份股表现 - 2025年10月13日,新澳股份单日涨幅最高,达10.07% [1] - 依依股份年内涨幅最为显著,达到113.23% [1] - 宇通客车股息率领先,为6.80% [1] - 钱江摩托股息率较高,为7.23% [1] - 兖矿能源股息率为6.77% [1] - 多只成份股年内涨幅超过30%,包括依依股份(113.23%)、西藏药业(38.55%)、神火股份(31.91%)、星湖科技(30.90%)和农业银行(33.65%) [1] 技术指标信号 - 部分股票出现MACD金叉技术看涨信号 [4]
中远海能(01138) - 中远海能关於完成公司章程备案、制度生效及监事会取消的公告
2025-10-10 22:35
治理制度变更 - 公司获批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4] - 取消监事会事项完成变更登记[4]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完成备案并生效[4] - 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4] - 经修订的25份治理制度详见相关网站[4]
中远海能(0113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佔用管理办法
2025-10-10 22:3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SCO SHIPPING ENERGY TRANSPORTATION CO., LT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38)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之規定而作出。 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以下公告為本 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之要求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公告。 承董事會命 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倪藝丹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由執行董事任永強先生及朱邁進先生,非執行董事汪樹青先 生、王威先生及周崇沂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偉德先生、李潤生先生、趙勁松先生 及王祖溫先生所組成。 * 僅供識別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8月12日2008 ...
中远海能(01138)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10 22:34
信息披露制度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5月31日首次制定,2025年8月15日第一次修订[4] 定期报告披露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10] - 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一季度不得早于上年年报[12] 重大事项披露 - 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4] - 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4]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20%需披露[14] - 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变动需披露[13] 其他披露时间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不晚于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9] - 重大事项发生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5] - 特定情形重大事项2个工作日内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6]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个工作日内披露[17] - 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及更正后信息[17]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8] - 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公布安排[18] - 未按期足额支付,公司当日、存续期管理机构次日披露[18] - 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1个工作日内披露[19] - 定向工具完成债权债务登记次日告知投资人情况[20] - 定向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告知投资人事项[21] 信息披露流程 - 发生信息披露事项,相关人员书面报送董秘和部门[24] - 信息发布经制作、审核等流程[38] 信息保存 - 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十年以上[30] 内幕信息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33]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6] - 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36] 内部审计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报告[36]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36] 违规处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给予处分[41] - 各部门、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处分责任人[42] 制度执行 - 制度与规定冲突或不明,按规定执行并修订[43]
中远海能(0113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10 22:33
公司上市 - 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制度修订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于2010年3月26日首次制定[5] - 该制度于2019年10月30日第一次修订[5] - 该制度于2025年8月15日第二次修订[5] 信息报送 - 公司拒绝报送未公告且无法律依据的财务数据等信息[5] - 向外部单位报送财务报告等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 业绩快报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使用人提供的信息[5] 内幕管理 - 向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机构和部门报送信息需登记内幕知情人[6] - 应将报送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提醒相关人员保密[6]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交易[6]
中远海能(011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10 22:32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于2010年1月29日首次制定,历经四次修订[5]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等[6] 内幕信息范围 - 包括公司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行为等二十一项[11][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11] 信息报送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4][15]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上海证监局[19]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证券交易所[19] 知情人管理 - 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及相关方人员等[15] - 需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等档案[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姓名、职务等信息[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6] - 董事会秘书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时登记备案[17] 责任与处罚 - 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由董事会处罚[22]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公司各主体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工作[17][18]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相关人员签名确认[20]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确认签署保密协议[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发布之日起实施[24]
中远海能(011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10 22:32
制度修订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16年7月28日首次制定,2019年10月30日第一次修订,2025年8月15日第二次修订[5] 披露条件 - 符合信息保密等条件,公司可暂缓、豁免披露信息[6]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申请流程 - 特定信息申请,业务部门填审批表交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两个交易日内审核[8] 后续处理 - 符合条件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8] -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0]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内容,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1] 材料报送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注册地证监局和上交所[11]
中远海能(0113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10 22: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SCO SHIPPING ENERGY TRANSPORTATION CO., LT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38)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之規定而作出。 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以下公告為本 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之要求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公告。 承董事會命 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倪藝丹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由執行董事任永強先生及朱邁進先生,非執行董事汪樹青先 生、王威先生及周崇沂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偉德先生、李潤生先生、趙勁松先生 及王祖溫先生所組成。 * 僅供識別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4月26日2007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首 ...
中远海能(01138) - 投资者关係管理制度
2025-10-10 22:31
制度情况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04年3月12日首次制定,2016、2019、2025年分别修订[5] - 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含合规性等多项原则[7] 沟通情况 - 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相关机构等[10]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多方面[11]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互动平台等[12] 责任人员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负责人[14] 工作职责 - 工作职责包括投资者分析、内容整理、信息传递等[14] 信息披露 - 应在指定渠道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17] 人员要求 - 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7] - 工作人员需熟悉公司运营、财务等状况[18] - 董秘应组织筹备股东会,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17] - 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知识结构和多种能力[18] 接待工作 - 公司应做好投资者来电、来函及来访接待工作[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