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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6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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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8 20:42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中国石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取消监事会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2] - 公司治理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计划取消监事会[2] 董事会成员变更 - 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厉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2] - 厉伟先生将加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2]
全球能源投资大转向,未来每年5.6万亿元将涌入这两大领域
搜狐财经· 2025-12-18 19:26
全球能源投资趋势与展望 - 能源投资增长点将从电源转向电网和储能 预计到2030年 全球对电网升级扩建与储能设施建设的年投资额将突破8000亿美元 较当前水平大幅增长超过50% [1] - 2024年全球能源转型投资总额达2.4万亿美元 较2022/2023年平均水平增长20% [2] - 2024年电池储能领域投资额达540亿美元 较2022-2023年平均水平增长73% 是2019-2020年平均水平的11倍 [3] - 2024年全球电网投资达3590亿美元 较2022/2023年平均水平增长14% [2] 全球能源转型特征 - 全球能源转型呈现三大特征:转型路径分歧扩大、转型引领力量正在转换、“电气化”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殊途同归之路 [5][6] - 转型路径分歧受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能源安全引发的政治博弈影响 例如美国“开倒车” 欧盟“踩刹车” 国际大公司重回油气上游 [6] - 中国正成为全球绿色低碳发展引领者 中国风电、光伏装机规模绝对领先 可再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完善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超过全球平均水平 [6] - AI革命推动电力需求持续高速扩张 未来十年增幅高达32% 电力成为驱动能源增长的主导品种 [6] - 全球能源消费总量将进入减速增长期 预计“十五五”时期全球能源消费增速降至1.7% 较“十四五”时期降低1.1个百分点 能源消费量将于2040年达到266亿吨标煤的峰值 [7] - 在协调转型情景下 全球煤炭、石油、天然气将分别在2030年前、2030年左右和2040年左右达峰 [7] 中国能源发展展望 - 非化石能源将逐步成为中国的主导电源和主导能源 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将于2035年前达到50% 2060年增至91% [7] - 风电、光伏是非化石增长主力 其装机规模占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总量比重长期在70%以上 合计发电量占非化石能源发电总量比重将于“十五五”期间超过50% 到2060年增至三分之二 [7] - 中国终端能源需求总量预计2030年增至46亿吨标煤左右的峰值 到2060年降至32亿吨标煤左右 [8] - 中国一次能源需求将于2035年前后达峰 “十五五”时期年均增速较“十四五”减半 到2030年增至68.6亿吨标煤 随后进入年均增速不足1%的峰值平台期 预计峰值消费量在70亿吨标煤左右 [10] - 风电、光伏持续高速增长促进中国能源消费结构深度优化 预计在2045年、2050年、2055年和2060年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分别增至50%、60%、70%和80%左右 [10] 碳排放与氢能展望 - 全球碳排放将进入高位平台阶段 预计2030年全球能源燃烧相关碳排放总量达到361亿吨 到2060年仍需碳汇技术实现碳中和 [11] - 中国的能源活动相关碳排放进入106亿吨左右的平台期 随着煤炭、石油消费有序达峰 以及化工产品固碳规模进一步扩张 “十五五”期间中国碳排放强度有望下降20%以上 [11] - 中国能源活动相关碳排放将持续、加速下降 2035年排放量有望较峰值水平下降10%左右 2060年排放量降至20亿吨左右 [11] - 氢能产业将成为“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贡献者 预计2030年绿氢需求将达到120万吨 炼油和化工为消费主力 [12] - 预计2045年前后 中国氢能产业将迎来从排碳到减碳的转折点 到2060年 通过绿氢替代、终端降碳 氢能产业有望实现6亿吨碳减排 对中国“双碳”目标的总贡献度达到10%左右 [1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 - 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於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2025-12-18 19:01
公司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386[2] 会议相关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5]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有效[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 -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与职能
2025-12-18 18:54
公司治理 - 董事会成立五个委员会,成员有侯啟軍等13人[5] - 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为侯啟軍、廖子彬等[6][7][8][9][10] - 截至2025年12月18日,公司董事有侯啟軍等13人[10] - 公司董事分执行、非执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三类[10][1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18 18:49
股东会信息 -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12 月 18 日召开[4] - 出席人数 2692 人,A股 2689 人,H 股 3 人[5] 股权数据 - 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4502771792 股,占比 78.0986%[5] - 股权登记日已发行股份总数 121177613698 股[6] 议案表决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合计同意票数 89476832610 股,占比 94.6830%[8] - 选举厉伟为独立董事议案 A 股、H 股同意率高[8] 公司架构 - 临时股东会结束后公司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8:44
会议召开时间 - 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9] - 半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9] - 季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历4月、10月召开[9] 临时会议提议与召集 - 多种情况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3]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签发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9] 会议通知与材料 -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4天通知董事,临时会议至少提前10天通知[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0天发出会议材料,临时会议至少提前5天发出[17]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须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决议[21] 董事委托与投票 - 1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22] - 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22] - 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作放弃投票权[22] 决议通过规则 - 董事会普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发行新股须2/3以上通过[26][2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资助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决议须2/3以上董事通过[28] - 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28] - 关联董事不参与相关决议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9]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记录在公司住所保存至少10年[31] - 独立董事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披露异议意见[30] - 须经股东会审批事项,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实施[33] - 规则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36]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监管规则为准[3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8:39
议事规则修订 - 议事规则于2025年12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修订[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应于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于15日前发通知[1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会议地点与形式 - 股东会地点为公司住所所在地城市或董事会指定其他地点,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还采用网络投票[7] 会议变更与取消 - 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或延期、取消需在规定时间前公告并说明原因[7][21] 股东发言规则 - 登记发言股东人数一般限10人,超10人取持股数多的前10位[26] - 每位股东发言不超2次,第一次不超5分钟,第二次不超3分钟[30]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3] 董事选举 - 应选出2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3] - 董事候选人获票数超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为中选[34]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议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6] 会议记录与决议公告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38][40]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44] 规则解释与适用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监管规则冲突以监管规则为准[45] 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议案,新任董事按规定就任[41]
中国石化(600028) - 中国石化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8:31
会议召开时间 - 定期董事会会议分年度、半年度和季度业绩会议,年度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半年度会议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季度会议在公历4月、10月召开[9] - 发生特定情况,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签发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9] 议案提出条件 - 1/3以上董事联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议等情况可提出董事会议案[13] -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提议时可提出董事会议案[13] 会议通知与材料 -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4天通知董事,临时会议至少提前10天通知[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0天发出会议材料,临时会议至少提前5天发出[17] 会议举行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须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决议[16][17] - 1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21]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21] 会议缓开与缓议 - 1/4以上董事或者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书面联名提出缓开或缓议[20] - 1/4以上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提出缓开董事会或缓议部分事项[25] 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作出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决定发行新股,决议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5][2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决议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7] - 公司对外担保,应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及出席会议董事的2/3以上审议通过;为关联人担保,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27]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7]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28] 会议记录与规则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10年[30] - 本规则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监管规则冲突时,以监管规则为准[36]
中国石化(600028) - 中国石化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8:31
议事规则修订 - 议事规则于2025年12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修订[2] 股东会召开请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会议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于召开20日前(不含会议日)、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不含会议日)发通知[18] - 发出股东会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通知,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会议召集人应在原定股东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授权委托与发言 - 授权委托书需在委托表决的会议召开前24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26] - 登记发言的股东人数一般以10人为限,超过时取持股数多的前10位[26] - 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第一次不超5分钟,第二次不超3分钟[30]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具体议案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4] - 同一表决权若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4]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议案应逐项表决[34] - 每一股份有1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35] - 应选出的董事人数在2名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36] - 董事候选人所获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为中选[36] 计票监票与记录 - 股东会对议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44] - 股东会议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4]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48] - 本规则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4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监管规则冲突时以监管规则规定为准[49]
中国石化(600028) - 中国石化公司章程
2025-12-18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2月25日注册登记[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177,613,698元[9]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13] -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包括内资股(A股)和外资股(H股)[15]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5]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6880000万股,全部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占比100%[16] - 2000年首次发行1678048.8万股H股,2001年首次发行280000万股A股[16] - 公司现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21177613698股,A股占80.24%,H股占19.76%[17]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至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63] - 董事会成员应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且人数最少为3人,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63] - 董事会成员应至少包括1名职工代表,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63] - 每届董事会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65] -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主体提名[6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人数少于本章程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超净资产10%等6种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5] - 公司董事会等可向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征集投票权[55] 财务与报告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04] - 公司应在召开年度股东会的20日以前置备财务报告供股东查阅[105]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10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09] 其他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按不同情形处理[24]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7]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需书面请求并签署保密协议[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