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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肉业(6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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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肉业(600073) - 光明肉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7-22 18:16
关联交易与重大资产审议 - 股东会审议交易金额超2亿元或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2亿元的事项[4]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9][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5]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7]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5]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股东会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2] 董事提名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书面提名推荐董事[2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中应包括1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8] 独立董事候选人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8] 累积投票制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光明肉业(600073) - 光明肉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7-22 18: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董事会职权 - 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在2亿元以内行使出售、收购资产等职权,超过2亿视为重大事项[5] - 董事会有权审议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超2亿或3000万以上且占比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 各委员会情况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9]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任召集人[10]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定期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出[14][15][17][19]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提案决议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25][33]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规则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及修改[41][43]
光明肉业(600073) - 光明肉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黄继章)
2025-07-22 18:1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2] - 特定股东及关系人不具备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等情况不得任职[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候选人情况 - 有会计专业副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5] - 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声明时间 - 2025年7月17日[6]
光明肉业(600073) - 光明肉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黄继章)
2025-07-22 18:15
独立董事提名 -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提名黄继章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7] 提名人资质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有会计专业副教授职称和会计学博士学位[6]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等不具独立性[3]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等不具独立性[3] 合规情况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4]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兼任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6]
光明肉业(600073) - 光明肉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郭林)
2025-07-22 18:15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郭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多项任职资格符合要求[3][4][6] 声明信息 - 声明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7]
光明肉业(600073) - 光明肉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于冷)
2025-07-22 18:1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7日提名于冷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7]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多种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能担任[3][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且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光明肉业(600073) - 光明肉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22 18:15
董事会换届 - 公司2025年7月22日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2] -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布[2] - 换届选举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2] 任期相关 - 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郭林任期2026年11月24日截止[2] - 股东大会选举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继续履职[4] 候选人信息 - 董事候选人李俊龙、汪丽丽、杨帆、陈林国出生年份公布[7]
光明肉业(600073) - 光明肉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捷)
2025-07-22 18:1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提名王捷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要求 - 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持股等情况影响独立性[3] - 近36个月无处罚和谴责[4] - 兼任公司数不超3家[6]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其他 - 提名人核实候选人符合要求[6] - 声明发布于2025年7月17日[7]
光明肉业(600073) - 光明肉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郭林)
2025-07-22 18:15
任职资格 - 候选人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或为前10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具独立性[3]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1年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人员无资格[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无资格[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审查情况 - 候选人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候选人确认符合任职资格要求[6]
光明肉业(600073) - 光明肉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7-22 18:15
股份相关 - 公司拟向境内投资人发行9000万内资股,职工股为1000万股[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37,729,472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2] 财务资助与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或子公司对购买股份的人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 - 董监高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 - 股东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5]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5][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2亿元的事项[7] - 股东会审议交易金额超30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通过[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5][16]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3]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4]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1]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有规定[2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6]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7]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占比有规定[28][29] 财报报送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26] 其他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2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0] - 本次修订《章程》及相关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