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600162)

搜索文档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30 17:1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7:13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17 一、审议并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 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德勤与本公司的业务约定期 限已满。公司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 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8 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17:1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 ...
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30 17:1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锦棋 庞磊 甘小月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 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 沟通。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 页)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30 17:11
|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 --- | --- | |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 | 案; |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 公司形式的方案;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 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 |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 交易等事项; |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 |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 | 置; |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 | 的会计师事务所; | |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7:1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4 名监事全部参与现场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1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1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30 17:11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1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
香江控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3-10-30 17:1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相关 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 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 翟美卿 | 修山城 | 翟栋梁 | | | --- | --- | --- | --- | | 刘根森 | 范 | 菲 | 陈锦棋 | | 庞 | 磊 | 甘小月 | 吴光辉 | ...
香江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2023-10-30 17: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锦棋 庞 磊 修山城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 如下: 经我们核查并对其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组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 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 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根据其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及《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
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3-10-30 17:11
独立董事: 陈锦棋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 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在 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庞 磊 甘小月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