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6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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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9 17:5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的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 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 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 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 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6家。 德勤华永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 ...
香江控股:关于香江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17:56
深圳香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入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 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对贵公司实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 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 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呈报 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勒华永会计师事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4)第 Q00951 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9 17:56
公司代码:600162 公司简称:香江控股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庞磊)(1)
2024-04-19 17:5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审慎认 真行使股东会和公司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在相关专业 领域的优势,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专业建议,同时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向公司汇报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庞磊,1965年7月生,毕业于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至2021 年,任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院长,2021年至今,任广东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教授。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要求,且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依法依规、 独立审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9 17:5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4)第 S00213 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 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香江控股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 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香江控股于 2023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
香江控股:关于香江控股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17:56
深圳 科 控股股份有 2023 年度 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 | | --- | --- | | 内容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页码 2 |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4)第 Q00804 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及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签发了德师报 (审)字(24)第 P02791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7:56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 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4名监事现场参与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 数,下同)实现净利润 810,921,030.71 元 , 加 母 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67,137,295.53 元,计提盈余公积 81,092, ...
香江控股(600162)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17:56
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810,921,030.71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67,137,295.53元,总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06,800,493.73元[4] - 公司2023年底资本公积余额为1,514,882,622.59元,盈余公积余额为383,116,961.27元[4]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299,612,694.3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50%[11]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487,393.5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45%[11] -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3,423,461.6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72%[11] - 2023年公司总资产为20,147,723,655.3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33%[11]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021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41%[11] - 公司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021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41%[11]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8%,较上年同期减少2.38%[11]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2.99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减少45.50%;营业成本为20.92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减少49.26%[24] - 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3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211.72%[24] - 公司2023年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15.66亿元,较上期期末减少51.80%[31] - 公司2023年应付账款为3,148,986,337.65元,同比下降15.63%[32] - 公司2023年预收款项为301,049,870.47元,同比增长3,430.29%[32] - 公司2023年长期借款为1,650,654,700.00元,同比下降47.79%[32] - 公司2023年期末融资总额为326,399.47万元,整体平均融资成本为5.7608%[36] - 公司2023年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6年2月7日,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家具、床上用品、装饰材料等[150]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以商贸流通运营为主[17] - 公司主营业务扩展至综合家居、城市发展、投资等领域,业务遍及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地区及其他国内核心城市[14] - 公司在2023年实现了签约金额约16.02亿元的城市发展配套建设业务[15] - 公司在商贸流通运营业务方面实现了13.76亿元的营业收入,占2023年营业收入比例42%[14] - 公司紧抓核心主要业务,积极推动销售去化,提高消化存货力度[15] - 公司紧跑市场需求,推出更多样化和创新的产品,关注家具行业设计、品质和功能的提升,满足消费者生活方式[16] - 公司在2023年取得了快速发展,通过创新、线上拓展和品牌建设,提升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对家居产品的追求[16] - 公司通过科创、健康产业融合升级打造城市产业新的增长点,通过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融合升级家居商贸产业[14] 股东信息 - 公司股东总数截至报告期末为52,985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3,608户[146] - 前十名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分别为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1,320,619,361股,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13,261,476股,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137,796,605股[146]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76][77] -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了5次会议,审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7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了2次会议,审查了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81] - 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听回复投资者来电,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46] - 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46] 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的重大诉讼案件包括成都香江家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成都市人民政府之间的诉讼,涉及金额为397,884,241.1元[108] - 公司还涉及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多起重大诉讼案件,涉及金额分别为91,740,477.56元、50,101,052.16元、64,943,230.02元、86,819,712.38元[111][113][115][117] - 公司担保总额为1,931,691,820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0.57%[142]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9 17:56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多年来持续发展的累积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 况,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522,950,099.52 元 。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实 施 后 公 司 仍 有 未 分 配 利 润 583,850,394.21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1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分红总额。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 数,下同)实现净利润 810,921,030.71 元 , 加 母 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67,137,295.53 元,计提盈余公积 81,092,103.07 元,减 2022 年度现金分红 392,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甘小月)(1)
2024-04-19 17:5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 分准备;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项目投资拓 展、开发建设、销售情况以及偿债能力等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利用专业优势和实 务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 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的董事会 议案提出异议,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 作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审慎认 真行使股东会和公司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在相关专业 领域的优势,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专业建议,同时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向公司汇报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甘小月,1978 年 8 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大学本科学历,中国税务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广东省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