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闽能源(600163)
icon
搜索文档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16:35
审计会议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委员均亲自出席[2] - 各月召开多次会议审议报告及确定年报审计安排[2][3][4] 审计相关评价 - 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质且履职尽责[5] - 认为财务报告合规,内控体系无重大缺陷[5][6]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6:35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会计政策[3] -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内容[4][6] - 本次变更对财务无重大影响[3] 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相关会议全票通过变更议案[4][9]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4月27日[11]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16:35
会议审议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多项修订议案[1]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4] - 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治理制度,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6] 融资授权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失效[2] 独立董事规定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4] - 因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4]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等[4] - 公司股东等对公司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时,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5] 利润分配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不同[7][9] - 公司当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6]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其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以现金分红为优先,可采用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结合方式分配股利[8][10] 资料保存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至少保存五年[6]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会议资料,公司应至少保存十年[6]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6:35
人员与业务数据 - 截至2023年底,华兴所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173人[2] - 2023年华兴所收入总额44676.50万元,审计业务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24547.76万元[2] - 2023年华兴所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收费10395.46万元[2] 审计相关决策 - 2023年公司审议通过续聘华兴所为年度审计机构[3] 审计工作情况 - 华兴所对公司2023财报及内控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5] 审计委员会工作 - 审计委员会认可华兴所能力,督促审计进度,审阅初稿并沟通[6] - 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所表现良好,履行监督职责[8]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26 16:35
股票发行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1] - 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1][6] - 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1] 发行规则 - 对象不超35名,价格不低于均价80%[2][4] - 数量不超发行前股本30%,6个月内不得转让[4][5] 其他 - 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7] - 股票将在沪市主板上市,待股东大会通过[10][16]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6:35
分红与资金管理 - 2023年度以1,902,996,143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共派95,149,807.15元[4] - 2024年度公司和子公司用不超22亿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6] 关联交易与借款 - 2024年不含关联存贷款,预计日常关联交易7,857万元[6] - 2024年预计厦门国际银行日存款不超4000万元,兴业银行日存款不超20亿元、贷款不超5亿元[6] - 2024年计划新增借款17亿元,归还到期借款10亿元[7] 薪酬调整 - 独立董事薪酬从每人每年6万元调至9万元[11] - 2023年度董事长、总经理年薪系数1,副总经理等为0.9[11]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关联交易议案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7] - 独立董事薪酬议案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11] - 减值测试报告审议通过,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12] - 简易程序发行股票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待股东大会审议[12][13] - 召开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13] 其他 - 董事会提请授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净资产20%[12][13] - 2024年5月20日14:30在福州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3]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6:35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收1,731,811,521.35元,同比减3.3%[6] - 2023年净利润678,473,538.83元,同比减6.91%[6] 利润分配 - 每股派现0.05元(含税),拟派现95,149,807.15元(含税),占净利润14.02%[2][3] - 2024年3月12日发布征求意见公告,4月25日董事会通过预案[7][9] - 监事会同意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其他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902,996,143股,未分配利润210,438,093.16元[3] - 公司控股总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5]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04-26 16:35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2] - 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2] - 董事会认为变更不影响财务等状况,不损害股东利益[2]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16:3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20日14点30分在福建福州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网络投票2024年5月20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3][4]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5项议案,已提前审议通过[7] 议案相关 - 议案2024年4月27日披露,多家媒体及网站可查[8] - 第10、15项为特别决议议案[9] - 第4、5等多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9] - 第7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有4家关联股东[9]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5日[14] - 会议登记2024年5月19日进行,地点在证券法务部[16] 其他 - 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自理[17]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6 16:35
财务数据 - 2023年底公司总股本为1,902,996,143股[8] - 2023年公司总资产115.24亿元,营业收入17.32亿元,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62.50亿元,净利润6.78亿元[9] - 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0,299,614.30元(含税)[25] 业务数据 - 2023年公司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84,295万千瓦时[9] - 截至2023年底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其中风电90.73万千瓦,光伏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万千瓦[9][10] - 2023年公司权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293,544.05万千瓦时[33] 运营数据 - 2023年福建省内陆上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744小时,海上风电为3905小时,黑龙江省三个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443小时,新疆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为1577小时[10] - 2023年公司开展集中学习95场次,读书班21场次,党课16场次,参加学习1400余人次[11] - 2023年公司发展党员10人,年底共有党员142人[12] -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10次、监事会6次[18] - 2023年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三项制度[18] -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6份,2022 - 2023年度获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21] - 2023年公司召开三次线上业绩说明会,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59个[22] - 2023年公司接待150余家机构投资者及券商分析机构调研,2022 - 2023年度获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管理A级评价[23] - 2023年公司各权属企业开展应急演练69次,1090人次参加,成功防御4次台风[30] 人员与公益 - 报告期内提拔中层管理干部1人、交流干部13人、对外招聘23人[41] - 消费扶贫采购总金额15.32万元[44] - 向福清市城头镇新楼村小学捐赠助学款2万元[44] - 向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资助资金5万元用于老人活动中心火灾后重建[44] - 向连江县黄岐镇赤才村资助资金5万元用于码头值班楼建设[44] - 向福清市三山消防救援站捐赠物资价值1.17万元[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