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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苏吴(6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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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苏吴(600200)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12-25 17:47
股票退市信息 - 退市整理期起始日为2025年12月9日,共15个交易日,已交易13个,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29日[2][5] - 证券代码600200,简称退市苏吴,首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此后10%[4] -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摘牌[2][5] 交易规定 - 个人投资者买退市整理股票需24个月以上交易经历,20日日均资产50万以上[5] 信息披露与业务要求 - 退市整理期按规定发布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6] - 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7] - 提请投资者或券商在摘牌前了结业务[2][8] - 建议提前办理续冻手续[2][8] - 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网站为上交所网站[8]
退市苏吴(600200)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12-24 18:02
股票退市信息 - 退市整理期起始日为2025年12月9日,剩余3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2][5] -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摘牌,终止上市[2][5] - 证券代码为600200,证券简称为退市苏吴[4] 交易规则 - 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4][5] - 个人投资者买入需24个月以上股票交易经历,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含融资融券)50万元以上,不符者仅可卖出[5] 其他事项 - 公司将按规定发布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6] - 退市整理期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7] - 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8]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25日[10]
江苏吴中: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剩余3个交易日
新浪财经· 2025-12-24 17:46
公司退市进程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公告披露日已交易12个交易日,剩余3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 [1] -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将被摘牌,终止上市 [1] - 期间公司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1] 投资者与相关方提示 - 公司提请投资者及时了结相关业务 [1] - 建议有权机关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1]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24 04:10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及聘请主办券商 -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决定[2]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2] -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2] - 根据规定,公司需聘请主办券商处理退市后股份转让事宜[2] - 公司已聘请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为主办券商,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3] - 主办券商将负责办理股份退出登记、重新确认及退市板块登记结算等事宜[3] 退市整理期交易具体安排 - 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为2025年12月9日,截至2025年12月24日公告日已交易11个交易日,剩余4个交易日[7][11] - 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7][11] - 退市整理期证券代码为600200,证券简称为“退市苏吴”[12] - 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10][11] - 个人投资者买入需具备24个月以上交易经历且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13] - 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9][13] 退市后续安排及信息披露 - 公司股票摘牌后,需在45个交易日内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场所进行股份转让[2] - 关于终止上市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4] - 投资者需关注主办券商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后续确权公告[4] - 公司将在退市整理期按规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13]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4] - 投资者需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等业务[9][13]
退市苏吴(600200)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12-23 17:33
退市信息 - 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起始日为2025年12月9日,共15个交易日,已交易11个,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12月29日[2][5] - 证券代码600200,简称退市苏吴,首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此后10%[4] -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摘牌[2][5] 交易规则 - 个人买入需24个月以上交易经历,前20日日均资产50万以上[5] - 全天停牌累计不超5日,停牌不计入整理期,最后日期顺延[5] 其他规定 - 退市首日发风险提示,前10个每5日发一次,最后5日每日发[6] - 退市整理期不得筹划或实施重大重组[7]
退市苏吴(600200)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2025-12-23 17:30
退市相关 - 2025年12月1日收到上交所终止上市决定[2] - 12月9日进入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2] - 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摘牌[2] - 摘牌后45个交易日内保证股票可转让[2] 合作情况 - 已与江海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3]
退市苏吴(600200)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12-22 18:17
退市信息 - 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起始日为2025年12月9日,共15个交易日,已交易10个,剩余5个,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29日[2][5] - 证券代码为600200,简称退市苏吴,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10%[4] -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摘牌[2][5] 交易规定 - 个人投资者买入需24个月以上交易经历,前20日日均资产50万以上[5] 信息披露 - 退市整理期首日发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按规定频率发布[6] 业务限制 - 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7] 相关建议 - 提请投资者在摘牌前了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提前办司法冻结续冻手续[2][8] 指定渠道 - 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网站为上交所网站[8]
子公司骗税被罚没2400万元,负责人被判刑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0 18:33
子公司骗税案终审判决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因骗取进出口退税罪,被终审判处罚金800万元人民币 [1] - 时任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2.3万元人民币 [1] - 法院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子公司退缴的违法所得1600万元人民币 [1] - 该骗税行为发生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子公司协助他人骗取相机、镜头类出口退税额约2.42亿元人民币,并通过收取服务费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 [4] - 合作模式为子公司与林锡钦控制公司签订协议,后者负责联系客户与货源,子公司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及退税,并按每出口1美元收取0.1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4] - 子公司将代理出口业务伪装成自营出口业务以协助骗税 [4] 公司经营与财务异常 - 2018年,吴中进出口主营利润为1467.39万元人民币,同年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其现金增资3200万元人民币 [5] - 2019年,吴中进出口主营利润骤降至18.06万元人民币,同比锐减98.77% [5] - 利润的急剧下滑事后被证实与骗税案发、相关灰色业务链条中断有关 [5] - 公司公告称上述判决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1] 公司控制权变更与信息披露问题 - 2018年2月5日,杭州复晖实业有限公司以7.07亿元人民币对价入主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实控人变更为钱群英 [7] - 监管机构调查认定,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应为钱群英的弟弟钱群山 [7] - 骗税案所涉非法所得最终由2018年实控人变更前的吴中投资7位原股东承担 [7] 公司财务造假与退市 - 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以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2]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29日 [2] - 过去4年,公司董事长钱群山、副董事长钱群英通过至少6家公司以贸易业务为掩护,累计虚增收入超过17亿元人民币,并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8] -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被摘牌,终止上市,随后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8] 投资者索赔 - 在2019年4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2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权向公司主张索赔 [8] - 律师指出,公司退市不会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和可主张的赔偿范围,但可能增加未来赔偿执行的难度 [9]
判了!子公司骗税被罚没2400万元,负责人被判刑!母公司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被实控人钱氏姐弟“掏空”,将被上交所摘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0 17:00
案件判决与处罚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进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案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 - 一审判决子公司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罚金800万元人民币,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2.3万元人民币 [1] - 公安机关扣押子公司退缴的违法所得1600万元人民币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1] 骗税案具体细节 - 骗税行为发生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子公司协助他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 [4] - 子公司共取得相机、镜头类出口退税额约2.42亿元人民币,通过收取平台服务费形式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人民币 [4] - 合作模式为办理银行结汇、出口退税等事项,按每出口1美元收取0.1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5] - 子公司将代理出口业务伪装成自营出口业务,协助他人骗取出口退税 [5] 财务表现与影响 - 2018年子公司主营利润为1467.39万元人民币,2019年锐减至18.0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8.77% [5] - 公司公告称上述判决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1] - 子公司退缴的非法所得最终由公司2018年实际控制人变更前的原股东承担 [6] 公司治理与退市情况 - 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2]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预计最后交易日为12月29日 [2] - 过去4年,公司董事长钱群山、副董事长钱群英通过至少6家公司以贸易业务为掩护,累计虚增收入超过17亿元人民币,并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6] -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7] 投资者索赔 - 在2019年4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权向公司主张索赔 [6] - 律师指出,退市不会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和可主张的赔偿范围,但可能增加未来执行环节的难度 [7]
退市之际 江苏吴中子公司骗税案终审落槌:收缴违法所得1600万元并处罚金8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9 23:09
公司法律与财务违规事件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进出口因骗取出口退税罪被终审判处罚金800万元人民币 其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3万元人民币 同时被没收违法所得1600万元人民币 [2] - 骗税行为发生于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 子公司协助他人骗取相机、镜头类产品出口退税额约2.42亿元人民币 并通过收取每出口1美元0.1元人民币服务费的形式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人民币 [6] - 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股票于2025年12月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 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29日 [3] 公司经营与财务影响 - 涉事子公司吴中进出口2018年主营利润为1467.39万元人民币 2019年骤降至18.06万元人民币 同比锐减98.77% 利润大幅下滑与骗税案发相关 [7] - 公司2018年曾对吴中进出口现金增资3200万元人民币 [7] - 公司当前股价为0.35元人民币 市值为2.49亿元人民币 [2] 公司治理与控制权问题 - 公司2018年实际控制人变更前的原股东吴中投资7位原股东承担了子公司退缴的1600万元人民币非法所得 [8] - 公司2018年2月控制权变更后 实际控制人应为钱群山 但公司一直未如实披露 监管机构调查后认定实际控制人为钱群山 [8] - 过去四年间 公司董事长钱群山、副董事长钱群英通过至少6家关联公司以贸易业务为掩护 累计虚增收入超过17亿元人民币 并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8] 投资者相关事项 - 在2019年4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 并在2025年2月2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有权向公司主张索赔 [9] - 公司股票退市后 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9] - 律师指出 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和可主张的赔偿范围 但可能增加未来赔偿执行的难度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