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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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12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8 17:29
公司治理与会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电子新材料占比74.79%,稀土金属冶炼占比23.86%,医疗器械材料占比0.87%,其他业务占比0.47%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67亿元 [1] 公司股价信息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9.7元 [1]
有研新材(600206) - 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18 17:16
会议概况 - 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9:15 - 15:00,现场会议9:00召开[5]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303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90498119股,占比34.3153%[7] - 应到董事7人、监事2人,实际均出席[7] 议案表决 - 修订《公司章程》同意票284689619,占比98.0005%[12] - 撤销监事会和监事同意票289375519,占比99.6135%[12] - 有研新材向三级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意票289192918,占比99.5507%[12] 会议相关 - 12月3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12月12日发布会议资料[4] -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艾磊主持会议[4][6] - 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表决,计票监票分工明确[8]
水银体温计在线销售涨十倍,这些上市公司股价集体上涨
第一财经· 2025-12-15 15:00
行业政策与市场动态 - 根据国家规定,水银体温计将于明年1月1日起停产,引发近期市场抢购潮 [1] - 抢购导致水银体温计价格显著上涨,线上价格普遍涨至15-20元/支,个别超20元,较此前2-10元的价格区间涨幅显著 [1] - 部分电商平台的水银温度计产品显示“周销量上涨超过10倍” [1] - 水银体温计停产主要因其含有的汞(水银)具有强毒性和不可降解性,一旦破碎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2][4] - 国内此前每年生产约1.2亿支含汞体温计,仅因破损而需处理的汞就达10吨以上 [4] 替代技术与产品 - 无汞玻璃体温计是水银体温计的主要替代方案之一,其外观和读数方式与传统产品类似,但使用更安全的液态合金或有机液体作为填充物 [4] - 最常见的替代材料是镓铟锡合金,其在室温下为液态,热胀冷缩特性与汞类似,性能稳定且测量精准 [1][4][5] - 无汞体温计的生产成本高于水银体温计,一支不到10元的水银温度计,若换成无汞体温计,价格可能高达20元至30元 [1][6] - 无汞体温计正面临电子体温计的激烈竞争,但医生指出其测温精度与水银温度计相当,且安全系数更高 [7] 产业链与相关公司 - 无汞体温计的主要生产厂家包括上海华辰医用仪表公司、鱼跃医疗、九安医疗等,其中上海华辰是中国最大的无汞玻璃体温计生产商 [6] - 无汞材料的上游供应商为镓、铟、锡金属冶炼厂商,相关政策带动相关上游公司股价迎来一波显著上涨 [6] - 全球最大的原生镓生产商是中国铝业 [6] - 中国重要的铟生产商是株冶集团 [6] - 全球锡业龙头是锡业股份,国内主要的白银和锡金属生产商还包括兴业银锡 [6] - 拥有研发生产特种合金材料技术能力、可能涉及医用级高纯度镓铟锡合金生产的科技公司包括安泰科技、有研新材等 [6] - 近期市场表现方面,九安医疗股价在12月15日开盘后上涨超过5%,安泰科技近五个交易日涨幅近18%,株冶集团近五日涨幅近6% [1]
有研新材: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47695户
证券日报网· 2025-12-11 21:41
公司股东结构 - 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47,695户 [1]
有研新材(600206)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12-11 16:15
股东大会信息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12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0日[3]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4]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有研新材大会议室[4] 会议审议议案 - 会议审议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撤销公司监事会和监事、有研新材向三级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条款包括总则中维护权益增加职工、明确董事长辞任与法定代表人关系等[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发起人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出资,公司成立时认购股份8000万股[9]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10]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1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1]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违反章程,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12]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2]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问题,特定股东可按规定请求诉讼或自行起诉[12] - 公司股东需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13] - 除法定情形外,公司股东不得抽回股本[13] -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利益[12][13] - 公司股东需对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1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1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13]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15] - 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七人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书面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提出提案[16] - 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需书面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保存期限为十五年[1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参与相关事务[19]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9]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19]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0]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 - 9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 - 2人[20]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21] -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一般担任党委副书记[20][2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2]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2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5]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27]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33] - 公司设总法律顾问一名,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36] 财务资助 - 有研新材拟向翠铂林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48] - 财务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49] - 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年化2.11%收取[49] - 财务资助资金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短期流动资金,无担保措施[49] - 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50] 监事会撤销 - 有研新材计划撤销公司监事会和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45] - 撤销完成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相关条款不再适用[45] - 刘慧舟、董孟阳、周斯雅不再担任公司相关监事职务[45] 子公司情况 - 翠铂林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51] - 有研亿金持有翠铂林100%股权[53] - 2025年9月30日翠铂林资产总额103496.40万元,资产负债率79.00%;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390.32万元,资产负债率25.79%[54] - 2025年1 - 9月翠铂林营业收入298120.95万元,净利润2894.6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21762.74万元,净利润5530.88万元[54] - 2024年度有研新材向翠铂林提供财务资助25000万元且均已偿还[56][61]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有研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9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3%[60]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12-03 02:32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上午9点在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召开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至15:00 [1] -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三项议案,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 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拟向三级子公司有研翠铂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其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 [15][16] - 本次财务资助将按年化2.11%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未设定担保措施 [16][17] - 本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将达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3% [24] - 被资助子公司翠铂林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100%持股,公司2024年度曾向其提供25,000万元财务资助且已全部偿还 [18][20] 董事会决议事项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审议通过了七项议案 [27]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和监事的议案》及《关于有研新材向三级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这三项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8][29][31][32][38][39] - 董事会同意撤销公司监事会及监事职位,改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原监事会主席及监事均不再担任相应职务 [31] - 董事会同意选举艾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并调整了提名委员会成员 [33][35] - 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30][33][34][37][40][42][44]
有研新材(600206)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2-02 17:00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总则新增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内容[2] - 规定董事长辞任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辞任后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规定[3] - 明确股东、公司责任承担表述变化[3] - 章程约束对象调整为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调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3] 股东相关规定 - 公司发起人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认购股份8000万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证券的收益归公司所有[4]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规定[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5]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股东有权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维权[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6]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问题,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维权[7] - 公司股东需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7] -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否则担责[7] - 公司股东需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7人的三分之二时,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书面请求时,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召开地点为公司所在地或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地点[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出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修订前百分之三降至修订后百分之一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0][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决议等文件保存期限为十五年[1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13] - 股东会记录需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12]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五至九人,设党委书记一人、党委副书记一至两人[14]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5]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1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8]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18] - 董事会决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19] - 董事会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19]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19] - 董事会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等方案[19] -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多项事项[19]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决定分公司、子公司设立或撤销[19] - 董事会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草案及修改方案[1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9][3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0]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3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2]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2]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不享有优先认购权[32]
有研新材(600206)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三级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5-12-02 17:00
财务资助 - 公司拟向翠铂林提供不超70000万元财务资助[3] - 财务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5] - 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年化2.11%[5] 翠铂林数据 - 翠铂林注册资本1000万元[7]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03496.40万元,负债81760.36万元,净资产21736.04万元,资产负债率79.00%[13] - 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390.32万元,负债6548.90万元,净资产18841.42万元,资产负债率25.79%[13] - 2025年1 - 9月营业收入298120.95万元,净利润2894.61万元[13] - 2024年度营业收入421762.74万元,净利润5530.88万元[13] 有研新材情况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有研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9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3%[18] - 有研新材2024年度向翠铂林提供25000万元财务资助已偿还[12]
有研新材(600206)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02 17:0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18日9点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0日[15]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有研新材大会议室召开[3] - 登记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有研新材会议室[17]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议案情况 - 审议议案1、2、3经2025年12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9] - 议案1、2、3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9] 其他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8:00 - 8:30[17] - 会议联系人证券事务办公室,电话010 - 62023601,传真010 - 62362059,邮箱yanhuan@griam.cn[20]
有研新材(600206)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2 17:00
会议信息 - 有研新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1]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12月18日召开[9] 议案审议 - 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获通过,部分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3][7] - 调整提名委员会成员,选举艾磊为召集人[4][6] - 向翠铂林提供不超70000万元财务资助[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