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西能源(600310)
icon
搜索文档
广西能源“含绿量”持续提升
科技日报· 2025-11-08 20:39
广西清洁能源装机与发电规模 - 广西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突破8000万千瓦大关,同比增长32.12%,在电源类型中占比达72.15% [1] - 广西清洁能源发电量达127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8%,占总发电量比重为66.3% [1] - 广西新能源装机容量从2021年首次突破1300万千瓦跃升至2025年9月的5572万千瓦,实现从千万千瓦级到五千万千瓦级的跨越 [1] 新能源发展成就与项目创新 - 2025年广西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累计达1750万千瓦创历史新高,新能源年发电量达512.9亿千瓦时,占全区总发电量比重提升至26.6% [2] - 新能源单日发电量最大值创下3.02亿千瓦时的历史纪录 [2] - 防城港渔光互补项目采用柔性支架桩和新型光伏组件,具备双面发电功能并减少单位容量桩基使用量40%,提升养殖面积与发电量 [2] 电网服务优化与产业带动效应 - 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优化并网服务,推行数字化模式,某项目并网办理时间较常规流程缩短70% [2][3] - 广西风能原动设备制造2025年1-9月用电量累计增长1247.33万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105% [3] - 广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2025年9月用电量同比增长超300%,显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势头强劲 [3]
广西能源:11月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7 18:52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电力销售业占比57.88%,电力生产占比48.01%,其他占比1.15%,电力设计咨询业占比0.66%,其他业务占比0.53%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60亿元 [1] 行业参考信息 - 国内艺术品保险市场规模约为48亿元 [1]
广西能源(600310) -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8: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7]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7]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7] -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其他事项[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与股东、董事会互动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向法院诉讼[16]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4] 其他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公司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8]
广西能源(600310) -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
2025-11-07 18: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规范行为[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披露条件与流程 - 暂缓、豁免披露需满足特定条件[7] - 涉密信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7] - 事项需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8] 后续要求 - 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已办信息[11] - 违规未披露对责任人惩戒[1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5]
广西能源(600310) -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07 18:46
制度适用与责任人 - 制度适用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9]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0] - 证券部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10]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制度实施情况[10]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2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并披露[22]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均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24]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2]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27]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27]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7] - 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27] 披露事项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7]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并披露[28] - 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3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需披露[31]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32] 程序规定 - 公司临时报告披露有内部审批程序[37]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程序[38] 其他规定 - 涉及公司重大决策和经济数据的宣传性信息文稿应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由董事长最终签发[40][41] - 董事长等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其他人员需董事会书面授权[41] - 公司有关部门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41]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3]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公布地址、邮编[45] - 公布股东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箱[45] - 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47]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原制度废止[49]
广西能源(600310) -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07 18:46
人员补选 - 董事辞任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公司应在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5]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应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6] 离职手续与义务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密等忠实义务至少在离职2年内有效[10]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 [12]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违规追责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违规董事会应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广西能源(600310) -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规则
2025-11-07 18:46
总裁职责与报告 - 总裁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 - 总裁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行权情况[17] - 董事会要求时,总裁5日内报告工作[13] 总裁职权与会议 - 总裁行使拟订方案、制度,聘任人员等职权[5] - “三重一大”事项需总裁办公会审议[7] 公司会议安排 - 每月开经营班子碰头会或月度例会,必要时随时召开[10] - 总裁特定情形5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0] 会议准备 - 办公室会前2天与总裁确认事项及时间[13] - 相关单位会前1个工作日提交汇报材料[13] 规则执行 - 本规则印发执行,原细则终止[21]
广西能源(600310) -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07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月9日获批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5,710,722元[15] - 贺州地区电业公司以170,363,464.44元经营性资产出资折为11075万股[26]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4500万股,每股金额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465,710,722股[28]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注销或转让时间不同[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等限制[36]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45] - 股东对违法或违规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46] - 特定交易需股东会审议的多项标准[6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8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8][99]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1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16][126]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需办妥移交手续,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1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二日[133][135] - 独立董事不得为特定人员,需具备相关条件和经验[144][148] 公司运营与财务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62][16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4]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增有留存要求[174][17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等多项利润分配规定[179] 审计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54]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向董事会负责[19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定[195][196]
广西能源(600310) -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07 18:45
章程修订 - 2025年11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2] - 修订后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修订后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2] - 修订后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总裁、总法律顾问[3] - 修订后股东可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 修订后股份发行相关表述改为同类别股份[4] - 修订后公司发行的股票表述为面额股[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以170363464.44元(折为11075万股)出资,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65710722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监提起诉讼[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侵犯公司全资子公司权益者提起诉讼[14]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9]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审议[19]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9]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0]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公司向他人提供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0]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提案股东持股比例从3%降至1%,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3][34] - 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3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9]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43]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应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3] 公司财务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9]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均需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52][53][5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54]
广西能源(600310) -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07 18: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25日15点召开[3] - 地点为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中心18楼会议室[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5] -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具体投票时间[5] 议案信息 - 审议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5项议案[7] - 议案内容于11月8日公告[7]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14] - 登记时间为11月18日 - 25日,地点在金融中心18楼[20] 联系信息 - 联系电话和传真均为(0774)5285255,邮编5428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