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6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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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 上海家化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31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临 2025-033 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普华永道已连续多年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综合 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经履行公开选 聘程序后,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 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且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
上海家化: 上海家化关于2025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31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临2025-034 | | | | | 上年实 | 占同类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联交易 | | 本次预计 | | 类业 关联人 | | | 实际发 | | 关联人 | | | | | 际发生 | 务比例 | | | 类别 | | 金额 | 务比 | 累计已 | | | 生金额 | | | | | | 金额 | | (%) | | | | | 例(%) | | 发生的 | | 差异较 | | | | | | 交易金 | | | 大的原 | | | | | | 额 | | | 因 | | | 中国平安人 | | | | | | | | | 向关联人 | 寿股份有限 | | 16,000 | 5,774 | | 11,842 | 2.78% | | 销售商品 | 公司 | | | | | | | | 及提供劳 | | | | | | | | | 务 | 深圳万里通 | 4,000 | | 538 | | 2,992 | 0.70% | | 网络信息技 | | | ...
上海家化: 上海家化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31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化"或"公司")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家化联 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特制定《上海家 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以下简称"本管 理办法""《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章 本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 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 ...
上海家化: 上海家化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20
股东会基本信息 - 股东会类型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 由董事会召集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2] - 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6月25日13点30分在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527号八楼会议室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15:00 [2] 审议议案 - 主要审议议案包括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日常关联交易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管理办法修订等 [1][6] - 会议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 关联股东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惠盛实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 投票规则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网络投票 首次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3]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同类股票总和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3] - 同一表决权通过不同方式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参会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 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有权出席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证明 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 融资融券投资者需额外提供证券公司授权委托书 [4] - 股东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现场方式登记 [4] 其他事项 - 会议不发礼品 与会股东需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4] - 联系方式: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399号双狮汇大厦A座11F 电话021-35907666 邮箱ir@jahwa.com.cn [4]
上海家化: 上海家化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11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证券代码:600315 编号:临 2025-032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召开, 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林小海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成立,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林小海先生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选举林小海先生、成建新先生、曹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委员,其中为林小海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刘晓彬先生、夏海通先生、刘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 中刘晓彬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李明辉先生、夏海通先生、邓明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 ...
上海家化: 上海家化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11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达健、张安达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 527 号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2.330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记名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林小海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肖立荣、冯国华 ...
上海家化: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家化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致: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5 年 6 月 4 日 13:30 在上海市 虹口区保定路 527 号八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 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06-04 19:02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化"或"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家化联 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特制定《上海家 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本管 理办法""《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章 本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 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6-04 19:01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临 2025-033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普华永道已连续多年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综合 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经履行公开选 聘程序后,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 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且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意见
2025-06-04 19:01
特此意见。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 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 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 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 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意见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