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600315)

搜索文档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19 19:31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关传播部 和战略管理部负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要求,提 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及相关事务进行前瞻性研究、评估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19 19:31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的应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2025-05-19 17: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第三条 利益冲突的定义及常见的情形 (一)利益冲突,指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含分支机构) 职务所代表的公司利益与其自身的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情形。 (二)利益冲突包括以下情形: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2013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通过,2017 年 3 月 20 日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修订, 2025 年 5 月 19 日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条 目的及宗旨 为切实防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业 务的规范发展,防止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特制定《上海家化联 合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为"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代理、租赁资产或设备、提供资金(含实物形式)、共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签署 许可协议、赠与或达成任何非货币交易,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人 成为公司的客户、代理商、经销商、供应商或达成其他任何交易关系。 3、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5-19 17: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通过、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 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谨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19 17: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19 17: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5-19 17: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 首席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总经理对董事会及首席执行官负责,协助首席执行官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章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首席执行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首席执行官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各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5-19 17:4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4]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信息管理要求 - 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8]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8]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并报送交易所[10] 违规处理及自查 - 知情人违规依法担责,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2] - 公司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并追责报送[13] 制度实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6]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19 17:45
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且是会计专业人士[2]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8]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8] - 会前三天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8] 职责内容 - 每年至少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5] - 指导内部审计,内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5] - 对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并报告董事会[7] - 协调各方与外部审计沟通[7] 信息披露 - 披露人员构成、背景、经历及变动情况[11] - 年报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1]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11] - 审议意见未采纳披露事项及理由[11] - 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专项意见[11] 细则说明 - “以上”“至少”含本数,“过半数”不含[12]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2]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2]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施行,董事会负责解释[12]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差错追究制度
2025-05-19 17:45
制度概况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 责任追究 - 实行责任追究应遵循三项原则[1] - 六种情形下应追究责任人责任[1] 处理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资料并提方案上报[1] - 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2] 处理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2] 其他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相悖按法规处理[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