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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通用: 国机通用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9:07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因吸收合并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业务拓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1] - 新增经营范围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等一般项目,以及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等许可项目 [6] - 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1]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及2025年3月28日修改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修订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条款、股份收购条款、股东权利义务条款等多项内容 [3][4][5] - 新增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专门章节,规范其行为 [27][28][2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股东会职权有所调整,包括增加对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的授权 [30] - 对外担保审批标准发生变化,新增总资产30%的担保限额要求 [31] - 董事选举程序修改,提名门槛从3%股份降至1% [42][43]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收购情形从4种扩大至6种,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 [10][11] - 股份回购后的持有期限从最长1年延长至3年 [13][14] - 股份转让限制条款有所调整,删除监事转让股份的限制 [15][16]
国机通用: 国机通用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9:07
公司董事变更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张益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填补陈晓红女士辞职后的空缺 [2] - 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张益奎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 新任董事候选人背景 - 张益奎先生1971年出生,拥有省(区、市)委党校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共党员 [4] - 具备30余年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曾任职于西南化机、二重集团、国机重装等企业,历任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等职 [4] - 现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通用机械关键核心基础件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 - 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及监管处罚记录 [5] 提名程序 - 提名由控股股东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 [2] - 董事会确认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
国机通用: 国机通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9:0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10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修订 - 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未明确 [1]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 修订后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内容详见交易所网站 [2] 舆情管理制度 - 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内容详见交易所网站 [2] 补选非独立董事 - 董事会全票通过补选张益奎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符合任职资格 [2][3] -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具体信息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3] 备查文件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作为公告依据 [3]
国机通用: 国机通用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29 19:02
股东大会召开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6月20日14点30分在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合肥通用院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1][4]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9:25 9:30-11:30 13:00-15:00[1]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议案包括《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非累积投票议案[3] - 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3] - 关联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3] 股东参与方式 - 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3日 登记在册股东可现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5] - 融资融券等特殊账户投票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执行[1]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各账户同类股份总和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 会议登记及其他 - 法人股东需提供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材料 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6] - 会议联系方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88号 联系人杜世武、童超 电话0551-63817860[6]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对每项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作指示的由受托人自主表决[8]
国机通用(600444) - 《国机通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9 18: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5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1人1票[12]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3] 职责与工作条件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7] - 负责内外审计协调[7] - 公司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配专人或机构[2] 信息披露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 披露人员构成等情况[17] - 年报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7] - 履职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披露[17] - 意见未采纳披露事项及理由[17]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17]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0]
国机通用(600444) - 《国机通用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9 18: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5][11]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12]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15]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6]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表决[17][22] - 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24] 委员会设置 - 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1]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1]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高管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32] 职责分工 -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准备工作并提交提案[36] - 经理拟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后实施[36] - 提名委员会提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提名,报董事会审批[36] 其他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7] - 董事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5年内有效[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9] - 董事长闭会期间可签署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及资产抵押合同[38]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改,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40]
国机通用(600444) - 《国机通用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18:02
舆情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 舆情管理组织架构 - 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办公室设在证券部[3] 舆情信息处理 - 证券部收集分析资本市场舆情,党群监控自媒体信息[4] - 知悉舆情汇总至党群和证券部,重大报领导小组[7] 舆情分类及处置 - 重大舆情需迅速组织会议启动应急处置[8]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3]
国机通用(600444) - 《国机通用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18:02
董事离职制度 - 适用于全体董事离职情形[2] - 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辞职报告送达时不生效[4] 董事补选与解任 - 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4]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无正当理由需赔偿[4] 董事义务与责任 - 离职未履行承诺应继续履行[4] - 辞任或届满后五年忠实义务有效[6] - 任职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6] - 离职后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有效[6] 制度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
国机通用(600444) - 《国机通用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9 18: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6,421,932元,总股本146,421,932股[11][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1]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出现特定6种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4][58][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0] 财务审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64]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91] 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3]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5]
国机通用(600444) - 《国机通用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9 18: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晚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或者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0]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1] 弃权认定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2] 特别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中作特别提示[23]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人员应签名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3] 资料保存 - 出席股东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事项决议类型 - 特定事项(如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需特别决议通过,普通事项(如董事会工作报告等)需普通决议通过[24] 方案实施期限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26]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6] 授权执行 -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29] 规则制订与修改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订,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32]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