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60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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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报点评:安全业务盈利改善,发力智能驾驶
国信证券· 2024-04-01 00:0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75%,实现营业收入557亿元[1] - 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预测分别为13.66/16.61/20.01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6.1%/21.6%/20.5%[2] - 公司2026年每股收益预计为1.42美元[22] 主营业务 - 公司汽车安全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5亿元,同比增长12%[1] - 公司订单结构优化,2023年新获订单超730亿元,其中安全业务新获约434亿元,汽车电子业务新获约303亿元[1] -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加速开拓,与华为合作推进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项目[2] 成本管理 - 公司通过优化供应链、降低成本、强化产能协同等方式提高盈利能力[9] - 公司销售、管理、研发、财务费用率均有所下降,全年销售费用率下降主要系加强费用管控[11] 市场扩张 - 公司全球车市表现一致,中国汽车销量增长12%,公司安全业务盈利能力提升[7] - 公司合肥产业基地项目完工投产,新增乘用车方向盘系统和安全气囊产能[9] - 公司将中国区升级为亚太区,扩大中国区份额,并在上海设立全球研发中心[12] 股票评级 - 公司维持买入评级,预测2024-2026年PE分别为17/14/12倍,继续看好公司发展前景[2] - 公司盈利持续改善,汽车电子业务稳步开展,预测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66/16.61/20.01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6.1%/21.6%/20.5%[19]
2023年年报点评:利润兑现驶入快车道,业绩符合预期!
东吴证券· 2024-03-31 00:0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四季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2.6%[1] - 公司2023年毛利率为15.09%,同比增长3.16%[2] - 公司新获全生命周期订单合计约737亿元[3] - 公司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为604亿元,同比增长8%[3] - 公司维持2026年营业收入预测为758亿元,同比增长12%[3] 用户数据 - 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全球四大业务区域均实现盈利[2] - 公司订单结构不断优化,新能源汽车相关订单金额占比超60%[3] - 公司2026年预计营业总收入为757.59亿元[4] - 预计2026年净利润为42.07亿元[4] 未来展望 - 公司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为604亿元,同比增长8%[3] - 公司维持2026年营业收入预测为758亿元,同比增长12%[3] - 公司预计2026年净利润为42.07亿元,同比增长239.3%[4]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汽车安全业务和汽车电子业务实现稳健增长[1] - 公司新获全生命周期订单合计约737亿元[3] - 公司订单结构不断优化,新能源汽车相关订单金额占比超60%[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全球四大业务区域均实现盈利[2] - 公司2026年预计营业总收入为757.59亿元[4] - 公司预计2026年净利润为42.07亿元[4]
2023年年报点评:盈利能力显著改善,国际化赋能自主车企出海
国海证券· 2024-03-30 00:0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57.28亿元,同比增长11.9%[1]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3亿元,同比增长174.8%[1] - 公司2023年销售毛利率为18.38%,同比增长6.55%[2] - 公司2023年销售净利率为2.57%,同比增长0.85%[2] 未来展望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09.08亿、657.75亿、701.26亿元[8]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89亿、18.95亿、22.91亿元[8]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每股收益分别为1.06元、1.35元、1.63元[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2023年新获订单约737亿元,其中汽车安全业务新获约434亿元[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汽车市场销量增速不及预期、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等[9] 投资评级 - 证券代码为600699,股价为17.28,投资评级为买入[11] - 预测2026年每股收益为1.63,较2023年增长109.74%[11] - 预测2026年每股净资产为13.69,较2023年增长42.36%[11]
2023年报点评:盈利能力大幅提升,业绩如期兑现
华安证券· 2024-03-29 00:0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约557.28亿元,同比增长约11.92%[1] - 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约10.83亿元,同比增长约174.79%[1] - 公司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约10.03亿元,同比增长约219.21%[1] - 公司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44.18亿元,同比增长约2.62%[2] - 公司2023年毛利率约15.2%,同比增长3.16pct,23Q4毛利率为18.38%,同比增长6.55pct[4] 业务表现 - 公司汽车安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385亿元,同比增长约12%[9] -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167.89亿元,同比增长11.18%[9] -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毛利率为20.65%,同比增长约2.11pct[10] 未来展望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营收分别为612.21/681.79/762.0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61/18.37/20.22亿元[13] - 公司维持“增持”评级,看好全球化布局展现规模正效应,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持续增强[13] 财务预测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预计为55728百万元,2026年预计达到76209百万元[16] - 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预计从1083百万元增长至2022百万元,净利润同比增长率逐年递减[16] - 公司毛利率预计从15.1%增长至18.3%,ROE预计从8.0%增长至10.3%[16] 公司评级 - 公司资产总计从2023年的56887百万元增长至2026年的64943百万元,负债合计逐年减少[17] - 本报告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定义了行业和公司评级体系[22] - 行业评级体系中,增持表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中性为-5%至5%,减持为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22] - 公司评级体系中,买入表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增持为5%-15%,中性为-5%至5%,减持为5%-15%,卖出为15%以上,无评级表示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22]
2023年年报点评:盈利能力持续改善,深耕电动智能化关键领域
西南证券· 2024-03-29 00:0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57.28亿元,同比增长11.92%[1] - 公司2023年汽车安全业务收入385.28亿元,同比增长12.0%[1] - 公司2023年整体毛利率和净利率均有所提升[1] - 公司新获全生命周期订单合计约737亿元[1]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测分别为557.28亿元和10.83亿元[5] 未来展望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18/19.46/23.61亿元,对应PE分别为16/12/10倍,目标价25.92元,维持“买入”评级[4]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分业务收入分别为385.28/360.12/417.08/476.89亿元,增速分别为12.0%/-6.5%/15.8%/14.3%[6]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18/19.46/23.61亿元,增速分别为40.18%/28.18%/21.29%[6]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在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网联等领域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相关订单占比超过60%的情况下,持续进行市场扩张和并购[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的营业利润增长率在2023年至2026年间呈现稳定增长趋势[9] -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2023年至2026年间逐年下降[9]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
2024-03-28 07:0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86 (10) 8518 5111 Fax Internet kpmg.com/cn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0295 号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贵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3-28 00:02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于2024年 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
均胜电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28 00: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均 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 规定,对均胜电子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共计 9 名董事,其中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 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预测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独立董事制度
2024-03-28 00:0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8 00:0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提高财务信息和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 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视重要性 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