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6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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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024-09-13 18:32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60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度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 2023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 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 控股")出具的《厦门国贸 ...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08-29 17:43
财务信息 - 集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1]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1,728.32万元,净利润6,567.17万元[1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018,393.64万元,所有者权益317,669.38万元[11] 股权结构 -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集团财务公司78%股权,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2%股权[2] 运营数据 - 集团财务公司共设立9个部门[4] 指标比例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资本充足率为20.53%[1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流动性比例为87.14%[1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和实收资本之和的比例为37.67%[1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集团外负债总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1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票据承兑余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94%[13] 公司业务情况 - 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约定2023年8月15日起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30亿元、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日最高余额不超60亿元[1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余额29.52亿元,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73.62亿元[1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贷款余额5.00亿元,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267.16亿元[14] - 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比例为28.62%、贷款比例为1.84%[1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承兑汇票金额0.89亿元,在其他银行承兑汇票余额210.00亿元[14] - 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比例为0.42%[1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保函金额0.65亿元,在其他银行开立保函余额16.87亿元[14] - 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保函业务比例为3.71%[14] 风险相关 - 公司制定了在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15] - 集团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17]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2024-08-29 17:43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经营、财务状况 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的规定, 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56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 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二)发行方式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债券期限不超过 1 ...
厦门国贸(600755)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9 17:41
财务业绩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234.56亿元,同比增长10.2%[17] - 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56.78亿元,同比增长8.5%[17] - 2024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2,345.6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6%[17]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9亿元,同比增长12.3%[17] - 2024年上半年研发投入为5.6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0.46%[17] - 2024年上半年新增用户数达到120万,同比增长15%[17] - 营业收入为195,209,961,459.79元,同比下降28.2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8,581,707.71元,同比下降46.89%[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303,199.07元,同比下降114.96%[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89,681,397.25元[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092,455,973.61元,同比增长4.46%[18] - 总资产为130,091,829,219.59元,同比增长15.00%[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6元,同比下降57.38%[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同比下降633.33%[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4%,同比减少3.61个百分点[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6%,同比减少2.12个百分点[19] 业务发展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金融服务、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11][12]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供应链管理企业,获评"5A级供应链服务企业"[25] - 公司依托全球化的资源渠道网络与品牌声誉、定制化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专业化的风控能力、5A数字赋能建设等核心竞争力[25] - 公司从全产业链运营的视角提供定制化、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解决方案[25] - 公司集成供应链产业综合服务经验,以"运营提效、协同共创、模式升级、生态构建、组织转型"为数字化发展蓝图[25] - 公司自主构建智慧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国贸云链",提供适用于各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的行业解决方案[25] - 公司布局"1+3"医疗健康业务板块,聚焦医疗器械供应链和上游产品的生产研发[27] - 公司作为厦门市政府唯一授权的健康医疗大数据运营单位,构建面向政府、医院、居民和企业的医疗大数据技术平台和应用生态[27] - 公司持续推进国际化进程,与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万余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30] - 公司品牌价值超480亿元,拥有享誉全球的品牌声誉[30] - 公司深耕供应链领域40余年,具备专业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31] - 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权责明确、科学有效的"三道防线"风控模式[33] - 公司通过自有船舶、仓库、车队等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定制化物流服务[34][35] - 公司利用"国贸云链"等数智化手段提升仓储管理效率,助力产业链供应链低碳转型[36][37] - 公司建设财务共享中心、智慧司库体系等提高运营效率[37] - 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45.95亿元,其中海外业务营业收入342.05亿元[39] - 完成进出口总额67.49亿美元,"一带一路"沿线贸易规模483.67亿元,与RCEP国家的贸易规模414.08亿元[39] - 主要经营品类的业务规模有所下降,但通过优化业务结构聚焦高质量业务,主要品类的期现毛利率同比改善明显[39,40] - 新能源板块加强产业链布局,合作客户超过200家,其中产业客户占比超过90%[40] - 健康科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59亿元,同比增长91.39%[42] - 派尔特医疗实现营业收入3.11亿元,同比增长33.74%,其中境外收入占比超45%[42] 财务管理 - 公司衍生金融资产增加99.61%,主要因报告期公司的期货合约和外汇合约的浮动盈利增加所致[1] -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增加40.13%,主要因报告期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销售业务增加所致[1] - 公司长期应收款增加31.19%,主要因报告期公司的船舶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增加,应收融资租赁款相应增加所致[1] - 公司使用权资产增加197.19%,主要因报告期公司新增租赁船舶运输设备和生产设备所致[1] -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增加178.24%,主要因报告期公司发生的租入船舶资产接船费用、船舶大修理费用及房屋装修费增加所致[1] - 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70.35%,主要因报告期公司新发行短期融资券[1] - 公司租赁负债增加217.67%,主要因报告期公司新增租赁船舶运输设备和生产设备,租赁付款额相应增加所致[1] -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4.54%[3] -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合计为12.92亿元[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160.49万元[63] - 公司持有的私募基金投资总额为21,315.49万元[63,64,65] - 公司开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8-29 17:41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3]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上交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13] 需披露情形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或总资产30%时需披露[17]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总裁或者财务总监发生变动时需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需披露[17]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当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1] 披露及时性 - 信息披露及时性要求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14]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按规定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20] - 公司进行除特定交易外的其他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披露规定[21] 财务资助交易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22] 日常交易合同披露 - 日常交易相关合同达到一定标准应及时披露,如涉及特定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23] 投标相关披露 - 公司参加投标,合同金额达标准,进入公示期未取得中标通知书应发提示性公告[24]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25]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2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影响交易价格,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5] 收购等行为披露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报告、公告义务[26] 异常交易与媒体消息处理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公司应了解情况并问询[26] 豁免或暂缓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为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29]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33] - 证券事务部拟订并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33]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定联络人报告信息[35] 监督与督促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督促改正缺陷[36] 股东配合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事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8] - 相关信息披露前已传播或证券异常交易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书面报告并配合公告[38]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主体应及时向公司提供信息并配合信息披露义务[39][42] 财务报告责任 -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40] 信息告知 - 信息披露义务人遇特定事项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42] 报告程序 - 定期报告需经编制、审阅、审议、审核、披露等程序[43] - 重大事件报告需经报告、草拟、审核、披露等程序[44] 信息发布渠道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47] 投资者沟通 -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48] 传闻澄清 - 公司应针对市场传闻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澄清[49]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并建立内部控制体系[50] 信息保密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悉人对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3] 资料保存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存档管理[55]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由董事会秘书妥善保管[55] - 以公司等名义对监管部门的正式行文保存期不少于十年,由董事会秘书妥善保管[56] - 证券事务部保管公司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3年6月27日审议通过)等废止[58]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9 17:41
会议情况 - 董事会会议应到、实到董事均为9人[3]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4][5][6][7][8][9][10][11][12][13][14] - 《关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8] 债券发行 - 申请2024 - 2026年度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资质,待股东大会审议[9] - 认为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待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150亿元(含)[11] - 债券期限不超10年(含,可续期不受限)[11] - 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12] - 若发可续期债券,M不超5(含)[13] - 可续期债券首个重定价周期票面利率协商确定,后续重置[14] - 发行无担保债券,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15] - 募集资金拟偿债、补流,用途及金额比例待授权确定[15] -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发行后申请上交所等上市[15] - 债券存续期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将采取偿债保障措施[15] - 发行事宜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二十四个月[16]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发行相关事宜[17][19] - 授权事项含制定调整发行事宜、聘请中介等[18] 其他 - 公告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20] - 报备文件含董事会等相关文件[21][22]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8-29 17:4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及履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 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 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负责协助 董事会秘书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 ...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5 20:13
公司事项 - 2024年6月24日收到上交所《落实函》[1] - 会同中介机构研究落实并回复《落实函》问题[2] - 回复内容于2024年8月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2][4]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2] - 事项审核及注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2]
厦门国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2024-08-05 20:13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报告期已变更为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除上述报告期变更外,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 缩略语,除特别说明者外,与其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 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的 含义相同。 | 类别 | 字体 | | --- | --- | |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 | 宋体(不加粗) | | 查意见 | | | 对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中涉及修改的 | 楷体(加粗) | | 部分、对招股意向书的补充披露及修改 | | 7-1-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二四年八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61 号《关于 厦 ...
厦门国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专项说明
2024-08-05 20:13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47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61 号《关于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 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我们"或者"本所")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国贸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的申报 会计师,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财务会计问题进 行了专项核查。现就《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财务会 计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本回复补充说明如下: 本专项说明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中含义相同。本专项说明中 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