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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60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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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600764.SH):前三季度净利润1.54亿元,同比增长3.43%
格隆汇APP· 2025-10-30 23:0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9.25亿元,同比增长2.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54亿元,同比增长3.4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17元 [1] 股东回报 - 公司拟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 [1]
中国海防: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43%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30 21:43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4,551,567.63元 [1]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178,243.10元 [1] - 净利润同比增长3.43% [1]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海防关于召开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0-30 19:29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于11月10日14:00 - 15:00举行[2][5] - 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2][5] - 召开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2][5] 投资者参与 - 可于11月7日16:00前邮件预提问题[2][6] - 11月10日14:00 - 15: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参与[6] 出席人员 - 董事长陈远锦等将出席说明会[5] 报告发布 - 公司已于10月31日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 互动交流 - 说明会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及财务指标交流[3][4]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海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30 19:29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改聘天职国际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审计机构为致同[2] - 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全票通过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9][3] 天职国际情况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等[4] - 2024年度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等[4]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收费2.30亿元[4] 审计费用 - 2025年审计费用156万元,较上期减少26万元[12]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海防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19:29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2] 责任追究原则 -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2] 责任情形 - 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4] - 四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5] - 四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5] 处理流程 - 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权利[5] 责任追究形式 - 内部人员失职违规可采取六种形式追究责任[6] - 外部单位或人员违规公司将依法报告并保留追责权利[7] 制度执行与管理 -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9]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海防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7:59
证券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 2025-04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及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远 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 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 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海防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海防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10-30 17:59
业绩总结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54,178,243.10元[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股东权益8,262,306,144.90元[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分配利润4,330,944,109.48元[3]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现金0.70元,共派49,744,057.02元[4][5] - 派现占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32.26%[5] - 预案待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7][9]
中国海防: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减少19.12%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30 17:55
三季度业绩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39亿元,同比下降24.49% [1]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60.43万元,同比下降19.12% [1] 前三季度累计业绩表现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19.25亿元,同比增长2.80% [1] - 前三季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亿元,同比增长3.43% [1]
中国海防(60076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7:4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539,451,317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17:43
重大信息报告指标 - 重大交易指标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5%以上需报告[11]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 重大诉讼、仲裁金额超1000万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上报[16]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且超100万需报告[16]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或净资产5%且超1000万需报告[16]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扭亏为盈需报告[18] 其他重大信息报告情形 -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大变化子公司须上报[18] - 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应报告方案内容[1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重大风险[15] 股东相关报告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书面告知公司[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增持,首次增持前3个交易日报告增持计划[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24] 报告流程与责任 - 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6] - 公司各部门重大信息发生时,当日填报《重大信息报送表》并报证券事务部[27] - 各部门及子公司发生重大紧急事项,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7]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内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9]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9] - 控股股东等5%以上股份股东指定联络人是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内部信息汇集分析等职责[30] - 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信息披露等工作[30] 保密与违规处理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33] - 出现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应立即通知公司并披露[33] - 公司及子公司公开宣传重大信息时间不得早于披露时间[35]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给予警告[37] - 因未执行制度致信息披露违规可对责任人处分并要求赔偿[3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