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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60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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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30 17:43
离职管理 -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依劳动合同规定[6] 后续义务 - 离职应继续履行公开承诺,未履行完需书面说明[8] - 董事竞业禁止义务持续两年,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0][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特定时间内每年减持不超25%[1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2025-10-30 17:43
第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 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 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切实履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 事务所的沟通工作,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 条件。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工作进度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负责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在约定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17:4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1– 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 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 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 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 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 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 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 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 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 利益的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17:4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 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实施;董事会应当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日常执行机构。公司各部 门、子公司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及时报送证券事务 部。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且尚未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 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一)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1.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1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 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17:43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 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证券事务部。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 解聘。董事会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17:43
财务制度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管理范围涉及多方面[6] - 财务管理工作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财务总监为负责人[9] 会计基础 - 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12] -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3][14] - 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确认,及时办理款项核算[14][16] - 财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记账结账生成报表[17] - 会计档案分永久和定期,定期一般为10年和30年[20] 预算管理 - 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含多方面预算[25] 资产管理 - 货币资金含现金等,银行承兑汇票视为货币资金[28] - 债权性资产由责任机构清收[31] - 存货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法,每年至少清查一次[34] - 固定资产折旧用平均年限法,每年至少清查一次[38] -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变价收入上缴财务[39] 投资管理 - 投资管理纳入预算,禁止高风险和非主业投资[43] 债务与担保管理 - 债务分银行和其他负债,按性质归口管理[46] - 发行债券和贷款按规定程序办理[47] - 担保事项归口管理,纳入预算统一管理[49] 收支与利润管理 - 财务收支集中统一或分级管理[51] - 成本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52] - 利润含多种净额和利得损失[55] - 年度亏损按不同方式弥补[58] - 税后净利润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 关联交易与报告披露 - 关联交易表决需二分之一以上通过[62] - 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按规定时间披露[64] 监督与制度实施 - 财务监督涵盖多方面,由财务和会计人员实施[69][70] -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7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75]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17:4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 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 该期限内的; (四)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17:43
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 - 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操纵财务指标[7] - 自主变更对定期报告净利润或所有者权益影响超50%或致盈亏性质变化,需专项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依据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能提供可靠信息用追溯调整法,影响数不可行用未来适用法[17] -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17]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需在董事会批准后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提交决议并披露[20] 会计差错更正 - 不重要前期差错采用未来适用法更正,重要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11] -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会计差错对报表有广泛性影响或致盈亏性质改变,需全面审计[14] - 未按要求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视为滥用会计政策,按前期差错更正处理[15] - 出现会计差错,应以临时报告披露更正后财务信息[21] 财报披露 - 公司对年度财报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应刊登“提示性公告”,并在两个月内完成披露[22] - 对已披露以前期间财务信息更正,按不同情况披露相应更正后财报[24] - 更正后财报中受影响数据应以黑色加粗字显示[23] - 对三年以前年度财务信息更正且对最近三年年度财报无影响,可免于按规定披露[24] 其他 - 定期报告指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日后尚未披露的最近一期定期报告[27] - 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比例指变更后与假定不变更时数据差额绝对值除以假定不变更时数据绝对值[27]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后实施[29]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17:43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 制定工作制度规范相关工作[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5] - 目的是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6] 沟通与信息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信息[8]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8] - 应披露信息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8]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和邮箱并保证畅通[9] - 丰富更新网站内容放置投资者关心信息[9] 人员要求与管理 - 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7] - 第一负责人为公司董事长[12] - 相关人员需具备多方面能力和素养[15] - 可对相关人员进行知识培训[15] 工作规范 - 严格审查传达信息[15]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8]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8]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17:43
治理机制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机制[1]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中履职并编述职报告[2] - 年报公布前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3] 公司支持 - 年度报告编制期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3] - 制订年报计划提交独立董事审阅[2] 会议与审计 - 安排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会[3] - 财务负责人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3] 董事会规则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