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6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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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5-29 20: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3,333.38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73,333.3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0] 股东信息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数82,000.00万股,持股比例63.08%[18]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数25,000.00万股,持股比例19.23%[18]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股数12,000.00万股,持股比例9.23%[20] - 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数8,000.00万股,持股比例6.15%[20] - 北京安鹏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数3,000.00万股,持股比例2.31%[20]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4名[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4]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4]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55]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5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5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1] -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6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7]
首创证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5-29 20:1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9]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13]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2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任独立董事[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3]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6] - 股东大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7] 独立董事任期与管理 - 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5]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8] - 辞职或被免职,本人和公司需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18] - 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9][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期限为永久[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9] - 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会议通知[32] - 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审议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0] - 决议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32] - 档案保存期限为永久[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有股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0]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40] 会议资料保存 -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永久[3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5]
首创证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5-29 20:15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0] 人员限制 - 单一股东推选董事超半数时,推选监事不得超三分之一[10]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17] - 特定情况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7] - 主席3日内决定是否召开临时会议并通知[21]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19] 会议要求 - 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2] - 监事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视为失职应撤换[22] 表决与决议 - 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24] 档案与报告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永久[27] - 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宣读过去一年工作报告[29] 决议公告 - 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32] 规则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4] - 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首创证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5-29 20:1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任期3年[10] - 内部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10]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0]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29] 交易审批授权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低于50%或绝对金额在规定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14] 议事规则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4年5月29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授权期限原则上不超3年,每年至少评估一次授权范围[16]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提名、审计和风险控制4个专门委员会[23] -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22]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超5年[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30]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31]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需在会议召开10日和5日前发出[33]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6]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3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41]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39] -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未做选择等视为弃权[4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2]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4]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6] - 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会议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应暂缓表决[46]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秘书应安排记录现场会议,视频等方式召开的会议参照执行,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永久[48][49][51] - 董事应在董事会决议签字并担责,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可免责[50]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53]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55]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决议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56] 报告编报 - 董事会秘书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拟就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每年编报1次[57]
首创证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9 20:12
会议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于2024年5月9日决定召开并召集,多渠道发布通知[4] - 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召开,由董事长主持[5] 股东投票 - 本次会议投票股东(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23.365493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834%[7] 议案表决 - 《关于选举张涛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23.364809亿股,占比99.9970%[9]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多为99.9979%,反对股数多为4.72万股,占比0.0021%[10][11][12][13][14][19][20][21][22][24][27] - 《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相关交易同意7.848121亿股,占比99.9939%[14] - 《关于修订<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部分同意占比99.8880%,反对占比0.1120%[23][26]
首创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5-29 20:12
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 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为重大关联交易[16]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实施[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比小于0.5%,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实施[1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0]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为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0]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9]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8] - 公司可按类别合理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7]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3] - 公司监事会应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24]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公司达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现金出资并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股东大会审议[32]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国家秘密,按制度披露可能违法或危害国家安全,可按规定豁免披露[32]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商业秘密等,按制度披露可能引致不良后果,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33] -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交易,除另有规定外可免于披露和履行程序[33]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41] - 公司发现违规资金往来及占用,应在1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38] - 公司发现未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相关责任人应在1个月内上报情况[39]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 证券行业监管规定对关联交易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4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本制度并制定自身关联交易管理制度[41]
首创证券(601136)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27 18:51
分红规划 - 截至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累计向股东派送现金红利7.79亿元,占2022 - 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合计金额的62.02% [2] - 董事会制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计划通过一年多次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2] - 未来将通过持续现金分红、一年多次分红等举措回报股东 [2] 新“国九条”影响与应对 - 新“国九条”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重塑资本市场生态,推动证券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 [2][5] - 公司将学习贯彻新“国九条”精神,加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2] -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投行能力建设,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化业务联动 [3] - 加快大财富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资管主动管理能力,加强买方投顾能力 [3] - 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全流程风控管理体系,加强科技赋能 [3] 金融“五篇大文章”举措 - 科技金融方面,打造科技型投行,聚焦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强化业务协同,支持科技创新 [4] - 绿色金融方面,2023年通过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成立专项基金、投资新能源企业等支持绿色转型 [4] - 数字金融方面,加快“番茄财富APP”迭代升级,支持重点业务数字化,探索金融科技应用场景 [4] 投行业务情况 - 紧跟全面注册制改革步伐,加强行业研究与业务研判,挖掘优质企业 [5] - 加强业务内控体系建设,压实投行三道防线职责,提升项目承揽与执业质量 [5] 市场竞争力与ROE提升 - 以服务首都发展和国家战略为己任,形成以资产管理和固定收益业务为特色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6] - 2023年资管业务规模与排名稳中有进,固收业务应对市场变化实现较好收益 [6][7] - 把握市场机遇,以北交所业务为突破口,提升投行业务服务能力,推进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 [6][7] - 未来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扩大特色业务优势,加快传统业务转型升级 [6] 2023年经营亮点 - 资管业务克服市场波动,在多方面发力,业务规模与排名稳中有进 [6][7] - 固收业务提高驾驭大资本能力,应对市场变化,控制风险实现较好收益 [6][7] - 实现营业收入192,657.98万元,同比增长21.33%;归母净利润70,103.91万元,同比增长26.33% [7] - 期末资产总额432.0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49%;归母所有者权益123.4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8% [7] 市值管理 - 推进差异化发展战略,强化业务拓展与内部管理,夯实市值管理基础 [7] - 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通过分红回报股东,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7] -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让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 [8]
首创证券(601136) - 首创证券60113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1](2023年报沪市主板高分红重回报集体业绩说明会)
2024-05-27 17:25
分红规划 - 截至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向股东派送现金红利7.79亿元,占2022 - 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合计金额的62.02% [2] - 公司董事会制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计划通过一年多次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2] - 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现金分红、一年多次分红等举措回报股东 [2] 新“国九条”影响与应对 - 新“国九条”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将全方位重塑资本市场生态,推动证券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 [2][5] - 公司将学习贯彻新“国九条”精神,加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2] -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投行能力建设,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化业务联动 [3] - 加快大财富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资管主动管理能力,加强买方投顾能力建设 [3] - 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全流程风控管理体系,加强科技赋能 [3] 金融“五篇大文章”举措 - 科技金融方面,打造科技型投行,聚焦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4] - 绿色金融方面,2023年通过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成立专项基金、投资新能源企业等支持绿色转型 [4] - 数字金融方面,加快“番茄财富APP”迭代升级,支持重点业务运用数字化技术,探索金融科技应用场景 [4] 投行业务情况 - 紧跟全面注册制改革步伐,加强行业研究与业务研判,挖掘优质企业 [5] - 加强业务内控体系建设,压实投行三道防线职责,提升项目承揽与执业质量 [5] 市场竞争力与ROE提升 - 以服务首都发展和国家战略为己任,形成以资产管理和固定收益业务为特色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6] - 2023年资管业务规模与排名稳中有进,固收业务应对市场变化实现较好收益 [6][7] - 把握市场机遇,以北交所业务为突破口,提升投行业务服务能力,推进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 [6][7] - 未来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扩大特色业务优势,加快传统业务转型升级 [6] 2023年经营亮点 - 资管业务克服市场波动,在多方面发力,业务规模与排名稳中有进 [6][7] - 固收投资交易业务提高驾驭大资本能力,应对市场变化,控制风险实现较好收益 [6][7] - 把握市场机遇,提升投行业务服务能力,推进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 [6][7] -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92,657.98万元,同比增长21.33%;净利润70,103.91万元,同比增长26.33% [7] - 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432.0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49%;归母所有者权益123.4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8% [7] 市值管理 - 推进差异化发展战略,强化业务拓展,加强内部管理,夯实市值管理基础 [7] - 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通过分红回报股东 [7] -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8]
首创证券:关于参加2023年报沪市主板高分红重回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16 16:05
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计划参加2023年报沪市主板高分红重回报集体业绩说明会[1] - 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3:30 - 17:00[1][5]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1][5] - 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1][5] 投资者参与 - 可于2024年5月23日16:00前通过邮箱预征集问题[1][6] - 2024年5月24日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观看直播及交流[5] 其他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等[5] - 联系人是董事会办公室[7] - 公告发布于2024年5月17日[9]
首创证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5-12 18:40
股权情况 - 城市动力持有首创证券81,905,000股A股,占总股本2.9965%[2] 减持计划 - 拟3个月内减持不超27,330,000股,不超总股本1%[2] - 减持期间为2024年6月3日至9月2日[4] 承诺事项 - 成立一年内、上市12个月内及增持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4][5] 其他说明 - 减持存在不确定性,不导致控制权变更[8][9] - 公司将关注并披露减持后续情况[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