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6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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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12 16:30
委托理财规则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额度[7] - 预计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7] 管理与汇报 - 财务首季向董事长汇报上年度情况并预计下年度额度[10] - 审计至少每半年对投资项目检查或抽查[11] 产品与行为规范 - 选合格机构和中低风险产品,以自身名义理财[4][5] - 不得规避审议和披露义务,不得变相资助他人[5] 特殊情况处理 - 募集失败等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7][8] 责任追究 - 违规致损失或收益低预期追究责任人责任[12]
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12 16:30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4][5]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18项[6][7] 关联交易审批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经程序披露[14] - 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披露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4] 关联担保资助 - 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需反担保[17]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参股公司资助经程序审议[18] 关联交易管理 - 业务部门办理关联交易事项及资金支付审批[1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管理、信息披露、清单更新[11] - 财务部门季度结束十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反馈情况[11] 关联交易期限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不超额度[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0] 关联交易补救 - 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已执行,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4] 文件保管及时间定义 - 关联交易决策等文件保管期限为20年[29]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2个交易日内[2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实施,2024年4月26日旧制度终止[31] 关联人登记 - 该表用于关联人首次登记和变更登记[34] - “其他说明”栏关联法人填股权关系,自然人填职务或亲属关系[34]
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2 16:3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4] 人员变动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任命新委员[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0]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发[11] 决议与记录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 - 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5]
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12 16:30
总经理权限 - 可批准单次不超净资产1%且不超3000万投资事项等[4][5] 人员管理 - 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工作要求 - 总经理年度结束后提交书面《总经理工作报告》[12] 绩效考核 - 总经理等绩效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建议[14] 细则说明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7][18]
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2 16:30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2016年7月14日核准发行20000万股普通股,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4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000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0000万股[13]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时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8][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7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80]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1]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93] -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为五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担任召集人[93] 公司利润与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总额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之比不应低于10%[104]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7]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4]
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5-10-12 16:30
报告披露时间 - 信息披露需在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9]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0]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通常无须审计[10] 业绩预告条件 - 预计年度业绩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2] - 预计半年度业绩出现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3]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满足特定条件可免披露预告[13] 合同与交易披露标准 - 日常交易合同满足特定金额条件需披露[18] - 重大交易满足资产总额、净额、成交金额条件需披露[19] - 与关联方交易满足金额条件需披露[20][21]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披露[23]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满足条件需披露[24] - 公司新增借款、提供担保等超一定比例需披露[24] 内部责任与流程 - 董事会秘书应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相关人员[37] - 相关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定期报告编制牵头工作[39] 信息披露方式与时段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方式[45] - 可在4个信息披露时段发布文件[46][47] - 非直通公告需上交所事前审查[47] 内部信息收集 - 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按时间提交总结和计划[50] - 敏感事项需提前向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报备[50] 信息报告与通报 - 重大信息责任人应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52]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55] - 董事长应督促通报监管文件[55] 信息披露原则与管理 - 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等[62] - 特定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2] - 公司应加强与投资者、媒体沟通[70] 舆情管理与责任追究 - 公司应对舆情统一领导、组织[75] - 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责任[77] - 内审部门负责责任追究工作[80] 制度施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2024年4月26日起施行,原制度终止[82][8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2]
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12 16:30
担保适用范围与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遵守规定[2] - 可为互保、业务往来、控股子公司、关联人担保,不为经营恶化和信誉不良主体担保[7] 担保申请与审批 - 被担保人申请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报告等[7] - 责任人调查核实资料,评估利益和风险[8][9] - 审批经财务、法务等部门审核,董事会讨论,必要时股东会审议[11][12] 特殊担保审议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1] - 股东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相关股东回避表决[15] - 为关联人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6] 担保额度预计 - 向控股子公司按资产负债率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13] - 对未来12个月拟担保对象及额度预计,任一时点余额不超审议额度[14]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获调剂方单笔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4] 担保后续管理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有关人员告知董事会办公室[14] - 董事会年度核查全部担保行为并披露结果[19] - 督促被担保人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偿债[19] 违规责任与处理 - 董事违规作担保决议致损失,参加表决董事担责(明确异议除外)[23] - 人员擅自越权签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23] - 发生违规担保及时披露,解除或改正并追究责任[23] - 担保业务责任人怠于履职致损失可视情节处分[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24年4月26日相关制度终止[26]
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2 16:30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信息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职能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十一项[6][7] 人员与时间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和技能[7]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8] 沟通内容与渠道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九项[10]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渠道有公司网站专栏等[9] - 交流方式有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10] 工作规范 - 公司应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并及时答复反馈信息[11] - 沟通中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11] - 为中小股东等提供便利并做好信息隔离[12] 会议与调研要求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并事后披露,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4] - 接受调研时要求调研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4] - 调研事后应形成书面记录,审核文件并处理问题[16] 信息记录与回复 - 详细记载特定对象活动信息并在定期报告披露[16] - 收到投资者提问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回复[17]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8] 报告与档案管理 - 不得出资委托发表片面分析报告,委托发表需注明[19]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1][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4]
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2025-10-12 16:30
股东权益及变动披露 - 持有5%以上股份等相关人员及主体适用管理办法[3] - 权益股份达5%以上或变动涉及相关情形需公告[6]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7] 股份转让与减持 - 大股东等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不超三个月[9] - 董事等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千股可全转[18] - 新增股份转让按不同限售条件计算[19]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自每年不超25%[20] 增持规定 - 30%以上股东首次增持应通知并公告[11] - 50%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增持累计达2%有增持限制[12] 交易限制 - 内幕信息公开前相关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证券[14] - 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14] 减持约束条件 - 累计现金分红低、股价低于净资产或发行价时特定主体不得按特定方式减持[16] 管理办法实施 - 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原办法终止[25][26]
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10-12 16:30
独立董事会议召开 - 不定期召开,公司应提供便利支持[2] - 召集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7] 会议审议规则 - 特定事项和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4] 会议召开条件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7]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会议决议规则 - 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9] - 通讯作决议需书面投票,签字视为出席并同意[10] 会议文件管理 - 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1]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