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元集团(6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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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元集团(601568) -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6-13 17:00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78亿元,较同期减少8.89亿元,同比降幅8.10%[20][157] - 2024年公司利润总额3.31亿元[20] - 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亿元,较同期减少1.42亿元,同比降幅38.07%[20][157] -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45.21亿元,较年初减少2.69亿元,降幅1.82%[156] - 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28.85亿元,较年初减少1.03亿元,降幅3.45%[156] - 2024年末公司净资产116.36亿元,较年初减少1.66亿元,降幅1.41%[156] - 2024年公司资产负债率19.87%,较年初减少0.33个百分点[156] - 2024年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不含税金额为29233.36万元,比计划减少35246.64万元[164] - 2024年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不含税金额为351330.61万元,比计划减少391169.39万元[165] - 2024年公司在陕煤财务公司存款取得利息收入1081.16万元[166] - 2024年度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722.22万元(含税)[17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4年公司荣获国家级专利授权20项,聚氯乙烯树脂产品型号达43种[21] - 300MW光伏项目提前3个月并网发电[21]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围绕“抓管理、提效率、降成本、增效益”开展工作[27] - 2025年公司在安全环保方面对标万华化学等企业提升管理水平[29] - 2025年生产经营要完成年度产量奋斗目标并降本增效[29] - 2025年改革创新要强化“五型本部”创建,加大科技创新力度[30] - 2025年党建民生要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改善员工条件[30]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通过生效[195] - 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规则待股东大会通过生效[199] 公司治理 - 2024年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7次、监事会会议5次[23] -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23] - 2024年公司审议通过53项议案,推动落实47项,剩余6项有序推进[26] - 2024年公司监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表决会议3次,审议通过21项议案[37] - 2024年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59][83][107][131]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均亲自出席[60] - 2024年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并发表同意审核意见[60]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63] - 2024年独立董事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65][90][114][138] - 2024年独立董事审议3项关联交易议案,认为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66][91][115][139] 审计相关 -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财务情况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2] - 立信事务所拟被继续聘任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179] - 公司拟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142.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5万元[192]
北元集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3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证监会核准,发行不超过361,111,112股新股,发行价格为343,999.07万元,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1] -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25,0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361,111.1112万股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CPVC项目、制盐项目、配套水合肼项目、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总投资额343,999.07万元 [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2,829.73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6,398.38万元 [2][3][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 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 [4] - 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100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目、3万吨/年ADC发泡剂及配套水合肼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调整 [4] - 延期原因包括技术不成熟、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周期波动影响、副产物消化安排未确定等 [6][7][8] 延期项目的具体原因 - 甘氨酸项目因采用国内尚未成熟的"混合溶剂法"技术,且副产氯化氢消化方案未确定导致进展缓慢 [6] - 智能工厂项目因需同步调整子项目计划、优化系统方案及技术复杂性导致滞后 [7] - 科技研发中心因仪器购置周期长、中试装置受经济形势影响及实验室装修工程延后 [8] - CPVC项目因原料PVC成本优势不足、技术来源不成熟及废水处理问题 [9] - 制盐项目因工业用盐市场空间压缩及高品质盐市场饱和 [10] - ADC发泡剂项目因废盐水和废盐酸处理技术不成熟及市场供大于求 [10] 保障延期项目完成的措施 - 甘氨酸项目将积极论证副产氯化氢消化方案,尽快确定建设计划 [6] - 智能工厂项目将制定详细优化方案,加强质量管控和团队建设 [7] - 科技研发中心将安排专人负责仪器购置,推进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论证 [8] - CPVC项目将持续推进电石法PVC技术研究,调研废水处理技术 [9] - 制盐项目将持续关注市场供需情况,论证项目必要性 [10] - ADC发泡剂项目将研究副产物处理技术,分析市场可行性 [10] 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 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 决策程序及监管意见 -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履行必要内部审批程序 [11] - 保荐机构认为延期事项符合规定,仅涉及建设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12]
北元集团: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17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延至2027年6月 [2] - 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100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目、3万吨/年ADC发泡剂及配套水合肼项目完成时间延至2027年12月 [2] - 调整原因系保障项目质量与实施效果,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获准使用不超过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 资金投向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低风险产品,额度可滚动使用 [3] - 该举措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原募投项目进度 [3]
北元集团: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16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由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14点30分,地点为公司办公楼二楼209会议室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15-15:00 [1][2] 审议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1] - 议案1至9已于2025年4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议案10至14于2025年5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 股东投票规则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网络投票,首次使用需完成身份认证 [3]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同类股份总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3][4]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监事选举,股东可集中或分散分配选举票数 [8][9] 参会及登记要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代码601568)有权出席 [4] -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登记,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持股凭证 [4] - 登记方式仅接受邮寄或传真,不接受电话登记 [5] 其他事项 - 会议预计半天,参会人员自理交通及食宿费用 [5] -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3] - 会议联系人为刘娜,提供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联系方式 [5]
北元集团(601568)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5-28 17:46
上市募资 - 2020年10月20日公司上市,发行价10.17元/股,募资367,250.00万元,扣除费用后343,999.07万元[1] 资金使用与收益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02,829.73万元[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38,264.64万元,含专户存款利息2,851.95万元、现金管理收益35,412.69万元[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76,398.38万元,含专户存款26,398.38万元、现金管理250,000.00万元[3] 现金管理 - 拟用不超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期限内可滚动使用[6] - 投资产品不超12个月、有保本约定,发行主体需保本承诺,不得质押[5] - 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8] - 2025年5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6][18] - 保荐机构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20]
北元集团(601568)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2025-05-28 17:4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361,111,112股新股,发行价10.17元/股,募资367,250.00万元,扣除费用后343,999.07万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6,398.38万元[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2,829.73万元[6] 项目投资情况 - 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投资132,042.50万元,拟用募资132,042.50万元[3] - 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投资53,000.00万元,拟用募资53,000.00万元[3] - 100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目投资50,010.57万元,拟用募资50,010.57万元[3] - 3万吨/年ADC发泡剂及配套水合肼项目投资32,840.00万元,拟用募资32,840.00万元[3] 项目延期情况 - 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预计2027年6月完成[10] - 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预计2027年6月完成[11] - 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预计2027年12月完成[11] - 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延期[20] - 100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目因市场因素延期[22] - 3万吨/年ADC发泡剂及配套水合肼项目因环保和市场问题延期[24] 其他情况 - 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每年副产6.55万吨氯化氢[12] - 2023年6月起碳酸酯类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电解液 - 碳酸酯类联合装置项目建设待论证[12]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主体、用途及规模变更[27] - 2025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议案[28] - 监事会认为调整募投项目进度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29] -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30] - 各项目延期后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按期完成[13,16,18,21,23,26]
北元集团(601568) -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8 17:46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专户资料,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0]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4]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9]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6]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且保荐人同意[21]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等情形视为用途变更,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履行股东会程序[22]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用途变更,董事会决议即可[22] 保荐人核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公司年度报告一并披露[27] - 核查报告应包含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及专户余额等九项内容[27] 报告披露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8] 配合工作 - 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核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提供必要资料[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以上”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3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0]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0] - 本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30]
北元集团(601568) -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8 17:46
信息披露基本要求 - 公司须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3]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等报告[7]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6]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及相关业绩公告、摘要[13]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13][14]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应公告原因等[14] - 变更披露时间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原则上只接受1次变更[14] 特殊情况披露 - 当年累计亏损额达股本总额1/3时应披露[2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等应披露[22]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披露[21] 人员职责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及档案管理[32][33] - 财务部门与证券法务部负责定期报告拟定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审定[39] 违规处理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人员将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4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备案[40]
北元集团(601568) -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8 17:46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111.1112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97,222.2224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97,222.2224万股[6][1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7名非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每届任期3年[68] -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每届任期3年[73]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党组织相关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5年[95] - 按不少于职工总数的1%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少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计提党组织工作经费[97]
北元集团(601568) -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8 17:46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2] - 公司多种情况属内幕信息,如重大资产交易超30%、股东股份变化等[6][7] 档案记录与保存 -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档案含姓名等[10][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十年[12] 信息报送与自查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5] - 对敏感期内内幕人员买卖股票情况自查[19]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罚并备案[20] - 擅自披露内幕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0] 制度与流程 - 2022年8月23日发布的制度废止[23]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一事一报,分别报送备案[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