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6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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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30 16:22
| 证券代码:601865 | 证券简称:福莱特 | 公告编号:2024-095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59 |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 1999 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
福莱特20241029
2024-10-30 12:25
行业和公司概况 行业概况 - 光伏玻璃行业目前存在一些阶段性的供需失衡,导致价格下滑[14][15] - 行业内企业正在采取一些措施应对,包括主动进行冷修和减产[13][14][15] - 行业整体供给侧改革可能会带来一些超预期的变化[33] 公司概况 - 公司三季度总资产441亿元,较年初增长2.63%[1] - 公司三季度净资产223.75亿元,基本持平[1] - 公司三季度综合毛利率19%,较去年同期下降2.23个百分点[2] - 公司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亿元[2] - 公司产能约每天2万吨,三季度有部分窑炉进行冷修[2][3][5] - 公司国内南通和安徽项目以及海外印尼项目正在有序推进[5][6] 核心观点和论据 产能和产量 - 公司三季度有2座1000吨窑炉和1座600吨窑炉进行冷修,目前正在有序推进[13][15] - 行业内其他企业也有部分小型窑炉进行冷修,可能明年上半年复产的可能性不大[13] - 公司未来产能扩张计划包括国内南通和安徽项目,以及海外印尼项目,目前进展正常[5][6][17] - 公司未来产能扩张节奏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32][33] 经营情况 - 公司三季度营收146亿元,同比下降8%,主要受光伏玻璃价格下跌影响[2] - 公司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30.17亿元,同比大幅改善[2] - 公司三季度毛利率下降2.23个百分点至19%,主要受销售回款增加和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2] - 公司三季度净利润亏损2亿元,主要受光伏玻璃价格下跌影响[2] 成本和盈利 - 公司成本端可能受天然气价格上涨和纯碱价格波动的影响[6][7][10][11] - 公司通过降本增效等措施努力降低成本,保持成本优势[33] - 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受价格下跌和供需失衡影响,公司三季度出现亏损[2][6][7] - 公司四季度盈利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需要关注市场价格走势[21][32] 其他 - 公司应收账款和现金流情况较为稳健,信用风险可控[11][12] - 公司海外产能扩张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贷款成本较低[23][24] - 公司产品质量和能耗水平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优势[18][19] - 政府和行业协会对行业整体产能和能耗情况了解有限,未来政策走向存在不确定性[26][27][28]
福莱特(601865)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17:18
财务数据 - 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9.08亿元,同比下降37.0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亿元,同比下降122.9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5亿元,同比下降126.8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17亿元[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同比下降122.05%[4] - 总资产为441.1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6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22.9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0.35%[4] 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1378.87万元[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922.89万元[5]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4311.70万元[5] 股本变动 -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部分H股的一般性授权,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回购8,285,000股H股[11] - 公司已于2024年8月5日完成上述8,285,000股H股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351,324,281股变更为2,343,039,281股[12] - 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13,14] 年度业绩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46.04亿元[17]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30.15亿元[17]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4.80亿元[17]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3.42亿元[17]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其他收益为1.00亿元[17]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0.56亿元[17]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2.06亿元[17] 现金流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94.90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17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43亿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5亿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1.03亿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94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41.34亿元[20] 其他综合收益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3.09亿元[18]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12.65亿元[18]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5元[18]
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29 16:49
| 证券代码:601865 | 股票简称:福莱特 | 公告编号:2024-09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59 |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 二 ) 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 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 ...
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4-10-28 18:15
| 证券代码:601865 | 股票简称:福莱特 | 公告编号:2024-09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59 |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10 月 24 日及 10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 鉴于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7.84 元/股。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触及异 ...
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10-25 17:46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魏叶 忠先生、沈其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攀女士、杜 健女士、吴幼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提名事项提 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一、关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 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 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 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关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 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存在被中 ...
福莱特:福莱特H股公告(建議委任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及建議委任第七屆監事會監事)
2024-10-25 17:4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65) 建議委任第七屆董事會董事 及 建議委任第七屆監事會監事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稱為「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 會」)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召開會議,審議並通過(其中包括)《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 七屆董事會執行董事候選人的議案》、《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七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 候選人的議案》。另外,本公司監事會(「監事會」)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召開會議,審議並通 過(其中包括)《關於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七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董事及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名單須提交本公司 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董事會已同意召開二零二四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攀)
2024-10-25 17:46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徐攀,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办法》 ...
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10-25 17:46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与《联交所上市规则》合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