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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华新材(60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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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华新材(603055.SH)上半年净利润3.25亿元,同比下降23.31%
格隆汇APP· 2025-08-28 19:52
财务表现 - 2025上半年营业总收入31.26亿元 同比下降8.58%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25亿元 同比下降23.31% [1] - 基本每股收益0.37元 [1]
台华新材(603055) -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08-28 18:18
业绩数据 - 2025年1 - 6月锦纶长丝生产量107,882.84吨[1] - 2025年1 - 6月锦纶长丝销售量97,717.11吨[1] - 2025年1 - 6月锦纶长丝营业收入203,492.32万元[1] 价格数据 - 2025年1 - 6月锦纶长丝平均售价20,824.64元/吨,较2024年降10.28%[2] - 2025年1 - 6月己内酰胺采购均价8,813.36元/吨[2] - 2025年1 - 6月尼龙切片采购均价12,256.53元/吨,较2024年降15.18%[2] 其他情况 - 报告期无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事项[3]
台华新材(603055) -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08-28 18:18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251.91 万元。上市以来, 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93,335.01 万元(含税),为股东实现了良好的回报。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知情权。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进行全方位的沟通交流。 2025 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上网文件 75 份, 召开了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披 露 11 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积极接听和回复投资者热线电话,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解答投资者问题 7 个, ...
台华新材(603055) -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8:15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发出,8月27日召开[2] 会议情况 -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2] 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台华新材(603055)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8 18:1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为31.2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58%[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31%[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4.71%[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7元/股,同比下降22.92%[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29%,同比减少2.92个百分点[23]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为3.4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24%[28] - 公司营业收入31.25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58%[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31%[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4.71%[35]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8.6%至31.26亿元(2024年半年度:34.19亿元)[117] - 净利润同比下降21.9%至3.31亿元(2024年半年度:4.24亿元)[1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3.3%至3.25亿元(2024年半年度:4.24亿元)[118]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22.9%至0.37元/股(2024年半年度:0.48元/股)[119]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8%至4.24亿元(2024年半年度:4.75亿元)[121]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34.5%至0.20亿元(2024年半年度:0.30亿元)[12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销售费用385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96%[44] - 管理费用1.2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98%[44] - 研发费用1.34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10%[44]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4.1%至1.35亿元(2024年半年度:1.78亿元)[118] - 母公司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946.7%至0.25亿元(2024年半年度:0.02亿元)[12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3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35.00%[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5.00%[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46亿元人民币[4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8.43%[4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6.7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2%[1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5.0%[1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46亿元人民币,同比扩大91.7%[1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8.4%[1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61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4%[125]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71.5%[127]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01亿元人民币,同比扩大1261.5%[127] - 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9亿元人民币,同比扩大2068.9%[128]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188.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6.5%[12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2.08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5%[12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其他财务数据 - 其他收益同比增长81.5%至1.62亿元(2024年半年度:0.89亿元)[118]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95.0%至-0.77亿元(2024年半年度:-0.39亿元)[11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达1.21亿元人民币[2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117.8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基本持平(-0.02%)[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1.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6%[22] - 总资产117.82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0.02%[35] - 应收票据减少至8467.9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0.72%,同比下降32.71%[45] - 长期股权投资激增至7963.95万元,同比增长5610.38%[45] - 应付票据减少至4.8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4.09%,同比下降43.97%[45] - 长期借款增加至17.27亿元,同比增长40.24%[45] -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2.35亿元,从10.30亿元降至7.96亿元[110] - 应收账款从11.70亿元降至10.62亿元[110] - 存货从23.54亿元增至24.87亿元[110] - 公司总资产为117.82亿元,较期初117.85亿元基本持平[111][112] - 非流动资产合计69.30亿元,较期初66.65亿元增长4.0%[111] - 短期借款16.40亿元,较期初15.91亿元增长3.1%[111] - 应付账款7.36亿元,较期初9.63亿元下降23.6%[111] - 长期借款17.27亿元,较期初12.31亿元增长40.3%[111] - 母公司货币资金0.40亿元,较期初0.32亿元增长22.0%[113]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34.27亿元,较期初31.77亿元增长7.9%[114] - 母公司短期借款2.60亿元,较期初3.80亿元下降31.6%[114]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0.64亿元,较期初2.63亿元下降75.7%[115] - 母公司长期借款3.28亿元,较期初0.98亿元增长234.7%[114][11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负债总额66.08亿元,资产负债率56.09%[106] - 流动负债40.57亿元,非流动负债25.51亿元[106]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嘉华尼龙净利润7156.30万元,营业收入11.88亿元[51] - 子公司高新染整净利润9691.62万元,营业收入6.55亿元[51] - 子公司嘉华尼龙(江苏)净利润1.25亿元,营业收入4.57亿元[51]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施秀幼与施清岛姐弟[14] - 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清岛[17] - 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华环球有限公司[14]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与尼斯达有限公司等[1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9,070户[89] - 第一大股东福華環球有限公司持股249,600,688股,占比28.04%[91] - 股东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股份54,000,000股[91] - 股东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股份37,550,000股[91] - 福華環球有限公司持有249,600,68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比显著[92] - 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50,259,011股无限售流通股[92] - 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28,230,200股无限售流通股[92] - 施清岛个人持有57,803,468股无限售流通股[92] - 高管高玲持有260,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4][96] - 高管栾承连、李增华、陈东洋各持有250,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4][96] - 高管丁忠华持有230,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4][96] - 股权激励限售股合计1,240,000股,全部未解锁[96] 业务和运营 - 公司主营产品为锦纶6及锦纶66切片与差别化功能性面料[14][15] - 公司生产环节涵盖聚合、纺丝、织造、染色及后整理[15] - 境外资产规模1.4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22%[46] - 受限货币资金2.34亿元,主要用于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47] - 固定资产抵押担保价值17.72亿元,为借款及银行承兑提供担保[48] - 公司合并范围包括21家子公司,新增台华染整(上海)和台华新加坡两家子公司[147][148] 承诺和担保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长期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66][67]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68] - 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69]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就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0]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以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71] - 公司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采用市场定价原则[71] - 公司承诺约束董事及高管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资产从事无关活动[72] - 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公司利益[73] - 相关责任主体若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74] - 承诺人未履行承诺时需披露原因并提出替代保护方案[74] - 报告期末公司担保总额为4,055,981,147元,占净资产比例78.39%[84]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370,000,000元[84]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4,055,981,147元[84]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金额300,000,000元[84]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1,469,055,754.95元[84]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73]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以优于市场条件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74]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采取市场定价原则[74] - 公司董事承诺职务消费行为约束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活动[75]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及不越权干预经营[76] 其他重要事项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7]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担保情况[78]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79] -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公告编号2025-032[79] -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5-019[80] - 半年度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每10股送红股数、派息数、转增数均为0[57] - 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向嘉华再生(江苏)增资,嘉兴锦德增资25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2427.18万元),嘉兴锦昌增资15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456.31万元)[59] - 员工持股平台向嘉华尼龙(江苏)增资,嘉兴蒲如增资18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578.95万元),嘉兴布纶特增资12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052.63万元)[59] - 嘉华再生(江苏)实收增资款:嘉兴锦德1968.3万元,嘉兴锦昌804万元[60] - 嘉华尼龙(江苏)实收增资款:嘉兴蒲如1473万元,嘉兴布纶特936.5万元[60] - 公司及5家主要子公司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61] - 报告期内"台21转债"转股60股,总股份数增至890,292,633股[87][88] - 公司公开发行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638,简称台21转债[99]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6.87元/股,经多次调整后现为16.19元/股[99] - 台21转债期末持有人数为3,840名[100]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合计持有比例约为36.58%,最高为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2,411,000元(7.07%)[100] - 报告期转债转股额仅1,000元,累计转股数15,208股,占转股前总股本0.0018%[103] - 尚未转股余额599,746,000元,占发行总量99.96%[103] - 最新转股价格经多次权益分派调整后为16.19元[105]
台华新材: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49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涉及30名激励对象和1,428,900股限制性股票 [1][5][8] -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4年8月9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8月9日届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 [1][5]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27元/股,首次授予4,330,000股,暂缓授予510,000股 [5]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较2023年增长64.14%,高于20%的考核目标 [8] - 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为712,007.59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39.78%,高于15%的考核目标 [8]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情况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0人,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全部达标 [8][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人获授730,000股,本次解锁240,900股;核心骨干27人获授3,600,000股,本次解锁1,188,000股 [9]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428,900股至3,411,1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428,900股至886,881,533股 [10] - 总股本保持不变为890,292,633股,因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具体股本变更以登记结算数据为准 [10] 法律及程序合规性 - 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并经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合规 [2][5][12] - 公司已履行公示、自查、授予登记及信息披露等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2][3][4]
台华新材(603055) -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2025-08-22 20:36
股票上市 - 本次股票上市股数为1,428,900股,上市流通总数为1,428,9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2] 股票授予 - 2024年7月25日首次授予价格为5.27元/股,授予股票数量为4,330,000股,授予激励对象30人[9] - 2024年10月10日暂缓授予价格为5.27元/股,授予股票数量为510,000股,授予激励对象2人[9] 限售期及解除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3%[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3%[1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4%[10] 业绩数据 - 202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较2023年增长64.14%[11] - 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712,007.59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39.78%[12] 激励对象考核及解锁 - 30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2]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8,9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16%[13] - 董事、高管获授730,000股,本次可解锁240,900股,占已获授予比例33%[13][14] - 27名核心骨干获授3,600,000股,本次可解锁1,188,000股,占已获授予比例33%[14] 股份变动 - 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变动前4,840,000股,变动 -1,428,900股,变动后3,411,100股[16] - 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变动前885,452,633股,变动1,428,900股,变动后886,881,533股[16] 合规情况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调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尚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4 02:16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主持[2]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 2)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议案[3][5] - 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6]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主席吴建明主持[9] - 监事会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与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一致[10][12] - 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11][13]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428,900股,占总股本0.16%,涉及30名激励对象[17]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2024年8月9日授予登记完成起12个月后开始,至24个月内结束,已于2025年8月9日届满[22] - 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33%[23] 回购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回购价格由5.27元/股调整为5.02元/股[30][34] - 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规定,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原价5.27元,V为每股派息额0.25元[35][36] -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37] 股东大会情况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议案[41][42] -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数未披露,议案获全票通过[43]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程序合法性出具了见证意见[43]
台华新材: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回购价格调整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8月9日届满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33% [7][8]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 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39.78% 远超15%的考核目标 [10][12] - 营业收入达712,007.59万元 较2023年实现增长 [12] 解除限售具体安排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0人 包括副总经理丁忠华 财务总监李增华 董事会秘书栾承连及27名核心骨干 [14] - 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8,900股 占总股本比例0.16% [14]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良好 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11][13] 回购价格调整机制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 需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15] - 调整后回购价格由5.27元/股降至5.02元/股 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原授予价格 V为每股派息额) [15][16] - 调整适用于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部分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15][16] 批准授权程序 - 2024年7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4] - 2024年7月2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 [6] - 2025年8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价格调整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 [7]
台华新材: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回购价格调整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回购价格从5.27元/股下调至5.02元/股,调整幅度为4.7% [1] - 价格调整直接原因是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4] - 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派息调整公式P=P0-V,其中P0为原授予价格5.27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0.25元 [5] 公司治理程序 - 本次调整经2025年8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5]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6] 利润分配实施 - 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 [4]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 [4] - 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激励计划执行历程 - 激励计划于2024年7月6日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完成公示程序 [2] - 2024年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4年10月25日完成暂缓授予登记 [3][4]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