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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股份: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19:53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 审计,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2023 年度末拥有合伙人数量:103 人,首席合伙人:余强先生。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701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2 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 ...
晋拓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9:53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99%[8] 未来展望 - 2024年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控体系建设[20] - 2024年完善内控制、规范执行、加强监督检查[20] - 2024年优化内控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20] 其他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有多项定量标准[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有财产损失金额标准[16] -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整体运行良好,一般缺陷已整改[18][19][20]
晋拓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8:58
战略委员会设置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5] 小组设置与职责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4] - 战略委员会研究战略提建议并检查实施[6][7] - 投资评审小组做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9] 会议与细则 - 会议提前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4]
晋拓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8:5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且必须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 ...
晋拓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8:58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管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 ...
晋拓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8:58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符合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的,自动失 ...
晋拓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制订)
2024-04-26 18:5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独立董事组成的会议 ...
晋拓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8:58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晋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 ...
晋拓股份:晋拓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8:58
董事会议事规则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晋 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的领导机构,是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
晋拓股份: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3-29 15:38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 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 万元中的 1,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 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