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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乐家居(60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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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乐家居: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07
业绩预告情况 - 公司预计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至9,900万元,同比增加3,456.64万元至5,356.64万元,增幅76.08%至117.90% [1] - 剔除股权激励计划摊销费用影响后,净利润同比增加1,583.63万元至3,583.63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为6,600万元至8,100万元,同比增加4,084.88万元至5,584.88万元,增幅162.41%至222.05% [1] 上年同期业绩 -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43.36万元,扣非净利润为2,515.12万元 [2] -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0.1375元/股 [2] 业绩预增原因 - 公司坚持中高端品牌差异化定位,优化渠道结构,重点发展零售端业务能力 [2] - 经销业务和直营业务实现稳健增长 [2] - 通过提升组织效率和精细化费用管控实现降本增效,整体盈利能力提升 [2] 其他说明 - 业绩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正式披露为准 [2]
我乐家居(603326) - 2025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5-07-07 16:1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8000.00万元至9900.00万元,同比增加76.08%至117.90%[2][3]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6600.00万元至8100.00万元,同比增加162.41%至222.05%[2][3] - 上年同期归母净利润为4543.36万元[4] - 上年同期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515.12万元[5] -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0.1375元/股[5] - 与上年同期剔除股权激励计划摊销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后相比,归母净利润将增加1583.63万元至3483.63万元,同比增加24.68%至54.29%[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期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3] - 公司业绩预增因坚持中高端品牌定位,优化渠道结构,提升组织效率与管控费用[6] - 公司不存在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7] - 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准确数据以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8]
我乐家居(603326)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6-24 16:00
公司信息 - 成立于2006年06月19日,住所为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2] - 经营范围包括家具等设计生产及相关服务,许可项目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2] - 一般项目有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等[3] 变更情况 - 2025年5月16日股东大会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2025年6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仅注册资本变更为31,917.6930万元[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4]
我乐家居(603326)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8 17:45
利润分配 - 2024年年度每股现金红利0.30元[3] - 股权登记日2025/6/24,除权(息)与发放日2025/6/25[3][6] - 以319,176,930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95,753,079元[4][5] 股本变更 - 2025年6月11日公司总股本由322,838,680股变为319,176,930股[4] 税收政策 - 不同股东类型派息税率及税后红利不同[7][8][9][10]
我乐家居: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8 16:20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30元(含税),以总股本319,176,93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753,079元 [1][2]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股权登记日)和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为否,且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1][3] 股本变动与分配调整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661,75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11日完成注销,但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准,若总股本变动则调整分配总额 [2] 红利派发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结算公司暂存 [2] - 公司无自行发放对象,所有现金分红均委托结算机构处理 [3] 税收政策差异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税率按持股期限区分:1个月内20%、1个月至1年10%、超过1年免税 [4] - QFII和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为0.27元 [5]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需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红利为0.30元 [6] 股东咨询渠道 - 股东可通过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25-52718000咨询权益分派事项 [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3 02:19
公司总股本变动 -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完成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考核期未解锁的3,661,750股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从322,838,680股减少至319,176,930股 [2][3]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 控股股东NINA YANTI MIAO持股数量不变但因总股本减少导致持股比例从62.6688%被动增至63.3877% 变动幅度达1%刻度 [2][3]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且不触发要约收购 [3]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 - 公司严格按计划执行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流程 2025年6月9日已提前披露实施公告(编号2025-028) [3] 监管合规性 -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交所规则 无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
我乐家居(603326) - 关于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12 16:17
股权变动 -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3,661,75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11日注销[3][4] - 公司总股本由322,838,680股变为319,176,930股[3][4] 股东情况 - 控股股东缪妍缇持股202,319,040股不变,比例提至63.3877%[3][6][7] - 权益变动比例0.7189%,不触及要约收购和实控人变更[7][8]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NINA YANTI MIAO、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汪春俊等高管出席并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1] 房地产行业对定制家居业务的影响 - 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对定制家居行业是挑战也是机遇,打破依赖新房增量模式,加速行业洗牌,中小企业将加速出清 - 行业竞争逻辑从"以价换量"转向"以质提效",旧房翻新和局部改造需求成为新增长点 - 公司专注中高端市场,通过原创设计能力和数字化服务链路优势,推出"我乐顶配王"产品守住品牌溢价 [2] 公司未来盈利增长点 - 持续推出新产品,增加木作等高溢价产品巩固中高端竞争优势 - 丰富产品品类,提高沙发、床、餐桌等自制产品配套率以增加客单值 - 在高潜力城市扩大旗舰店规模,完善空白市场覆盖 [3] 公司2025年一季度业绩 - 实现营业收入31,773.54万元,同比增长12.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4.82万元,同比增长111.42% [4] 行业发展前景 - 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凭借品牌力、供应链整合能力将抢占更多市场份额 - 缺乏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将加速出清 [5]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因2024年度经营指标未达激励计划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6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3,661,750股限制性股票 - 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0股 [7][8] - 预计2025年6月11日完成注销,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
我乐家居(603326)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5-06-09 00:45
业绩情况 - 2024年度经营指标未达业绩考核要求[2] 回购注销 - 2025年4月17日通过回购注销议案[3] - 涉及261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3,661,750股[5] - 预计2025年6月11日完成注销[5] 股份变动 - 变动前限售股3,661,750股,占比1.13%[7] - 变动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100%,合计319,176,930股[7] 后续安排 - 后续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5]
我乐家居(603326) - 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2025-06-09 00:45
业绩情况 - 公司2024年度经营指标未达《激励计划》规定目标[13] 回购注销 - 回购注销3,661,750股限制性股票,占激励计划所授股票46.69%,占股本1.13%[14] - 回购价格3.50元/股,用自有资金[17] - 预计2025年6月11日完成注销[15] 流程进展 - 2025年4月17日董事会同意、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17] - 2025年4月19日披露公告,公示期45天,未收到异议[17] - 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尚需办理登记备案及披露义务[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