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603365)
搜索文档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信息报送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子(分)公司[2]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 保密与审批 - 定期报告等编制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 - 向政府部门或特殊情况报送信息需审批并登记内幕知情人[6]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致使公司损失将依法追究责任[8]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及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9] - 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须控制知情人范围[10]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董事会负责登记管理,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2] - 知情人需确认信息并填写档案[12] 重大事项管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3] - 证券交易异常或媒体报道有影响时董事会应了解答复[14]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5] 档案管理 - 知情人档案应包括姓名、知悉时间等内容[16] - 登记备案流程包括告知、填写、报备[17] - 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应填写档案送达公司[18] - 政府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登记,传递需保密[19] - 公司须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并报送[20]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2] 保密义务 - 知情人在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3] - 处理内幕信息要控制范围和环节[24] - 控股股东决策后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发布需审查[24] - 公告定期报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数据[25] - 筹划重大事项需启动保密预案并签协议[25] 违规处理 - 对违规知情人公司将自查、处罚并备案[27] -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将处分责任人并可移送查处[28] - 擅自泄露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保荐人等责任权利[2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8] - 知情人档案应一事一记并按要求填写[31][32]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股百分之五及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2] 关联交易报告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秘书是对外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14]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办事部门[14] 报告流程 - 控股股东等通过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向董事会报告[15] - 各部门负责人指定联络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15] - 未通知董事会秘书且未履行程序不得披露重大信息[15] - 信息报告义务人书面报告重大信息[17] - 24小时内报告应报告信息[24] - 拟报告信息经负责人审阅签字后报送[18] 相关人员义务 - 董事长等督促信息报告义务人[15]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信息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报告董事长[20] - 信息报告义务人持续关注信息进展并及时报告[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可要求定期提交计划和经营信息[18] - 董事会秘书了解应报告信息详细情况[19] - 责任人与联络人承担连带责任[19] - 未履行义务公司追究责任[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规定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通过[14]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会议方式与规则执行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9]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提案人可以是审计委员会等[6] - 聘期为一年,可续聘[9] 履职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6] 文件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改聘情况 - 出现分包转包等5种情况应改聘[13]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调查[13] - 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无故改聘[13] 特殊情形关注 - 审计委员会应对5种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6]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和实施[18]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11] 常规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标的营业收入占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标的净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信息披露相关 - 5%及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特定情况须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2] - 董事会秘书为敏感信息排查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5][21] - 报告义务人知悉敏感信息后需第一时间报告,必要时两日内提交资料[17] - 涉及信息披露事项,董秘办须及时提预案[17] - 履行审议程序应立即报告董事长并发会议通知[17] - 董秘组织与投资者沟通,发现重大影响及时向交易所报告[18] - 董秘办收集信息及时向董秘和董事长报告[18] - 敏感信息泄露按规定披露[18] - 董秘办组织学习法规防内幕交易[20] - 公司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五日内备案[20] - 董秘分析上报信息决定处理方式,指派专人整理归档[22]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06月制定)
2025-06-03 21:01
董事辞职 - 需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5] - 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7]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少于三分之一,下任填补后生效[7] 免职解聘 - 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董事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前完成工作交接,提交书面报告[10] 审计公告 - 涉及财务事项安排离任审计,报告提交审议并按需公告[12] 后续措施 - 披露离职信息,尽快启动继任程序[11][16] - 离职董事承担保密义务,可签竞业限制协议[18]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或组织[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比0.5%以下交易,董事长决定[9]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交易,董事会审议[9] - 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1] 担保及资助审议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1] - 向非控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按条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6] 关联交易披露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17] -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19]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审议并披露[19] - 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9] - 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19] - 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9]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9]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交易[23]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06月制定)
2025-06-03 21:01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6月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1]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3] 暂缓与豁免条件 - 国家秘密、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5][6] - 需符合未泄漏等条件[7] 管理与处理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做最后决定[8] - 登记相关事项,保存不少于十年[8]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超5%的关联交易[4]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股东[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五日内发出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17]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1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1] - 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提前30日通知该事务所[21] 股权登记与表决权 - 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25] - 迟到股东在本次股东会议上不享有表决权[32]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5]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须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43] - 与会股东选举董事时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44] - 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43] - 股东可将全部投票权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董事[44] - 股东对单个候选董事所投的票数可高于或低于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但累计不得超过有效投票权总数[4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2]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4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50]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55]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