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603365)

搜索文档
水星家纺: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06月制定)
证券之星· 2025-06-03 21:09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目的为规范董事离职程序,明确权利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保障治理结构稳定 [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1] - 适用范围涵盖所有董事(含独立董事) [1] 离职类型与程序 - 正常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健康原因等(未列举具体条款) [1] - 非正常离职情形包括违规、失职等(未列举具体条款) [1] - 辞职程序要求董事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原因及影响 [1][2] - 若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足1/3,辞职报告需继任者到任后生效 [2] - 免职/解聘需提前通知并给予申辩机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通过并及时公告 [2] 离职交接与审计 - 离职董事需在生效前完成工作交接并形成书面签字记录 [2] - 财务审计条款未展开说明具体内容 [2] 信息披露与继任安排 - 公司需完整披露离职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 [2] - 继任程序需快速启动,提名选举需符合章程及法律,独立董事比例需达标 [3] 保密与法律责任 - 离职董事需持续保密任职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具体期限由双方约定 [4] - 可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从事竞争业务的范围/期限/补偿需合法协商 [4] - 违反义务造成损失的董事需赔偿,公司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0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 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负 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 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06 月修订)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 ...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六月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5 |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9 | | ...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年 06 月修订)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年 0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 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水星家 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各部门、子(分)公司、 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信息报送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子(分)公司[2]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 保密与审批 - 定期报告等编制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 - 向政府部门或特殊情况报送信息需审批并登记内幕知情人[6]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致使公司损失将依法追究责任[8]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 06 月修订)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 内部监控与审计体系,加强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之有效性的监督以 及对财务信息的审计,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 ...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 年 06 月修订)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 年 0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的内部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 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水 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 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 关人员、部门和机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负责 人及指定的联络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及以上的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指定的联络人为信息报告 ...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 年 06 月修订)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 年 06 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 年 06 月修订)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 年 0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提高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的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 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 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网络(包括股吧、QQ 群、微信群)、报刊、电视、 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对涉及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并购重组、签订 或解除重 ...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 年 06 月修订)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 年 0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 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 合同明确相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三)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及当事人在董事会、股东会对 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采取回避原则; (四)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 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