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6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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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603616.SH)前三季度净利润976.12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30 22:18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5.48亿元,同比增长37.39%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76.1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上年同期为亏损4114.49万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249元 [1]
韩建河山的前世今生:2025年三季度营收5.48亿排名行业第六,净利润975.18万排名第三
新浪财经· 2025-10-30 20:3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7日,于201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混凝土管道制造商,在PCCP管等领域具备显著技术优势 [1] - 公司主营业务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钢筋混凝土排水管(RCP)和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与销售 [1] 经营业绩 - 2025年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48亿元,行业排名6/7,远低于行业第一名西部建设的138.81亿元,行业平均数为31.72亿元 [2] - 主营业务构成中,PCCP、RCP营收2.49亿元占比80.18%,混凝土外加剂3189.26万元占比10.28%,环保工程及设备2960.35万元占比9.54% [2] - 当期净利润为975.18万元,行业排名3/7,行业第一名龙泉股份净利润1.26亿元,行业平均数为 -1634.36万元 [2] 财务指标 - 2025年三季度资产负债率为85.30%,高于去年同期的78.30%,且高于行业平均的66.98% [3] - 2025年三季度毛利率为18.94%,高于去年同期的12.97%,也高于行业平均的17.41% [3] 公司治理 -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经济合作社 [4] - 董事长兼总裁田玉波2024年薪酬85.3万元,较2023年的63万元增加22.3万元 [4] 股东结构 - 截至2025年9月30日,A股股东户数为3.94万,较上期减少11.65% [5] - 户均持有流通A股数量为9757.34股,较上期增加14.05% [5]
韩建河山(60361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7:2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38亿元,同比下降3.42%[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5.4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7.39%[4]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5.48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3.99亿元增长37.3%[20]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8.5万元[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6.12万元[4] - 公司净利润从2024年前三季度净亏损4114万元转为2025年前三季度的盈利975万元,实现扭亏为盈[2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0.1051元/股转为2025年前三季度的0.0249元/股[22]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9.79万元[4]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1.94万元[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12%[5] 成本和费用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5.32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4.52亿元增长17.8%[20] - 研发费用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864万元降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441万元,降幅达49%[21] - 财务费用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1599万元降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767万元,降幅达52%[21] - 管理费用为6610万元,与2024年同期的6926万元相比基本保持稳定[21]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10.74万元,同比大幅下降9955.6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24年前三季度的正52.9万元转为2025年前三季度的负5211万元,现金流出大幅增加[2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49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5.82亿元增长11%[2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8026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5726万元增长40%[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4436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负6589万元有所改善[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604万元,较期初的1.05亿元减少48%[26]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6794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12亿元减少39.4%[14] 资产和权益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7.0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5%[5]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17.08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6.83亿元增长1.5%[15][17]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27%[5] - 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51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32亿元增长8.3%[17] - 2025年9月30日存货为4.04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64亿元增长52.9%[15] - 2025年9月30日合同负债为2.15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43亿元增长50.7%[16] 股东和股权信息 - 控股股东韩建集团持有公司1.34亿股,其中已质押1.15亿股,被司法冻结1315万股[12]
韩建河山(603616) - 韩建河山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9 18:1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14日10点在北京市房山区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3][5] - 会议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4项、累积投票议案2项[5] 选举信息 - 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应选5人、独立董事应选3人[5] - 某上市公司应选董事5名,候选人6名等[16] 投票规则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等投票总数[16] - 持有100股在不同议案有不同表决权[16][17] 其他 - 议案2025年10月25日披露于相关媒体及网站[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9]
韩建河山(603616) - 韩建河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10-29 18:17
会议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4]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交易系统投票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9:15 - 15:00[5] -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5年11月14日10:00前到公司总部八层会议室现场确认[5] -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需于2025年11月13日前将资料发至公司邮箱登记[5]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后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0]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其以公司名义活动后果由公司承受[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8721.8万股[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查阅、复制资料应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17]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违规可60日内请求撤销[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特殊情况可自己名义起诉[18] 公司运营决策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决议,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授权可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22]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3]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6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4] 董事与高管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4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6] -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根据经营需要设副总裁若干名[5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6]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7] 募集资金 -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38371.49万元,净额37661.59万元,2021年7月27日到账[78] - 拟将收购合众建材30%股权等3个募投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5103.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8] 人员提名 - 建议提名5位董事候选人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84] - 建议提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87] 股东持股 - 田玉波持有公司股份350万股[90] - 田广良持有公司股份45.04万股[91] - 田春山持有公司股份30万股[93]
韩建河山: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20:14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第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经营与财务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建材占比77.76% 环保行业占比21.96% 其他业务占比0.28%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23亿元 [1]
韩建河山(6036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9:3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委员[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1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定期会提前五日、临时会提前三日发通知[15] 决议与资料保存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8]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9] 规则生效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2]
韩建河山(60361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9:33
担保对象 - 为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担保,含子公司等[3] 审批流程 - 担保交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7] - 七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第五条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反担保要求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申请审查 - 申请担保人提交资料,公司审查、评估和预测风险,可委托中介评估[11] 风险控制 - 担保合同履行异常,财务管理部报告并采取措施[13] -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启动反担保追偿或法律诉讼[14] 子公司规定 - 子公司除主营外,不得对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第三方担保,担保需披露[1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担保,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披露[19] 违规情形 - 违规进行保证、抵押、质押等属违规[25] 责任与生效 - 相关人员不当造成损失担责,办法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2][24]
韩建河山(60361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9:33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董[5]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0] - 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0] 项目完成与节余处理 - 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项目[9]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0] - 募投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20] - 募投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23] 资金管理与审计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1][12] - 内部审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25] - 保荐人或独董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6] - 董事会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5]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5] - 保荐人或独董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存放于专户管理[29]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9]
韩建河山(6036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9:3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统一、真实等原则,可自愿披露但不得冲突误导[4][5][6]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8] 人员责任 -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8]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9] - 审计委员会委员监督董事和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10]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信息[11] - 董事会秘书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负责培训[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有信息报送和披露责任[14]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7]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报告按规定审计[18][20]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需提交文件并披露[2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32]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董事、总裁等辞任或被解聘需及时披露[36]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披露[3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应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40]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告[4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全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50]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39] - 符合条件可免披露业绩预告[41] 编制审议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及披露需经八个步骤[45][46][47] - 公司临时报告编制、审议及披露分三种情况处理[48] 披露渠道与更正 -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49] - 公司披露公告内容与提交材料不一致,应立即报告并更正[49] 豁免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国家秘密信息可按规定豁免披露,商业秘密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0] 保密与内控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50]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50] -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漏未披露信息[52] - 公司董事会应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重大信息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52] - 公司应明确内部信息披露职责和保密责任,保证信息披露合规[52]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52] 违规处理与档案管理 - 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53]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文件分类存档保管[5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