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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60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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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15 19:02
审计计划与流程 - 审计计划至少每年制定一次[14] - 每个审计项目审计人员不少于两人[14] - 实施审计项目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除外)[15] - 审计报告出具前与被审计单位沟通,10日未提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16] 审计汇报与检查 - 审计部年初报当年计划,每半年汇报执行情况和问题[1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提交报告[8] 内部控制评价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9] 审计权限与义务 - 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审计公司所有工作,接触相关记录和人员[12] - 公司内各部门有义务提供审计所需文件资料[12] 审计问题整改 - 建立审计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1] - 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书面告知整改结果[21] - 内审机构综合分析问题,提建议优化管理和内控[21] 违规处罚 - 内审人员违规将被追责,构成犯罪移交司法[21] - 内审部门及人员提供虚假报告致损失按规定处罚[22] - 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拒绝提供资料等将被责令改正[22] - 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人员受经济、职务处分[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4]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4]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15 19:0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3]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定期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1]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2]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7] 合同披露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28]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28] 股份变动与报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4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4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45] 其他信息披露相关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及时提供相关信息[45] - 公司董事等应定期向公司报告个人及亲属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情况[44] - 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需及时报送董事会[4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信息披露[4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总经理等对特定报告承担主要责任[49] 审计与信息披露流程 - 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6] - 董事会秘书需在董事会召开前10天将定期报告送达各董事审阅[36] - 审计委员会对外披露涉及检查公司财务等情况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5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档案至少含参与人员等内容[5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等沟通联络及信息披露事务[55]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保密工作,内幕信息泄露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56]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管理[5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9]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61]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61]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62] - 未披露信息难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63][64]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65]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65]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67]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67] - 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67] - 公司应向保荐人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67]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并追责[69] - 未按制度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将处分并追责[70][71]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15 19:02
制度对象 -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原则 - 薪酬管理遵循市场导向等原则[3] 审议与考核 -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3] - 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4]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领津贴,非独立董事按岗位发薪[5] - 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构成[5] 特殊情况处理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有权减发或不发薪酬[8][10]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5-10-15 19:02
公司股权结构 - 2016年12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9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3833.8675万元,股份总数为63833.8675万股[10][24] - 家家悦控股集团等6家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家家悦控股出资比例78.19%[24] 股份交易与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等转让股份有比例、时间等限制[3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3] 公司治理规则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有金额比例要求[52][5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三年[99][110]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49][15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3]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171]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97][198]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5 19:0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召开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在会议召开20日前(不含当日)公告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在会议召开15日前(不含当日)公告通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提案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7] - 股东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8] - 自行召开临时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0] 提案与表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表决通过,解聘或不再续聘需说明原因[26]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须2/3以上通过[4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部分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7] - 股东会对列入议程的事项均应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选聘董事除外),表决方式为记名式投票表决[47]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 - 年度股东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48] -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及决议执行情况向股东会报告并公告[37][41] - 公司应在规定地点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会,并为股东参加提供便利[3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4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5]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61] - 利润分配方案等获批后,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或股份转增[65] - 公司修改本规则情形:法规或章程修改后规定抵触;股东会决定修改[6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8]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15 19:02
资金支取与协议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提前终止需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6][7] 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重新论证[1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5] 资金管理与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收回并公告后才可再开展[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前归还并公告[17]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可免审议[2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可免审议[2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股东会审议[24] 监督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8]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9]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8]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用途变更与责任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相关内容[22] - 擅自改变用途等致公司受损,相关责任人应受处分或担责[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制度规定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4]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4]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15 19:0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11]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1] - 过往任职因未出席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11] - 在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辞职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3] -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3] - 辞职致成员不符规定,补选后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部分职权行使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保障知情权[24]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年[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8] - 述职报告含7方面内容[29] - 董事会等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29] - 制作工作记录,重要内容可要求相关人员签字[29] 独立董事职责履行 - 发现特定情形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必要时聘请中介[27] - 股东或董事冲突时维护整体利益[30]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32][33]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5 19:02
董事制度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11] - 董事辞职报告收到日辞任生效,董事会2日内披露[11] - 董事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仍有效[11] 独立董事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5] - 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15] - 独立董事需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16] - 特定持股和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7]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9]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2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32] - 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任召集人[36] 经营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4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5000万元[41] - 交易成交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5000万元[41] - 交易产生利润不超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500万元[41] - 交易标的营收不超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或5000万元[4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或3000万元[41] 会议制度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可口头[42][4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过半数成员通过决议[33] 决议与责任 - 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签名,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53] - 公司“提供担保”交易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53] - 董事在决议签字负责,表决异议记录可免责[55] 其他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2] - 董事会秘书需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事务工作三年以上[26] - 委托书应载明相关信息[48] - 委托签署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需专门授权[49] - 受托董事提交书面委托书说明受托情况[50] - 董事会决议应包括会议相关内容[5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5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上报材料和信息披露[57] - 议事规则未规定适用法律法规和章程,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决议生效[59][60]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15 19:02
决策权限 - 股东会决策交易涉及指标超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50%,部分指标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或净利润超500万元的事项[5][6] - 董事会决策交易涉及指标不超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50%,或部分指标绝对金额不超5000万元或净利润不超500万元的事项[8] - 经理决策交易涉及指标不超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10%,或部分指标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或净利润不超100万元的事项[10][11] 投资管理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并提供建议[15] - 投资审评小组收集、整理投资项目信息,初步评估后建项目库并提建议[10]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不超一年的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等[17] - 长期投资指投出一年内或超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含债券、股权等[17] - 短期投资程序为财务编资金流量表,相关部门编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9] - 长期投资新项目按批准投资额投资,已有项目可按需在原批准投资额基础上增资[22] - 对外长期投资需经投资评审小组评估、战略委员会初审、董事会审议等程序[23]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需经法律顾问审核、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投资完成应取得有效凭据[24] - 重大投资项目可单独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25]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被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等情况收回投资[30]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悖于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长期投资[31]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资金状况[32] 子公司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和高管,控股公司还应派董事长等[35][36]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进行会计记录和核算,年末检查短期投资并计提减值准备[37]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可委派财务负责人并进行审计[37][38][39] - 控股子公司对收购资产、重大诉讼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42] 制度规定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6][47]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15 19:01
会议与制度调整 - 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3] - 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拟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监事会”等表述修改[4][5] - 拟修订、制定24项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会审议[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