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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集团(60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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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集团(603977.SH)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1.9亿元,同比下降13.06%
智通财经网· 2025-10-23 21:21
财务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6.01亿元,同比下降6.0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亿元,同比下降13.06%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亿元,同比下降10.23%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 [1]
国泰集团前三季度营收16.01亿元同比降6.01%,归母净利润1.90亿元同比降13.06%,净利率下降2.73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10-23 20:22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6.01亿元,同比下降6.0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1.90亿元,同比下降13.06% [1]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1.70亿元,同比下降10.2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3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7% [1] 盈利能力指标 - 2025年前三季度毛利率34.91%,同比上升0.30个百分点 [1]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率11.83%,较上年同期下降2.73个百分点 [1]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毛利率35.78%,同比上升1.06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4个百分点 [1]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净利率12.45%,较上年同期下降3.60个百分点,较上一季度下降1.84个百分点 [1] 费用与成本结构 - 2025年三季度期间费用3.5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5万元 [2] - 2025年三季度期间费用率21.95%,较上年同期上升1.32个百分点 [2]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67%,管理费用同比减少2.17%,研发费用同比减少4.68%,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长211.88% [2] 估值与市场数据 - 以10月23日收盘价计算,公司市盈率(TTM)约为46.39倍,市净率(LF)约为2.34倍,市销率(TTM)约为3.36倍 [1] -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股东总户数为2.57万户,较上半年末增加2264户,增幅9.67% [2] - 户均持股市值由上半年末的33.31万元下降至31.61万元,降幅为5.11% [2] 公司业务与行业 - 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爆破服务一体化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以工业包装炸药(33.66%)、爆破工程(19.40%)和工业起爆器材(17.38%)为主 [2]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基础化工-化学制品-民爆制品,概念板块包括小金属、稀缺资源、新材料、军民融合、航天军工等 [3]
国泰集团: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3 19:34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77亿元 [1]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36元 [1]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3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和依据[13]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13]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3] - 拟辞职的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3]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应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事项 - 对特定借款或资金往来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8] - 对特定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29] - 对特定财产损失方案发表独立意见[29]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义务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按时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1]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 采纳独立董事延期提议[31]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3]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33]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3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2016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28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1,241,828元,股份总数为621,241,828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7][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有瑕疵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发生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4]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建议[9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建议[96]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公司运营与管理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提前20天通知[114]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章程或决议可存续[125]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127]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评价制度
2025-10-23 19:02
决议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决议落实及后评估,总经理是落实责任人,董事长督办,董秘协助[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决议日常管理工作[4] 检查跟踪 - 采取连续性和专项跟踪检查决议落实情况[9] - 连续跟踪按季度反馈进展,专项跟踪按要求反馈[11] 报告与评价 - 年度结束后董办汇总情况作专题报告[7] - 董事会定期听取经理层报告[13] - 跟踪事项完成情况作绩效评价依据[14]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3 19:02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半数[4] - 每季度至少开1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会议方可举行[11] 财务与监督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经半数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11] - 至少每年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15] - 监督指导风控内审部工作[17] - 督促内控问题公司整改追责[18] - 监督董事、高管履职行为[19] 股东会相关 - 提议开临时股东会书面申请,董事会10日内反馈[21] - 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21] - 董事会不履职时可召集主持股东会[20] 诉讼相关 - 可接受特定股东请求向法院诉讼[21] - 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2]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19:02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6] - 外部董事人数原则上应超全体成员半数[12]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12] - 8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5]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建议股东会撤换董事[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议时召开临时会议[26] - 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电话通知[26] - 提案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29]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交会议提案[30]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4] - 重大关联交易等提案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讨论[32] - 会议对提案一事一表决[40] - 决议表决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一人一票[40]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36] - 可邀请人员列席,无表决权,发言需同意[34] - 会议以现场为主,可通讯方式召开[34] - 改变提案顺序需过半数与会董事同意[37] - 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42] - 提案未通过且无变化,一月内不再审议[42] - 过半数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42]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经营决策主体[12] - 行使召集股东会等15项职权,超授权需提交审议[13][14] - 在规定权限内履职,重大投资组织专家评审[14] 交易权限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超5000万)低于50%由董事会决定[1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比10%以上(超5000万)低于50%由董事会决定[1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10%以上(超500万)低于50%由董事会决定[15] - 成交金额占比10%以上(超5000万)低于50%由董事会决定[15]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10%以上(超500万)低于50%由董事会决定[15] 对外担保 - 对外担保总额达净资产50%后需股东会审议[19] - 对外担保总额达总资产30%后需股东会审议[1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详细记录,含日期、出席董事等内容[46] - 可视需要全程录音、录像[46]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书面说明[47]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47] 规则说明 - “以上”“以下”等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4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9]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19:0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5]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6] 股东会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14]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5]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7]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2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人员需签名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8] - 公告或通知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3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订时亦同[33]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试行)
2025-10-23 19:02
报告制度 - 总经理主持经营,向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工作[2] - 报告形式为年度、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7] - 财务总监按月、季报送财务报表[10] 特殊情况报告 - 突发或重大事件,经理层立即报告并交书面报告[11] - 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需报告决策情况[11] 其他规定 - 董事长、董事可质询经理层,被质询人员应配合[12] - 本制度试行,修订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