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泰集团(603977)
icon
搜索文档
国泰集团: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3 19:34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77亿元 [1]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36元 [1]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3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和依据[13]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13]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3] - 拟辞职的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3]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应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事项 - 对特定借款或资金往来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8] - 对特定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29] - 对特定财产损失方案发表独立意见[29]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义务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按时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1]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 采纳独立董事延期提议[31]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3]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33]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3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2016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28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1,241,828元,股份总数为621,241,828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7][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有瑕疵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发生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4]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建议[9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建议[96]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公司运营与管理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提前20天通知[114]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章程或决议可存续[125]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127]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评价制度
2025-10-23 19: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 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有关事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决议的落实及后评估工 作。 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落实的责任人,董事长负责落实、 督办日常工作,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和落实上述总经理 事项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督办 的日常管理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决议落实工作的相关制度。 (二)决议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督 办。 (三)建立台账,与决议承办部门的信息沟通。 (四)组织决议落实情况的调研活动。 - 1 - (五)组织向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决议落实 情况的信息反馈。 (六)决议落实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及归档。 (七)其他与决议落实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决议承办单位是指决议 ...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3 19: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工作指引、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中上 协发【2025】6号)《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董事会监督 日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接受省国资委的工作指导。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成员总数 1/2 以上,且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中会计 ...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19: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股东会的 议事程序,规范股东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 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 - 1 - 5人,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 ...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19: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 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明确相应的责任,保证董 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 席董事会会议人员。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应认真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诚信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 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 1 - 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 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 ...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试行)
2025-10-23 19:02
报告制度 - 总经理主持经营,向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工作[2] - 报告形式为年度、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7] - 财务总监按月、季报送财务报表[10] 特殊情况报告 - 突发或重大事件,经理层立即报告并交书面报告[11] - 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需报告决策情况[11] 其他规定 - 董事长、董事可质询经理层,被质询人员应配合[12] - 本制度试行,修订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4]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9:02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3名,至少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3] - “重大资本运作”等指章程规定须股东会批准事项[15]
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9: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过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举,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