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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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605499):24年圆满收官,合同负债明显增加
华泰证券· 2025-03-09 11:25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 283.08 元 [4][7]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024 年东鹏饮料营收 158.4 亿、归母净利 32.3 亿,同比分别增长 40.6%、63.1%;2024Q4 营收 32.8 亿、归母净利 6.2 亿,同比分别增长 25.1%、61.2%,符合业绩预告 [1] - 东鹏特饮 2024 年收入 133.0 亿,同比增长 28.5%,百亿收入后增势仍足;电解质饮料“补水啦”2024 年收入 15.0 亿,同比增长 280.4%,消费场景延伸至运动补水场景 [1] - 2024 年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叠加规模效应与高产能利用率,盈利能力明显提振;合同负债明显增加,年末达 47.6 亿,同比增加 21.5 亿 [1] - 展望未来,东鹏特饮与第二曲线共振,增长势能有望延续;2025 年成本红利有望持续释放,叠加精准费投,利润率有望提升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产品与市场表现 - 产品端:东鹏特饮 2024 年收入 133.0 亿,同比增长 28.5%,2024Q4 收入 28.0 亿,同比增长 18.5%;年末经销商超 3000 家,活跃终端销售网点近 400 万家;电解质饮料 2024 年收入 15.0 亿,同比增长 280.4%;其他饮料 2024 年收入 10.2 亿,同比增长 103.2% [2] - 市场端:2024 年广东区域收入 43.6 亿,同比增长 15.9%,其他区域营收占比提升 5.9pct 至 72.5%,全国化拓展持续推进;已设立海外事业部,有望发挥优势在海外市场突破 [2] 成本与利润情况 - 2024 年毛利率同比提升 1.7pct 至 44.8%(2024Q4 同比下降 1.0pct 至 43.9%),主要因原材料价格低位与高产能利用率 [3] - 2024 年销售/管理费用率同比分别下降 0.4/0.6pct 至 16.9%/2.7%(2024Q4 同比分别下降 1.5/0.6pct 至 18.9%/3.6%) [3] - 2024 年归母净利率同比提升 2.9pct 至 21.0%(2024Q4 同比提升 4.2pct 至 18.9%) [3] - 2024 年回款 204.3 亿,同比增长 47.0%;2024Q4 回款 64.4 亿,同比增长 74.4%,回款增速快于收入增速 [3] 盈利预测与估值 - 小幅调整盈利预测,预计 2025 - 2026 年 EPS 为 8.33/10.52 元(较前次下降 1.5%/0.4%),引入 2027 年 EPS 12.42 元 [4] - 参考可比公司 2025 年平均 PE 26x,考虑其 2024 - 2026 年净利 CAGR(39%)高于可比公司均值(8%),给予其 2025 年 34x PE,对应目标价 283.08 元 [4] 经营预测指标 |会计年度|2023|2024|2025E|2026E|2027E| |----|----|----|----|----|----| |营业收入(人民币百万)|11,263|15,839|20,109|24,522|29,144| |+/-%|32.42|40.63|26.96|21.95|18.8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百万)|2,040|3,327|4,330|5,469|6,461| |+/-%|41.60|63.09|30.14|26.31|18.14| |EPS(人民币,最新摊薄)|3.92|6.40|8.33|10.52|12.42| |ROE(%)|32.26|43.25|40.38|36.73|32.22| |PE(倍)|58.37|35.79|27.50|21.77|18.43| |P/B(倍)|18.83|15.49|11.11|8.00|5.94| |EV/EBITDA(倍)|40.98|26.72|19.89|14.96|12.07|[6] 可比公司估值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收盘价(当地币种)|PE(倍)(2023/2024E/2025E/2026E)|EPS(元)(2023/2024E/2025E/2026E)|24 - 26 EPS CAGR| |----|----|----|----|----|----| |9633 HK|农夫山泉|37.35|32/32/27/24|1.07/1.10/1.29/1.47|11%| |600600 CH|青岛啤酒|70.47|22/22/20/18|3.19/3.22/3.54/3.84|6%| |002568 CH|百润股份|25.90|31/35/31/27|0.82/0.73/0.84/0.97|6%| |平均| - | - |28/30/26/23|1.69/1.68/1.89/2.09|8%|[12]
东鹏饮料(605499)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3-07 20:02
财务数据 - 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为158.2176414168亿元[7] - 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为67.5139148655亿元[7] - 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合同负债应付销售返利金额为18.6365611244亿元[11]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226.76亿元,较2023年增长约54.15%[32]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负债总计149.85亿元,较2023年增长约78.69%[32] - 2024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58.39亿元,同比增长40.63%[39] - 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33.26亿元,同比增长63.28%[39]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6.40元/股,同比增长63.27%[39] - 2024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28亿元,同比增长15.76%[46]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等[4] -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被确定为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关键事项[7] - 销售返利与折扣的估计被确定为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关键事项[12] 会计政策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69]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根据经营环境确定记账本位币,财务报表采用人民币[7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账面价值计量[7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为购买方付出资产等的公允价值[77] 资产折旧与摊销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估计残值率5%,年折旧率4.75%[139]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估计残值率5%,年折旧率9.50%[139] - 运输工具折旧年限5年,估计残值率5%,年折旧率19.00%[139] -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30 - 50年,按直线法摊销[144] 税务相关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16.5%及25%,增值税税率为6%、9%及13%等[194] - 香港东鹏所得税税率为16.5%,增城基地等所得税税率为15%[195] - 2024年度增城基地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198]
东鹏饮料(605499)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07 20:02
财务内控 - 审计东鹏饮料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控并评价有效性是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内控重大缺陷[5] - 东鹏饮料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07 20:02
交易审批 - 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一定标准的交易由董事会批准[9][10] - 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更高标准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10]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分别由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0]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6]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8] - 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8] - 七种情形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5] - 董事会需就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会议[26]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通知[2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3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1]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遵循四条原则[35]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6]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等方式进行[39] - 表决票在独立董事监督下统计[39] - 董事会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另有要求[40]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42] - 提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4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44][45]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47]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40][5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相关人员保密[5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情况[52] 档案与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50][5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55]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03-07 20:0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全过程[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2] 文件资料管理 - 提供涉密文件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3] - 对文件是否涉密有争议报相关部门确定[3] - 提供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文件应履行程序[4] - 提供涉密文件双方应签保密协议[5] - 发现涉密文件泄露应补救并报告[6] - 提供会计档案或复制件应履行程序[6] 工作底稿与监管检查 - 证券公司境内工作底稿应存境内,出境需审批[6] - 境外监管机构检查应通过合作机制并事先报告[7]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07 20:02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半数以上委员提议须召开[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纪要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 职责与施行 - 对公司长期规划等提建议,闭会期间可授权决议[10][11] - 投资评审小组与ESG管委会负责前期准备[1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20]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5-03-07 20:02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01万股[5] - 原注册资本为40,001万元,原股份总数为40,001万股[5][6] 股份交易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股利分配、参会表决、监督经营等权利,需遵守法规章程、依认购缴股款[9][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或董事会诉讼[1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况须股东会审议[13][1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连续90日以上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4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不少于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8]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39][40] 章程相关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股票经备案并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47] - 公司有法律规定修改等三种情形应修改章程,修改事项属规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46]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5-03-07 2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6] - 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142号[6][7]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机械销售、饮料生产销售等[17][18]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林木勤认购股份数为198,967,411股,持股比例56.8478%[21] - 公司发起人天津君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购股份数为35,000,000股,持股比例10.0000%[21]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公司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等权利[38] - 公司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4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4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职权[5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不少于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4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0]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3]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董事会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股东会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15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5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8]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3-07 20:02
董事会成员构成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 - 兼任总裁等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13]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等情况一定期限内不能担任董事[12]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3]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4]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6]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2]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20] - 特定情况应召开临时会议[23]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四日和五日发出[25][26] - 变更定期会议时间等提前三日书面通知[27]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9] - 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32]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等方式[36]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7] - 董事回避时相关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规则[39]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40] - 特定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40] - 提议暂缓表决需提明确要求[41]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41]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秘书安排人员做会议记录,可按需做纪要和决议记录[43]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45]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事宜[45] - 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期限十年以上[43][46] 规则生效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49]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07 20: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8]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3]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1]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3]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2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主持人推举 - 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分别由过半数董事或成员推举主持[29] -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3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1]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2]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36] 特殊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中作特别提示[3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会议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37]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3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9]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1] 违规处理 - 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43]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43]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43] 规则说明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7][48]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