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68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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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68801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3-21 17:30
股东大会信息 - 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15点,地点在福建福州马尾区公司会议室[11]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交所系统,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11]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将审议4项议案[13][14] 员工持股计划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文件于3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18][20]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相关事宜[22] 融资与担保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获不超10亿元融资额度[27] -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5亿元担保额度[27] - 额度自议案通过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具体事项[27][28]
福光股份(688010) - 关于股东大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公告
2025-03-19 17:30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披露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1] - 拟于2025年3月31日15:00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 投票提醒服务 - 公司拟使用上证信息股东大会提醒服务[2] - 投资者收到短信可按提示投票,拥堵时可通过原平台投票[2] - 投资者可通过邮件、热线反馈服务意见建议[2]
福光股份(68801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3-13 20: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38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5.22元,募集资金总额9.78536亿元,净额9.1769645603亿元[1] 项目投资情况 - 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投资额3.853056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额2.850191亿元[4] - 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142594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额1.056103亿元[4] - 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65078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额1.65078亿元[4] - 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额626.9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626.90万元[4] - 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总投资额9537.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9537.00万元[4] 资金使用决策 - 2019年8月16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13.43万元[4] - 2020年2月24日同意将3265.06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5] - 2021年8月14日同意使用不超过5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 - 2022年1月19日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 - 2022年8月5日同意使用不超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0] - 2023年3月6日拟使用不超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2] - 2023年8月3日同意使用不超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3] - 2023年10月拟用7993.2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9.98%[13] - 2024年3月18日拟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4] - 2024年7月30日同意使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5] - 2025年3月13日拟使用不超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7] 项目进展 - 2022年终止“全光谱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额减至3.853056亿元,剩余1.666385亿元,9537万元用于新项目,7126.85万元留存专户[12] - 2023年6月30日“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节余882.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
福光股份(688010)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3-13 20:31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参加持股计划员工不超45人,董监高6人[5] - 拟募集资金不超19,543,596.50元,份数上限19,543,596.50份[6] - 认购股数上限1,011,050股,每股购买价19.33元[6] 股份回购情况 - 2022年5月13日完成第二期股份回购,回购1,072,227股,占总股本0.70%,用资2,998.98万元[7] - 2024年“追光者2号”持股计划用回购股票61,177股,留存1,011,050股[7] 持股计划相关比例 - 受让价格19.33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50%及前120个交易日均价50%[8] - 标的股票规模不超101.105万股,占总股本0.63%[11] - 全部有效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不超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获股不超1%[12] 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存续期48个月,届满前1个月可延长,提前6个月披露提示公告[12][13] - 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比例50%、30%、20%,解锁时点为过户后12、24、36个月[13] 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考核年度,目标值分别为6300万元、8100万元、9500万元,触发值分别为4400万元、7000万元、8500万元[15] 解锁比例规则 - 净利润A≥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锁比例100%;触发值≤A<目标值,按公式计算;A<触发值,解锁比例0[15] - 个人考评结果A、B、C、D对应解锁比例为100%、80%、60%、0[16] 会议及决策相关 - 董事会拟定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可实施[19] - 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 召开持有人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2,23] - 持有人会议议案经出席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表决通过[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持有人提前3日提交临时提案[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需50%以上份额持有人出席[25] - 管理委员会会议提前1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7] - 代表30%以上份额持有人、1/3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5日内召集[27] - 管理委员会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8] 授权与变更终止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股计划相关事宜[28]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至实施完毕[29] - 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0] - 存续期满未展期自行终止,存续届满前股票全部出售可提前终止[30]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30] 其他规定 - 管理委员会应于持股计划终止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财产[31] - 持有人放弃表决权,享有除表决权外其他股东权利[32] - 锁定期内公司派息,现金股利计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锁定期结束后按份额分配[32] - 持有人因违规导致职务变更或劳动关系解除,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收回份额[33] - 持有人正常退休且遵守规定,持股计划权益不变;拒绝公司聘用,未解锁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处理[34] - 持有人非因工身故,已解锁部分由继承人继承,未解锁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按规定收回[36] -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不构成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40] - 持股计划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员工个税自行承担[40] - 持股计划持有人与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审议相关提案时需回避表决[40] - 除特定情况外,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40] - 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无一致行动安排和计划[41] - 持股计划整体放弃股东表决权,仅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41] - 参加持股计划的董监高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职务[41] - 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41] - 持股计划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1] - 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1]
福光股份(68801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3-13 20:30
募集资金情况 - 2019年公开发行38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5.22元,募集资金总额9.78536亿元,净额9.1769645603亿元[3] -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7.66282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额6.573464亿元[7] 资金使用情况 - 2019年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13.43万元,其中全光谱项目3082.17万元,AI项目31.26万元[3][6] - 2019年拟用2.5亿元向全资子公司福光天瞳增资,其注册资本由1亿元变为3.5亿元,提供不超1.303891亿元无息借款[6] - 2020年将3265.06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8] - 2022年12月终止“全光谱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额减至3.853056亿元,剩余1.666385亿元,9537万元用于新项目,7126.85万元留存专户[14] - 2023年6月“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节余882.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 - 2023年10月拟用7993.2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9.98%[17] 资金管理情况 - 2019年同意使用不超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7] - 2020年同意使用不超6.9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9] - 2021年同意使用不超5.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1] - 2022年同意使用不超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2] - 2022年8月5日同意使用不超4.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4] - 2023年3月拟使用不超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5] - 2023年8月同意使用不超3.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5] - 2024年3月拟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7] - 2024年7月同意使用不超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8] - 2025年3月拟使用不超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9][21] 审批情况 - 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2]
福光股份(688010)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5-03-13 20:30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人数不超45人,董监高6人[11][28] - 受让价格19.33元/股[11][36] - 拟募集资金不超19,543,596.50元[11][34][35] - 股份总数不超101.105万股,占股本0.63%[12][33] - 存续期48个月,届满前1个月满足条件可延长[12][44] - 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A股普通股股份[12] 股份回购情况 - 2022年5月13日完成第二期回购,1,072,227股,占比0.70%,用资2,998.98万元[31] - 2024年追光者2号用61,177股,账户留存1,011,050股[31] 人员持股占比 - 董监高持股30万股,占29.67%;其他人员持股71.105万股,占70.33%[41] 解锁安排 - 分三期解锁,比例为50%、30%、20%[13][4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公司层面目标值分别为6300万、8100万、9500万元,触发值为4400万、7000万、8500万元[48] 权益处理 - 公司层面未达成考核,未解锁部分管委会收回[50] - 个人考评A、B、C、D解锁比例为100%、80%、60%、0[50] - 未达条件份额可分配给其他符合标准持有人[51] 会议相关 - 3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临时提案,提前3日提交[60] - 1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需50%以上份额持有人出席[60] - 持有人会议议案经出席持有人1/2以上份额同意表决通过[59] 管理委员会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任期为存续期[61] - 30%以上份额持有人、1/3以上委员可提议临时会议,主任5日内召集主持[62] - 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3] 实施流程 - 2025年4月受让101.105万股过户至计划名下[80] - 以38.30元/股计,确认股份支付总费用1917.96万元[80] - 2025 - 2028年费用摊销分别为1030.90万、655.30万、199.79万、31.97万元[80] - 董事会通过草案2个交易日内公告[84] - 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84] - 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实施[84] - 完成购买或过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85]
福光股份(688010) -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3-13 20:30
融资与担保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融资不超10亿元,为子公司担保不超5亿元[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担保余额1010万元[4]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000万元,占比7.67%及11.67%[15] 子公司财务 - 福光天瞳2024年1 - 9月营收37199.85万元,净利润 - 2320.88万元[8] - 福光光电2024年1 - 9月营收5904.27万元,净利润 - 252.21万元[9] 其他 - 2025年3月13日董事会通过融资及担保议案[5] - 本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5]
福光股份(688010) -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13 20:30
员工持股计划 -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议案[1] - 计划遵循依法合规等原则,已征求员工意见[1] - 实施计划利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等[2] - 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2]
福光股份(688010)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025-03-13 20:30
公司资本信息 - 福光天瞳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1] - 福光光电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1] 财务数据(2024年9月30日)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59,558.03元,年初余额34,629,488.77元[3]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49,092,250.01元,年初余额180,998,861.12元[3]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08,632,864.52元,年初余额68,366,268.65元[3] - 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717,765,316.38元,年初余额634,685,217.59元[3]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39,340,000.00元,年初余额96,207,879.22元[3] - 固定资产期末净额618,537,422.37元,年初净额668,321,163.02元[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329,850,969.29元,年初余额352,890,549.88元[3]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1,099,991,017.24元,年初余额1,096,269,768.41元[3] 营收与成本(2024年9月) - 本期营业收入62752100.21元,本年累计371998463.01元,上年同期365733439.78元[4] - 本期营业成本54104229.75元,本年累计328087132.32元,上年同期317949738.16元[4] 利润情况(2024年9月) - 本期净利润1186414.89元,本年累计净亏损23208840.59元,上年同期净亏损13226494.66元[4] 现金流量(2024年1 - 9月)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6288576.44元,现金流出小计306934284.37元,净额 - 40645707.93元[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90068.33元,现金流出小计25396039.92元,净额 - 20505971.59元[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000000元,现金流出小计86451898.34元,净额62548101.66元[5]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409332.35元[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805754.49元,期末余额35761056.58元[5] 研发费用(2024年1 - 9月) - 研发费用本年累计22037726.91元,上年同期18119934.38元[4] 其他财务数据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49000000元[5] - 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9415981元,年初余额为366509619元[6] - 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37372512.75元,年初余额为29546669.31元[6]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39988413.44元,年初余额为32667606.26元[6]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129125949.82元,年初余额为131648011.11元[6] - 本期营业收入为14533467.64元,本年累计金额为59042723.10元,上年同期数为668059.07元[7] - 本期营业成本为12883785.40元,本年累计金额为50151769.57元,上年同期数为519816.79元[7] - 本期管理费用为1155063.35元,本年累计金额为10603107.90元,上年同期数为11214096.59元[7] - 本期财务费用为351.67元,本年累计金额为 - 7844.34元,上年同期数为 - 3586.95元[7] - 本期净利润为146787.37元,本年累计金额为 - 2522061.29元,上年同期数为 - 8639887.57元[7]
福光股份(688010) -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13 20:30
公司基本信息 - 2015年6月29日由原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7月16日办理变更登记[7] - 201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3880万股A股,7月22日在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056.1578万元[8] 员工持股计划 - 参加员工不超45人,董监高不超6人[14] - 存续期48个月[15] - 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比例为50%、30%、20%[15] - 涉及股票不超101.105万股,占总股本0.63%[15] - 全部有效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15] - 任一持有人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15] 计划推进情况 - 2025年3月13日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1][22] - 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22] - 已履行现阶段法律程序,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2] - 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推进中需继续披露[24]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内容合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