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科技(68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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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Ops概念涨0.33%,主力资金净流入这些股
证券时报网· 2025-07-23 16:41
MLOps概念板块表现 - MLOps概念板块7月23日上涨0 33%,位居概念板块涨幅第8位,板块内6股上涨,拓尔思、星环科技、恒华科技涨幅居前,分别上涨5 79%、2 91%、2 45% [1] - 跌幅居前的个股包括创意信息、东方国信、格灵深瞳,分别下跌1 13%、0 90%、0 79% [1] - 板块获主力资金净流入0 91亿元,9股获主力资金净流入,其中6股净流入超千万元 [1] 个股资金流动 - 拓尔思主力资金净流入9955 90万元,净流入比率4 10%,位居榜首 [2] - 光环新网、润和软件、星环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入分别为5809 95万元、2486 31万元、1629 52万元 [1] - 绿盟科技、新点软件、星环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入比率居前,分别为10 06%、7 29%、7 10% [2] - 东方国信、宇信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出居前,分别流出2846 87万元、6485 57万元 [3] 其他概念板块表现 - 雅下水电概念涨幅最高达4 15%,兵装重组概念跌幅最大为-4 64% [1] - 高压氧舱、互联网保险、细胞免疫治疗涨幅分别为1 55%、0 56%、0 56% [1] - 海南自贸区、中船系、成飞概念跌幅分别为-4 19%、-2 76%、-2 50% [1]
腾讯套现离场,星环科技赴港IPO,国产大数据第一股能否迎来奇迹?
钛媒体APP· 2025-07-18 18:53
公司资本动态 - 公司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港交所上市 计划18个月内完成 [1] - 腾讯旗下林芝利创减持公司股份120 842万股(占总股本1%)及5 09万股(占总股本0 04%) [7] - 赴港上市目的为提高国际品牌形象 多元化融资渠道 [3] 财务表现 - 2019-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 74亿元(+49 43%)、2 60亿元(+27 31%)、3 31亿元 同期净利润亏损2 11亿元、1 84亿元、2 45亿元 [5] - 2024年营收3 71亿元(同比下降24 31%) 归母净利润亏损3 43亿元(同比扩大19 16%) 2018-2024累计亏损19亿元 [5] - 2025Q1营收6436万元(同比+2 59%) 净亏损8358万元(同比收窄5 74%) [5] 研发与竞争格局 - 2019-2021年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达62 66%、42 11%、42 46% 2024年研发费用2 27亿元(同比+1 91%)占营收61 18% [5][6] - 毛利率持续下滑 从2019年60 69%降至2022H1的48 23% [6] - 面临甲骨文/IBM/微软国际巨头及华为/阿里等国内大厂的双重竞争压力 [6] 业务与技术布局 - 提供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基础软件 包括分布式数据库/AI工具等产品矩阵 [4] - 已形成大数据与AI基础软件全链路解决方案 无涯大模型入选行业名录 [9][10] 资金状况与融资历史 - 2022年科创板IPO募资14 3亿元(发行价47 34元/股) [7] - 总资产从2020年末9 5亿元缩减至2024H1的6 4亿元 [7] - 2019-2021年应收账款从0 76亿元增至1 73亿元 回款周期较长 [7] 港股上市估值参考 - A to H项目IPO折扣与市值正相关 百亿市值公司港股发行价较A股折价超30% [8] - 宁德时代港股发行价较A股仅折6 8% 千亿市值公司平均折价约20% [8]
星环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15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制定目的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并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1] - 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且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独立性要求[2] - 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基本条件包括:具备董事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9] - 禁止任职人员范围涵盖公司关联方、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员工等八类情形[6] - 董事会需至少包含3名独立董事且占比不低于1/3,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通常至少1名常居香港[6] 提名选举与更换机制 - 提名权归属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被提名人需公开声明符合独立性条件[11][12]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首次上市前任职时间连续计算[13] - 辞职或解聘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足时,需在60日内补选,辞职董事应履职至继任者就职[15][16] 独立董事职权与义务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17][8] - 需在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过半数任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18] - 年度述职需报告参会情况、专门委员会工作、与审计机构沟通及中小股东交流等履职细节[22][13] 履职保障与工作规范 - 公司需提供履职必要条件:确保知情权、配备工作支持、承担专业机构费用、给予合理津贴[19][12]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同步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随年报披露[4] - 重大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8][14] 制度实施与附则 - 生效条件为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原制度自动失效[36]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31]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案并经股东会批准,解释权归属董事会[38][39]
星环科技: 公司章程(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Transwarp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88号3楼、B栋11楼 [4]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星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40693974723 [2] -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计划在【】年【】月【】日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发行H股 [3] 公司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形式,包括无纸证券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8][17][19] - A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H股股份主要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存管 [20]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包括孙元浩(持股13.1843%)、范磊(7.1643%)等,合计持股100% [21] - H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其中A股占【】%,H股占【】% [2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 [8][9]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1/3 [47][114]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公司可根据需要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14]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成为全球领先的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基础软件供应商 [15] - 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等 [16] 股份管理 - 公司可采取增发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24]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比例不得超过10% [26][27]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30]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查阅公司资料等权利 [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36]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41][42]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4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56]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 [83][84][85]
星环科技: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H股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14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证券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旨在规范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档案管理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并要求所有参与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遵守本制度 [2] 保密及档案管理要求 - 公司需严格履行国家秘密审批程序,向中介机构或境外监管机构提供涉密文件前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保密部门备案 [3] - 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非明确涉密文件,需报保密或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披露 [3] - 公司向中介机构提供文件时需附书面说明,确保其遵守保密规定 [4] - 涉密文件提供需签订保密协议,要求中介机构的信息系统符合国家安全管理标准 [5] 特殊程序与检查机制 - 会计档案提供需按国家规定履行程序 [6] - 配合境外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前需获中国证监会或主管部门同意 [6] - 公司需定期自查保密及档案管理执行情况,并可对中介机构进行现场/非现场检查 [6] 违规处理 - 对违反制度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整改、通报批评等措施,拒不整改者可上报主管部门 [8] - 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 附则 - 制度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并及时修订 [10] - 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所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0]
星环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1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1][3] - 合法持有股份的股东享有出席权、知情权、质询权和表决权,需遵守会议秩序[2] - 董事会承担股东会召开的组织责任,董事需确保会议正常举行[4]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董事任免、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等重大事项决策权[6][7]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交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50%以上、成交金额占市值50%以上等[8][10] - 特别决议事项包含公司合并/分立、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需2/3表决权通过[23][50] 会议召集与提案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10%以上股东请求等[9][1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12][24]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1日公告,临时会议提前15日,H股股东公告需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13][25] 会议召开与表决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7][15] - 股东表决实行"一票一权",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21][52]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举必须采用该制度[22][57] 会议记录与规则效力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情况、提案表决结果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31] - 议事规则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后生效并替代旧规则[34][37] - 规则未尽事宜优先适用上市地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36]
星环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H股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14
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适用于星环信息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称"董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程序,涵盖A股和H股市场[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13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董高持股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2] - 明确禁止董高开展公司股票相关的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2] 股份持有与转让限制 - 董高在九类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包括:上市首年、离职半年内、涉嫌证券违法调查期等[3] - 七类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5日、重大事件决策期等[4] - 离职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离职半年内禁止转让[4]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25%(司法强制等特殊情况除外)[5] - 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5] - 禁止6个月内反向交易(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份变动计算规则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计算[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计入当年基数,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6]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6] - 当年未转让股份自动计入次年计算基数[6] 信息披露与申报流程 - 董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7] - 买卖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获风险核查反馈[7]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内容包含数量、价格区间等8项要素[8]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均需在2交易日内公告[8] - 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需在2交易日内披露处置细节[8] - 离婚分割股份后双方仍需遵守每年25%的转让限制[9] - 持股变动需在2交易日内披露变动前后数量、价格等4项信息[9] 特殊交易审批机制 - 董事买卖股份需提前获董事长书面确认(董事长本人交易需董事会通知)[10] - 审批请求需5交易日内回复,批准后5交易日内有效[11] 合规监管与责任 - 董高需确保配偶、父母等关联方不发生内幕交易行为[12] - 违规行为将面临公司处分及监管机构处罚,造成损失需追责[12] 制度生效与衔接 - 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A股管理制度同步废止[14] - 与上位法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为准[14]
星环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1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 信息披露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2] - 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2] - 信息披露需符合中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 [7][8] - 信息披露应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事件实质 [9] - 公司董事及高管需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的需在公告中声明 [10] 信息披露内容分类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A股和H股报告要求存在差异 [23][37] - 临时报告涵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 [24] - 重大事项包括业绩预告、重大诉讼仲裁、控制权变更等需及时披露的内容 [15][58][66] 信息披露程序要求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工作 [5][30] - 重大信息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禁止选择性披露 [6][14] - 信息发布需通过指定媒体,公司网站发布不得早于指定媒体 [2][3]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能够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 [79][35] - 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姓名、知悉时间等信息,保存至少10年 [83][90]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91][94] 特殊事项处理 - 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出现重大差异需及时更正 [41][44]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为与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法人300万元以上或总资产0.1%以上 [52] -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为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58]
星环科技(6880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适用)
2025-07-17 17:31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至15名董事组成,含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且不少于全体董事成员三分之一、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3]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董事会会议相关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4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5]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4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6]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缩短或豁免通知时限[16]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会议日期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有关联关系或重大利益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22]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24]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6][27] - 董事会决议涉及披露事项,公司应说明审议情况,董事反对或弃权需披露理由[28] - 董事会会议就利润分配决议,可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再要求出具正式审计报告[3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6]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7]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7] - 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7] - 最近3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7]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38]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过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38] - 需提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相关董事会决议及通讯方式[42] 议事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42] - 规则生效后,原《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42] - 议事规则所使用术语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42] - 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足”“少于”不含本数[4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2] - 议事规则如抵触需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42]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42]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文档日期 - 文档日期为二〇二五年七月[44]
星环科技(68803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适用)
2025-07-17 17:31
信息披露适用主体与责任人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董监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大股东等[3] -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信息披露职责主体[3]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5] 信息披露文本要求 - A股公告文稿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时以中文为准[6] - H股信息披露文件除规定外采用中英文文本[6] 信息披露原则与时间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重大信息[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最先发生的时点披露重大事件[7]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8] - 重大事项不确定可暂不披露,最迟在交易确定时披露[9]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10] A股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A股定期报告变更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2] - A股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2] - A股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2] - A股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2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3] H股报告披露时间 - H股年度业绩初步公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24] - H股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且在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一天披露[24] - H股中期业绩初步公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4] - H股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24] - H股股权变动月报表应在不迟于每月结束后的第五个营业日早市或任何开市前时段开始交易(以较早者为准)之前30分钟披露[24] 业绩预告与更正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及其以上等情形,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7]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的,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8] 交易披露情形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34]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3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等应及时披露[3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出资额达标准且符合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对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37]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38] 其他需关注披露事项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者市值1%以上等诉讼、仲裁公司需关注[4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44]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46] - 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需及时披露[4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以及之后质押股份需及时披露相关信息[4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或其他资信恶化情形需及时披露相关信息[47]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48] -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标准应及时披露[43]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计算从披露日重新起算[43]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则停牌核查直至披露后复牌[43] 信息披露流程与权限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组织[50]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53] - 董事长、总经理经授权等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53]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5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55]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57]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填写知情人档案[61] - 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65] - 公司被收购等情形需报送信息披露文件时报备知情人档案[66]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6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71]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7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获取内幕信息[72] 其他规定 - 高送转指公司送红股或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合计比例达到每10股送转5股以上[69] -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致使重大信息被泄露,公司应在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向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78]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科创板上市规则》和本制度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78][7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80] - 原《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本制度生效后自动失效[8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