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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 景业智能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6-13 19:15
股东会议程安排 - 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点30分,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乳泉路925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会议室 [4]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5][7] - 会议议程包括签到、股东资格审查、议案审议、股东发言、投票表决及结果公布等12项流程 [5][8][9] 股东参会规则 - 股东需提前30分钟签到并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1] - 股东发言需提前登记,每次发言不超过5分钟且需说明持股总数,提问需经主持人许可 [2][5] - 会议禁止随意录音录像,手机需静音,干扰秩序行为将被制止 [4][13] 议案审议与表决机制 - 主要审议《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由董事会于2025年6月3日通过 [7][10] - 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未填或错填表决票视为弃权 [3][9] - 计票环节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监督,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计票 [3][9]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拟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明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0] - 修订内容已在上交所网站公告,具体包括制度全文及修订依据 [10]
景业智能(688290) - 景业智能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06-13 18:30
会议信息 - 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点30分[12] - 现场会议地点在杭州景业智能科技产业园会议室[12] - 投票方式为现场与网络结合,网络投票于6月19日进行[12]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10项公司治理制度,含《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6] - 修订议案于2025年6月3日董事会会议通过[16] -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3日公告(编号:2025 - 046)[17]
景业智能: 景业智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19: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0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3 89元,募集资金总额69813 40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7784 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 75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1] 募集资金账户管理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并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2] - 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开设于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2] -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 因"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宁波银行杭州分行专户余额为0元[2] - 公司决定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终止三方监管协议[3]
景业智能: 景业智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19:23
工商变更完成情况 - 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2] - 本次变更是基于2025年4月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 变更后工商登记信息 - 公司名称: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2] - 法定代表人:来建良 注册资本1.02189714亿元[2] -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 营业期限为长期[2] -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2]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覆盖工业机器人全产业链 包括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 工业机器人制造销售 以及智能机器人研发销售[2] - 涉及人工智能领域业务 含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算法开发及硬件销售[2] - 扩展至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销售 以及核电设备研发等高端装备领域[2] - 新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项目 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2]
景业智能(688290) - 景业智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5-06-11 18:45
资金募集 - 2022年公司公开发行206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33.89元,募资总额69813.40万元[2] - 减除发行费用7784.65万元后,募资净额为62028.75万元[2] 账户管理 - 公司设三个募资专项账户于招行、中信、宁波银行[3][4]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一账户将注销,余额0元[4][5] - 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宁波银行杭州分行三方监管协议终止[5]
景业智能(688290) - 景业智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6-11 18:45
公司变更 - 2025年4月17日和5月8日分别召开会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1] - 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取得新《营业执照》[1] 公司信息 - 注册资本为壹亿零贰佰壹拾捌万玖仟柒佰壹拾肆元[1] - 成立日期为2015年05月20日[1] - 营业期限为2015年05月20日至长期[1] - 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1] - 法定代表人为来建良[1]
景业智能: 景业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22:1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由董事长来建良主持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执行事务董事选举 - 选举来建良为执行事务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1]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审计委员会成员选举 - 选举楼翔、杨将新、来建良为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楼翔(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 [1][2]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2]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修订治理制度,明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涉及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 [2] - 修订内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10项子议案,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 [3]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临时股东会召开 - 拟于2025年6月19日以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3]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景业智能: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景业智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3 22:16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及审议事项等细节 [4] - 股东来建良提出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于2025年5月22日公告增加该提案并更新会议信息 [5]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一致,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段为交易时间9:15-9:2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5]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64,071,383股,占总股本62.6984%;网络投票股东34名,代表股份100,153股,占总股本0.0980% [6] - 合计41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64,171,536股,占总股本62.7964%,其中中小投资者36名,代表股份4,661,103股,占比4.5612% [7] - 公司董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法规要求 [7]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两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 - 两项议案均获通过:第一项同意票64,154,422股(占比99.9734%),第二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票达三分之二以上要求 [8][9] - 中小投资者对第一项议案单独计票结果显示:同意票占比99.6328%,反对票0.0555%,弃权票0.3117% [9]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0]
景业智能: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3 22:16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总则 - 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杜绝资金占用行为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1]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占用(如采购、销售、劳务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占用(如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无偿拆借等) [1][2] 防范原则 - 禁止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通过经营性往来占用公司资金 [4] - 关联交易需及时结算,避免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 [5] - 明确列举12类禁止性资金占用行为,包括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无商业实质往来款等 [6] - 特别禁止"期间占用期末偿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变相占用形式 [3] - 经营性往来需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不得变相提供财务资助 [4] 责任与措施 - 董事会需建立核查制度,定期检查资金、资产受限情况及关联交易,发现异常立即披露 [5]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审机构检查资金占用,必要时引入中介机构意见,督促披露及追讨措施 [5] - 财务负责人需监控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拒绝违规指令并向董事会报告 [6] 责任追究 - 因资金占用造成损失的,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并追究责任 [6] - 对纵容资金占用的董事、高管给予处分或提议罢免 [6] - 违规担保导致损失的,董事需承担连带责任 [6]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将给予责任人行政及经济处分,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追责 [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生效 [9]
景业智能: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3 22:16
对外担保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者权益 [2] - 对外担保包括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涵盖控股子公司担保及各类金融担保形式 [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方可实施 [2] 担保条件与受理程序 - 担保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严格评估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包括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反担保能力 [3][5] - 禁止为存在财务造假、债务逾期、经营恶化等七类情形的企业提供担保 [5] - 被担保方需提交营业执照、审计报告、主合同资料、还款能力分析及反担保方案等八类材料 [5][6][7] 审批权限与流程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总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对象担保等七类情形需股东会审批 [8] - 关联方担保需回避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9] - 董事会审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9] 担保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需明确债权人、债务种类、履行期限等核心条款,禁止接受不利条款 [10] - 抵押质押需依法登记,合同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10][11] - 担保合同需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签订、修改、终止等情况 [10] 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 - 财务部门需实时监控被担保方经营状况,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11][12] - 被担保方出现风险时需启动应急处理,并采取追偿措施 [12][13] - 所有对外担保情况需向审计机构披露,关联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公告 [13] 责任追究机制 - 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责任人需承担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14][15] - 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或怠于履行职责将依法追责 [1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17] - 制度需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适用相同程序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