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深度(68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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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深度(688292) -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7:1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7] - 董事辞职报告提交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7]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结束后,忠实义务两年内有效[8]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13] 重大交易与融资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7]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7]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7]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未盈利前不适用)[17] - 重大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为单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18] - 一年内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融资事项需董事会审议[18]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绝对值0.1%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8]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2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8]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董事长与表决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6]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39]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43]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4]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时间后形成的为准[45]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46]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等部门落实,公司进行督促检查[48][49] - 未经董事会决议实施事项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损失由行为人赔偿[49]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需报股东会批准[53] -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
浩瀚深度(688292) -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0-28 17:10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第六条 被提名人应向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 在不适宜担 ...
浩瀚深度(688292) -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8 17:10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有四类[2] - 子公司人员需提交述职报告,考核不符将被更换[7] - 母公司委派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并要求报告状况[12] 财务报告 - 子公司需递交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及预算报告[15]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经营规划服从公司总体战略[17] - 特定交易需提交母公司审议[17] 审计监督 - 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总经理离职接受审计[21][22] 会议决议 - 子公司需在会后1个工作日提交会议决议[2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母公司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9]
浩瀚深度(688292) -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8 17:10
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6][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1] 交易金额标准 - 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16] 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满足相关审议条件并提交股东会[16] 其他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增资、减资,以公司金额为标准适用相应规定[18]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18] - 公司不得向董事和高管提供借款[19] - 与关联人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9]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0]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 与关联人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0] 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2] 审议要求 - 审议交易时应了解标的状况等并评估,必要时聘中介审计评估[22] - 交易涉及评估需按规定披露,增减值大应说明原因等[24] - 独立董事应对评估机构等发表明确意见[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浩瀚深度(688292) -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7:10
制度规范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5] 工作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会议安排 - 按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全面工作等四项职责[17] - 证券部履行起草制度、分析研究等十一项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17] 沟通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十四种[18]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为证监会指定报纸和证券交易所网站[18] 信息披露 - 公司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22] - 公司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情况变化要及时更新[22] 违规处理 - 违反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将受处分,造成损失需担责[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26]
浩瀚深度(688292) -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0-28 17:10
资金占用防控 - 建立防控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长效机制[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防控措施 - 公司不得拆借资金等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5][6] - 财务、审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0]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3] 处理流程 - 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6] - 董事长等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签字确认并提交[17]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建议罢免[19] - 公司或子公司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20]
浩瀚深度(688292) -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8 17:10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适用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6] 薪酬管理与实施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管理,拟定方案[7]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7][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薪酬确定方式 - 在公司任职董事按职务薪酬制度确定薪酬[10] - 不在公司任职董事及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9][10] 薪酬调整与处罚 - 依据经营目标等情况调整薪酬[12] - 严重违规可扣发、调整薪酬[15] - 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给予处罚[16] 制度变更 - 市场重大变化时可提议变更或终止制度[17]
浩瀚深度(688292) -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7:1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职[13]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独立董事会议与工作 - 专门会议召开前1日送达通知和议案[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23] 董事会委员会设置 - 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2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含高管,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24] 独立董事报告与资料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其他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8]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2]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3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浩瀚深度(688292) -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7:10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浩瀚深度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对 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五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
浩瀚深度(688292) -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7:10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本公司的子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计划、 精打细算、规范使用,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