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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林生物: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4 20:1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1] - 适用范围包括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及定期报告中豁免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的内容 [2]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需严格保守国家秘密 [2] - 涉及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信息且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 核心技术信息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 2) 经营信息可能侵犯公司/他人权益 3) 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2]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涉密内容 [3] 暂缓与豁免的触发条件及后续要求 - 出现暂缓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市场传闻时需及时披露 [3]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后需在原因消除时补充披露,并说明商业秘密认定理由、内部审核程序及知情人交易情况 [3] 内部管理流程 - 暂缓/豁免事项需填写审批表,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相关材料保存至少十年 [3][4] - 登记事项包括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部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4] - 涉及商业秘密的需额外登记公开状态、认定理由、影响评估及内幕知情人名单 [4]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送暂缓/豁免登记材料 [4] 责任与制度执行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暂缓/豁免行为采取惩戒措施 [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执行,与其他制度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5]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5] 附件内容 - 审批表需明确事项类型(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文件类型(定期/临时报告)、信息类型(交易/客户供应商名称等)及额外登记事项(如内幕知情人表) [6][7] - 涉及商业秘密的需说明是否已公开、认定理由及潜在影响,并经部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三级审批 [7]
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20:01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 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 第三条 在股东会上采取累积投票制拟选举或变更董事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 事的选举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 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 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 ...
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20:01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 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 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 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收支、 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重大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 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 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
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20:01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下称"《披露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提及"信息"系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可能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或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履 ...
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20:01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 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 ...
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20:01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确认 (四)与本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述关联自 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 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 人;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 第一条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 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 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 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时,应当予以回避 ...
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4 20:01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 r | ﺎ | | --- | --- | | 1 | 1 | | 第一章 | 总 | 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与决议 21 |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 27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7 |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0 |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3 | | | | 第四节 ...
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20: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担保原则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担保、银行承兑 汇票担保及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由公司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准, 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 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 担保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 ...
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20:01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 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4 20:01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完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机构、常设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 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公司董事会由 7-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 一,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变更。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