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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泰(68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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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24 18: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信息不确定或属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4] - 信息被认定为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4]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定期与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7]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7] - 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申请需经审核、审批[12] - 已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3] - 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行为将惩戒责任人[15]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24 18:16
审计业务期限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2年[4] - 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6] 选聘规则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选聘、评审等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0] 选聘流程 - 一般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审计委员会提资质条件,事务所上报应聘书,经审查确定[7] 改聘情况 - 出现分包转包等5种情况公司应改聘[10][11]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情形,审计委员会调查后可提议委任[15] 其他 - 拟改聘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详细披露信息[12] - 选聘专项审计业务参照本制度执行[14]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7-24 18:16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3][4]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7]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10]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依据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 关联交易批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项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单项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或市值绝对值低于0.1%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15][16]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或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2]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及时披露[22]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22]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20年[27]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8]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4 18:16
审计范围与机构 - 内部审计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及参股公司[2] -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4] 审计工作内容 - 对公司内控、财务收支等检查评估[7] - 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7] - 定期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9]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经批准实施[13] - 年度和半年度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信息披露与保存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15] - 审计报告及佐证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5] 违规处理 - 未按规定审计责令改正,拒不改可处分[17] - 被审计对象阻碍处理,犯罪追究刑责[18] - 审计人员违规所在单位处理,犯罪追究刑责[19][20] 制度管理 - 制度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19]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07-24 18:16
会议召集 - 董事会应在提议发出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需在召开15日前发出[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可转债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9] - 规定事项发生15日内董事会未履职,10%以上持有人有权发通知[10] - 因不可抗力变更会议信息,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11] 会议规则 - 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且不得晚于前3日[12] - 召集人召开会议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12] -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提前10日提交,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24小时前送交召集人[1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未能主持,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以50%以上多数选举主席[20] - 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推举出主持,由表决权最多持有人担任主席[20] 参会人员 - 应要求公司委派董事或高管出席会议[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股东及其关联方参会无表决权[23] 表决规则 - 每100元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3] - 会议设一名计票人、一名监票人,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不得担任[24] - 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25] 后续事项 - 召集人应在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26]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保管,期限为十年[27] - 董事会应执行并督促落实会议决议[28] 其他规定 - 法律有规定从其规定,规则不得随意变更[30] - 公告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公告[30]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0] - 未偿还债券指除已兑付等情况外的已发行本次债券[30] - 会议相关争议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31] 债券权益 - 可转债券持有人可依数额享有约定利息[4] - 可按约定条件将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4] 会议权限 - 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募集说明书》等情况作出决议[6] 会议通知 - 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11]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7-24 18:16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3]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新董事候选人提案[3] - 股东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之积[6]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6] - 当选董事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6] - 当选人数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7] 其他规定 - 选举未列出情况按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意见办理[11]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11] - 股东会召集人需制备适合选票[11]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0]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4 18: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至少3名[3]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3] - 兼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0]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1] 履职规定 - 公司总经理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也不得兼任[6]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代行职务[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8]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8]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非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21]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1] 会议表决 - 除非过半数出席会议董事同意举手表决,否则董事会采用书面表决[21] - 对于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书面认可意见[21]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2]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24]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7]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届次、通知、召集人等多项内容[31]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8] - 董事会秘书应按规定报送决议及公告至上海证券交易所[28]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 规则修订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30]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7-24 18:16
对外投资披露与审批 - 对外投资达6项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 - 董事会对6项标准的对外投资有审批权限[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符合标准,董事会有权审批[7] 投资建议与实施 - 主业投资建议经资产经营部分析上报总经理,非主业报董事会审议[14][19] - 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实施,完成后组织验收评估并报告[25][27] 责任与办法规定 - 违规投资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怠于履职受处分担责[21][24]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4]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24 18:1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经注册,4月28日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4500万股[6] - 首次发行后注册资本为1.8亿元,设立时发行1.35亿股,面额股每股1元[7][16] 股份认购 - 航科新世纪等多家公司于2018.12.21以净资产折股认购股份[15]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7]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超已发行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高管任职转让股份受限,上市1年、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上市未盈利锁定股东3年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4、5年每年减持不超2%[27] 股东权益 - 股东有权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请求对违规人员诉讼等[33][35] 审议事项 - 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按规定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52][55][56] 会议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1]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64] 表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87] 董事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110]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辞职、保密等有相关规定[98][10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9] - 按不同阶段和情况确定现金分红比例[165][166]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办理登记等规定[192][193][194][196] 其他 - 公司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182]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4 18: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低于10%[9][10]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有情况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股权登记日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8] 股份表决权相关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投票权征集相关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 会议记录相关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0] 股东会提案实施相关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当日就任[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