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泰(68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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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瑞华泰(688323)8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18.49万元,占总成交额5.38%
搜狐财经· 2025-08-11 06:37
交易数据 - 截至2025年8月8日收盘,瑞华泰报收于16.97元,上涨2.72%,换手率1.95%,成交量3.51万手,成交额5914.76万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18.49万元,占总成交额5.38%,游资资金净流出506.99万元,占总成交额8.57%,散户资金净流入188.5万元,占总成交额3.19% [2] 临时股东大会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至8名(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2][3] - 会议还将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2项制度 [3]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2] 可转债付息 - "瑞科转债"将于2025年8月18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8月15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0.6%,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0.60元(含税) [4] - 个人投资者税后利息0.48元,居民企业含税利息0.60元,非居民企业含税利息0.60元 [4] - 可转债发行总额4.3亿元,期限六年,本次为第三年付息 [4]
每周股票复盘:瑞华泰(688323)召开股东大会并进行“瑞科转债”付息
搜狐财经· 2025-08-10 05:09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8日收盘,瑞华泰报收于16.97元,较上周的16.0元上涨6.06% [1] - 8月5日盘中最高价报17.23元,8月4日盘中最低价报15.79元 [1] - 当前最新总市值30.55亿元,在塑料板块市值排名58/72,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446/5151 [1] 临时股东大会 - 将于2025年8月19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1]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1] - 主要审议两项议案: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3] 公司治理调整 - 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3] - 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至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3] - 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2项制度 [3] 可转债付息 - "瑞科转债"2025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5日,除息日和兑息日为2025年8月18日 [1] - 本次付息为"瑞科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17日 [1] - 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6%,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60元人民币(含税) [1] -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3,000.00万元,期限为六年 [1]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关于“瑞科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2025-08-08 17:47
可转债发行 - 2022年8月18日发行430万张可转债,总额43000万元[4] - 可转债期限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8年8月17日[4] 转股信息 - 2023年2月24日起可转股,初始转股价30.98元/股,后调整为30.91元/股[6] 付息情况 - 第三年付息,计息期2024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17日,票面利率0.6%[12]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5日,除息和兑息日为8月18日[5] 实际派发 - 个人投资者每张派0.48元(税后),企业每张派0.6元(含税)[16][17] 资金划付 - 公司将在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利息足额划付至指定账户[14]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8-08 17: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19日14点30分在深圳宝安现场召开[9] - 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于8月19日进行[6][9] 公司治理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3] - 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调为8名[13] 制度修订 - 为完善治理结构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2项制度[16] - 修订后制度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6]
瑞华泰: 瑞华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股东权益变动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瑞华泰股份666,400股,持股比例从11.37%降至11.00% [1] - 减持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7月25日 [1] - 减持后国投高科技仍持有19,800,047股,为公司5%以上大股东 [1]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公司收到国投高科技出具的告知函 [1] - 变动前持股数量为20,466,447股,变动后为19,800,047股 [1] - 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1] 其他说明 - 公司此前已披露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遵守相关规定 [2]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25 18:02
股东减持 - 2025年5月30日至7月25日国投高科技减持666,400股[6] - 其持股数量由20,466,447股减至19,800,047股[6] - 持股比例由11.37%降至11.00%[4][6] 变动说明 - 本次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资金来源[7] - 是股东履行减持计划,不影响控股权[9]
瑞华泰: 瑞华泰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1] - 董事会成员人数从7名调整为8名,包括3名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1] - 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的条款整体删除,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 [1][2]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法定代表人条款更新,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人选,并新增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的责任追偿机制 [3] - 股东权利条款修订,新增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权利,并细化股东会决议无效情形 [3][4] - 股份转让规则调整,明确未盈利公司股东减持限制及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申报要求 [5][6] 治理制度更新 - 制定12项新治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等 [2] - 新增主要股东行为规范条款,禁止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行为,要求维持控制权稳定 [4][5] - 财务资助条款细化,单笔资助超净资产10%或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批准 [4] 股东会议事规则变更 - 股东提案门槛从持股3%降至1%,临时提案提交时间仍为会议前10日 [7][8]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明确区分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投票规则细化 [8][9] -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强化,关联股东回避后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9][10]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职工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且可提前罢免 [11] - 董事任职资格增加缓刑期满未逾2年、失信被执行人等限制情形 [11] - 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成为股东会召集主体之一,与董事会协同运作 [7][10]
瑞华泰: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0
防止资金占用制度的核心内容 - 公司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明确禁止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式 [1]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代垫费用、无偿拆借、代偿债务等12种具体情形 需严格防范 [1][3] - 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 明确结算期限 禁止变相财务资助 [1] 资金占用的具体形式 - 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采购、销售、劳务等关联交易形成的资金占用 [1]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无偿拆借、代偿债务等12类行为 其中"期间占用期末偿还"模式被明确禁止 [1][2][3] 内部管理机制 - 财务部、审计部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 审计委员会指导检查工作 [1] - 按月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汇总表 杜绝异常占用现象 [1] - 闲置资产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时需签订协议并收取合理费用 [1] 责任主体与追责机制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可组建专项工作小组进行日常监督 [1] - 独立董事需重点关注资金异常 发现情况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1][4][5] - 发生侵占时董事会应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 关联方需以现金或资产清偿 [1][5][6] - 对违规人员可采取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罢免董事职务 [6] 特殊情形处理 - 控股子公司担保需经子公司及母公司双重审议程序 [1]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6] - 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 董事需承担连带责任 [6]
瑞华泰: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0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制定本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按照科创板规则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情形[1]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 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临时性商业秘密时,若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可暂缓披露[4]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可豁免披露,且需严格防止通过任何形式泄露[5]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侵犯第三方利益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涉密信息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等方式处理,若仍存在泄密风险则可豁免披露[7]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的程序 - 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或豁免事项,防止信息泄露,不得滥用程序规避披露义务[9] - 内部部门需填写《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保密承诺函》等文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归档保管十年[10][4] - 归档内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部审核程序等[10] - 内部审核流程包括部门提交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三环节,未通过则需及时披露[11] 信息披露的后续处理 - 若暂缓或豁免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公司需及时核实并对外披露[12]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豁免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13] 问责与制度管理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暂缓/豁免行为导致损失的相关人员采取惩戒措施或索赔[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15][16][17] 配套文件与表单 - 配套文件包括《审批表》(含申请类型、原因、前置条件审核等)[8]、《知情人登记表》(含内幕信息内容、知情人身份等)[8]、《保密承诺函》(知情人需承诺不泄露信息及买卖股票)[9][10]
瑞华泰: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0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总则 - 公司制定本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程序,保障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2] - 细则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定 [2] 董事的当选原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 [2] - 累积投票制赋予每股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使表决权 [2] - 董事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补选董事任期仅为本届剩余期限 [2]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开投票 [2]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需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2]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 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程序 [2] - 股东会通知需提示股东可单独或合并提名董事候选人 [2] - 候选人数量多于应选人数时需进行差额选举 [2]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 股东表决权数=持股数×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 [2] - 股东投票数超过其总表决权则无效,不足则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2] - 得票相同且影响当选人数时需进行再次选举 [2] - 当选董事未达应选人数二分之一时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继续履职 [2] 特别操作程序 - 股东会通知需特别说明采用累积投票制 [3] - 选举前需向股东发放或公布实施细则 [5] - 选票需明确标注会议信息、候选人姓名、股东持股数及累积投票规则 [5]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投票 [5] 附则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5] - 未列明情况由出席股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东意见处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