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68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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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来德(688378)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5-10-10 16:46
激励计划进展 - 2022年多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14][15][16][17] - 2023 - 2024年多次审议调整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17][18][19][20] - 2025年审议通过作废处理2022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并终止该计划[20] 授予信息 - 2022年5月17日确定首次授予日,授予价25元/股,向86人授86.64万股[16][17] 作废情况 - 因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1,174,023股,计划终止[21] 影响说明 - 作废及终止不影响财务、团队和股东利益,符合规定[22][23]
奥来德(6883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10 16: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
奥来德(6883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2025-10-10 16:4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二零二五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 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证券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
奥来德(68837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规则
2025-10-10 16:4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规则 二零二五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 ...
奥来德(6883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10 16:4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4]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5] - 内幕信息流转需审批,重大事件报告有流程[11][12] 档案管理 - 相关主体涉及重大事项应填写并送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9]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25] 责任追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可追究责任[30] - 公司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2个工作日内报送[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3] 信息处理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公司证券部[19] - 证券部核实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报备[19]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证券部备案[28] 特殊事项报送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22]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5]
奥来德(68837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则
2025-10-10 16: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开一次,紧急不受通知时限限制[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多样,可通讯表决[13][14]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奥来德(68837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10 16:4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零二五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者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 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 的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 ...
奥来德(6883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0 16:4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吉林奥来德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除法律法规、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 ...
奥来德(68837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2025-10-10 16:4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二零二五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规范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吉 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三、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同时,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依据本办 法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相关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悉的暂缓 ...
奥来德(68837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10 16:4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四条 公司设置财务负责人一名,并根据需要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确定。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