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智科(68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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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智科(68855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邱自学)
2025-08-27 17:50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邱自 学为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 任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与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 ...
国盛智科(68855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43
募集资金协议管理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5]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备案公告[5]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置换6个月内实施[10] - 募投项目支付后置换6个月内完成[10]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0] 募集资金信息披露 - 补流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1] - 补流到期归还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1] - 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在年报披露[12] 募集资金管理操作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有要求[13]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需审议同意并披露[13][14] - 变更用途需审议同意并报告公告[16][18] - 转让或置换项目董事会审议后报告公告[18] 内部监督与处罚 - 内审部门每季度报审计委员会[22]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编专项报告[22] - 董高违规使用资金受处罚赔偿[22]
国盛智科(68855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43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1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 份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国盛智科(68855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43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 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证券法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 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 ...
国盛智科(6885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5-08-27 17:43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通国 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 员,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核了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现就提名郭昱女士、邱自学先生、 王明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昱女士、邱自学先生、王明 喆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
国盛智科(68855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7:43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经董事会聘任为高级 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九 ...
国盛智科(6885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7:43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强化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 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并作为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 ...
国盛智科(68855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43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 关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 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长期的市 场支持; ...
国盛智科(6885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7:43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 ...
国盛智科(6885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43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